第二十四章
事实证明,瑟兰迪尔绝对不是需要被人同情的存在,吃软饭更不是纯爷们干的事。
模特这个职业也莫名的合适瑟兰迪尔,只要他那冷漠的小脸一出,童装杂志基本卖空,如此空前的火爆,是龙傲天没有想到的。
让龙傲天饮恨的是,这破孩子的酬劳居然比他还要高!
简直偷鸡不成蚀把米,说的就是他这样的。
为了方便照顾瑟兰迪尔,伊托斯还请了个长假,在接触了模特这个行业后,伊托斯觉得他以前赚的那点工资真不够看,好在,他还是更喜欢为人民服务的行业。
现在的伊托斯,比较像是经纪人兼保姆。
也算是一种新的体验吧,伊托斯是这么安慰自己的,对瑟兰迪尔来说何尝不是一种体验,堂堂精灵族王子,居然需要卖脸为生。
好在愚蠢的人类很好糊弄,就这样他还大受欢迎,丝毫不觉得意外!
看到伊托斯为他跑前跑后,瑟兰迪尔莫名的觉得心情不错,暂时可以忽略掉他变小了的郁闷。
原本平视的状态,突然变成需要仰视,简直像是个噩梦!
瑟兰迪尔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忍下来不暴走的,从伊托斯的口中,瑟兰迪尔知道自己是从一颗蛋里出来的,对此他还有些印象,他就记得醒来的时候在一个很黑很窄的地方,当他破开那个地方。
就在伊托斯的怀抱里了,只是这并不是一次让人欣喜的重逢。
别让他找到那几个召唤他到这个世界来的巫师,就算他现在只有五岁大小,也一样可以让他们生不如死!
这也是为什么瑟兰迪尔要接受那个讨厌的妖男的提议,又可以引出那帮巫师,还能赚个小钱,让伊托斯买各种他看上的东西,是那么的理直气壮。
让瑟兰迪尔最高兴的,人类的世界比他所在的地方,更会制造那些闪亮的小玩意。
每次伊托斯只要看到瑟兰迪尔闪闪发光的眼睛,就整个人都不好了。
谁能告诉他,为什么一个精灵!会这么喜欢亮闪闪的东西,你又不是龙!
伊托斯很苦恼,家里已经堆不下那些高档的饰品了,只要是银白色闪亮的,瑟兰迪尔就会露出渴望的表情来。
最后神不知鬼不觉的,伊托斯就点头答应买了,就像刚才……
“这绝对是最后一次!”伊托斯痛定思痛,坚决不给瑟兰迪尔再卖任何一颗钻石了!
“对对,今天我不买了。”瑟兰迪尔抱着新到手的大钻石随意的点点头,并不在意,好棒!他的收藏品又多了一个!
这也是瑟兰迪尔爱这个世界最大的原因,那些亮闪闪的钻石,虽然镶嵌的铂金不如秘银,不过也是可以忍受的。
“不止是今天!”伊托斯咬牙切齿的说道,按照瑟兰迪尔这种誓要把珠宝店搬空的架势,说什么也不能助涨气焰了。
“为什么?”瑟兰迪尔不解,他买的珠宝都还没能堆满一个山洞呢,怎么就不让买了。
“你买的那些,堆的没地方放了。”伊托斯头疼的说道,那些亮闪闪的玩意,价值都不低,毕竟能被瑟兰迪尔瞧上的,都不是便宜货,就这么随便的丢在地上,堆的满满的,来个贼的话应该会高兴死。
不过小贼想摸进他家的公寓,得撞多大的运才有可能,那防御大阵不是摆着好看的。
住的地方妖怪多,有时候也是有好处的,想来整个公寓,居然就只有他一个人类,倒也不是害怕,只是觉得有些神奇。
害怕这种情绪,看过他房客的本性后,是个人都生不起来。
比如狐狸,叫了个霸气测漏的名字,可惜就是个懒货,说是大妖,完全看不出来,卡斯帕变身后个头长了不少,还有一身的毛,可人家一个月就变身一次,恢复人类意识就软了,完全没有变成狼人的凶残。
每次变身都被关小黑屋,有时候真替他掬一把心酸的眼泪,狼人这病没的治。
那宅男河童先生更加,只要离开水就不行,只要不想被晒成鱼干,夏天几乎不能出门,至于总不路面的蝙蝠先生,有时候会在晚上出去觅食,大部分还是很安分的。
有这些妖怪的陪伴,生活也没那么无趣,现在他的生命里还多了个喜欢亮闪闪的王子殿下。
穿越的时候咋就没看出王子还有这爱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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