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马桶上,涂夏美挣扎的问自己。现在该怎么办?她总不能一整个晚上都躲在浴室里不出去吧?
新婚之夜?
天啊,她压根儿就没想过,也没想到这件事,而他又到底在急什么呢?虽然他们的确已经结婚了,但是两个人仍像是陌生人一样不了解对方。他难道不觉得他们应该先相处一阵子,培养感情之后,再来进行一些亲密的关系会比较好吗?
叩叩叩!
突如其来的敲门声吓得她从马桶上跳起来,双眼圆睁的瞪着门,就怕他会在下一秒破门而入。
不过这种事当然不会发生。
“什么事?”她强迫自己以冷静的声音问道。
“没事,我以为你在里头睡着了。”
这家伙绝对是在嘲笑她的胆小,真是可恶!
“我在擦乳液,快好了。”她大声的回答,不让他以为自己会为了待会儿所要发生的事情紧张。
为了证实自己没说谎,她马上压了些乳液涂抹在身上,然后在勇气还没消退之前,迅速的拉开门走出浴室。
出乎她意料的是,他并没有大剌剌地躺在床上等她,而是坐在房里的双人沙发上,拿着一瓶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红酒和两个高脚杯,正在倒酒。
“你这是在干么?”她忍不住好奇的走上前询问。
“你的姐妹刚才拿来的,说祝我们结婚快乐。”他端了一杯红酒递给她。
涂夏美伸手将那杯酒接了过来。说真的,她真是愈来愈搞不懂秋枫和冬颜脑子里在想什么了,不过为了解除紧张,她觉得这瓶红酒来得正是时候。
“干杯。”她一口暍了半杯红酒,再一口就让杯子见了底。
“你都这样喝红酒的吗?”辜辰峰忍不住皱眉道。
“事实上我很少喝酒,不过这酒还真好喝,甜甜的,很顺口。”她耸了耸肩。“再给我一杯。”
“这酒后劲很大,你不会喝酒,别乱来。”
“放心,虽然我很少喝酒,但酒量还不错,而且我知道自己的底限在哪。”
“既然少喝又怎么知道自己的酒量不错?”
“现在很少喝,不过以前倒是喝了不少,我想我的酒量应该是在那时候培养出来的吧!而且前几天我还和人连干上两杯威士忌都没事,所以你大可放心。”她得意的笑道,顺便为自己动手斟酒。
“以前你为什么需要喝酒?”辜辰峰有些不悦的眯起眼。
“我是个业务,有时候为了生意不得不和客人上山下海、虚与委蛇的,不过那只是前两三年的事,现在几乎没有人可以逼迫我做我不愿意做的事了。”她说得很轻松,但是眼底却有着回忆的无奈与痛苦。
天知道刚开始为了业绩和奖金,她几乎每天都喝得醉醺醺的,差点没搞出肝病来,可是也因为有那几年不畏艰难的全力以赴,才会让她认识了不少欣赏她阿莎力个性的权贵大老板,因而涤讪她现在在公司里销售女王的不败地位。
说真的,她并不后悔。
“我希望你辞掉工作。”辜辰峰倏然开口道。
“什么?为什么?”涂夏美一阵愕然。
“你之所以工作是为了赚取生活费不是吗?既然你已经嫁给我了,生计就不再是你的问题,而是我的。你没有必要再这么丰苦工作,我保证我的收入绝对足够养活我们一家人。”
他眼中的神情是疼惜与不舍吗?她觉得自己好像喝醉了,不然的话,怎么可能会有这种错觉呢?她一定是喝醉了。
她闭上眼睛轻摇了下头,希望把幻想摇出脑袋。
“我相信你的话。”她说,因为八年前他都可以易如反掌的拿出五百万给她,而且连眨都不眨眼,所以他当然养得活他们一家人,但是“我辞职在家要做什么?”
“休息或做任何你想做的事。”他毫不犹豫的回答。
她看着他,突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这样做算不算是在宠她呢?可是她从来就不是一个养尊处优的女人,叫她每天待在家里无所事事,她一定会疯掉。
“你知道我为什么会去当售车的业务小姐吗?”她坐到他身旁开口问他。
“不就是一个工作吗?”
涂夏美摇头。“因为我很喜欢宾士车。小时候我有个同学家里很有钱,每天上下学都有擦得发亮的宾士车来接送她,让人既羡慕又嫉妒,偏偏那个同学是我的死对头,每次考试都和我争第一、二名,但是很不幸的是,我拿第一名的机率比她高,所以她只要找到机会就会对我冷嘲热讽一番,因此我骑脚踏车上下学,而她却坐宾士车的差异,让她善加利用了很久。
“有一次我因脚踏车的链子松落而停在路边修车,刚好碰到她家的宾士车,她降下车窗对我微笑,问需不需要载我一程,我说不要,她却以一副恩赐的表情对我说,如果我不把握这机会,说不定我这辈子可能都坐不到宾士车。她真的把我给气死了,所以我当场发誓以后一定要开宾士给她看,所以我才会选择这份工作。不过做久了,我还真的喜欢上宾士车的气派与豪华。”她笑着说。
“你那个同学现在人在哪?”
“不知道。十八岁来到台北之后就断了音讯了。”
“可是你还是对要开宾士车的誓言念念不忘?”
“这就是我的个性,有仇必报。”她说着又一口干掉杯中的红酒,起身准备为自己倒第三杯。
“别再喝了。”他阻止她。
“我又还没醉。”她说。
“我也不希望你醉。”他说着拿走她手中的空酒杯放下,然后突然拦腰将她抱了起来,吓了她一大跳。
“辜辰峰”涂夏美慌乱的叫道,感觉自己的心跳在一瞬间加快,浑身上下都热了起来。酒精终于在她体内奏效了吗?
“有酒的味道。”他突然低头轻舔她的唇瓣,让她瞬间屏住了气息。
“唇上有,不知道嘴里有没有?”辜辰峰沙哑的说。在她意识到他这话是什么意思之前,他已再一次的低头舔上她的唇瓣,并在她惊喘的瞬间将舌头探进她嘴巴里深深地吻住她。
噢,天啊!如果不是被他抱着的话,她一定会整个人瘫软到地板上去。
感觉他将她放上床,感觉他压在她身上隔着衣服爱抚苦她的柔软,撩起一股几乎要将她灼烧的热力。她在他口中难忍的呻吟,不自觉的伸手攀着他,同时感觉他将自己的坚硬挤进她两腿之间,隔着两人的衣物揉弄着她。
他的吻是那样的热切又温柔,他的手也一样,只有他的硬挺让她觉得疼痛与颤抖得想哭。
欲火迅速的燃烧,让她无助的呻吟,渴望得不断将自己推向他的怀抱。
他终于动手脱去她身上的衣物,而她也不遑多让的拉扯他的浴袍,满足自己想要碰他的渴望。她还记得他刚刚站在浴室里赤裸完美的模样,她从刚才就有股想要伸手摸他的冲动,现在她终于可以让羞于敌齿的梦想成真了。
他平滑而厚实,好摸到让她差点呻吟出声。她的手抚过他平滑的胸口,往下到他区块分明的腹肌,想再往下时,却被他握住,将她的手举到她头顶上紧紧扣住。
他的目光炽热,气息急促,坚挺在她的入口处不断地磨蹭着她,让她忍无可忍颤抖的弓起身子来乞求他。
他终于冲进她体内,满足她的乞求。他一次又一次的在她体内驰骋冲刺着,直到高潮来袭,双双将他们俩卷入满足中为止。
新婚之夜很美满。
清晨,东方的天空微微地亮起,曙光透过窗帘悄悄地爬进屋里,惊醒了床上的男人。
男人睁开双眼先是看了四周一眼,突然像是想起什么似的迅速低下头来查看,只见让他瞬间心头紧缩的女人正蜷缩在他怀里熟睡着。
看着她,他不由自主的松了—口气。他不是在作梦,昨晚的—切都是事实,她真的是他的老婆了。
八年多了
涂夏美,他真的没想到自己竟然还记得她。
那天在餐厅里看见她时,他几乎一眼就认出她是八年前的那个女孩,他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么办到的,因为她真的变了很多。原本的青涩面容被成熟取代,原本的t恤、牛仔裤和布鞋也被俐落的套装和高跟鞋取代,还有那充满了自信与光采,完全是一副事业有成的女强人的模样。
八年前的她和现在的她几乎可以说是判若两人,可是即使如此,他还是在第一眼就认出她来,而且不敢随便乱眨眼,就怕她会在他眨眼之间突然消失不见。
当时的他并不知道这一切下意识的行为代表了什么,直到她突然在他面前昏倒,吓得他差点心脏病发,之后她要离去时又毫不眷恋,甚至连个电话都不打算要留给他时,他才又惊又慌又气的明白自己是喜欢她,他不想失去她,不想再次失去她。
他想,八年前他就喜欢她了,要不然以他的个性不会这么执着的想帮一个人,即使是疯了也不可能。
可惜造化弄人,在他还没来得及领悟这个事实之前,爸妈离婚后跟着爸爸住在香港的哥哥却发生了重大车祸,命在旦夕,让他不得不抛下一切包括她,连夜带着母亲赶赴香港。
扮哥终究还是没能挺过来,在车祸三天后离开了人世,留下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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