狩猎场之中。
咻~
秦曦一箭过去,便有一只小鹿倒下,随后跟上的人捡走了猎物。
秦尊也不示弱,咻咻咻,三箭齐去,一次击到两只兔子。
秦肃倒是心大,朝着天空中一只正在盘旋的鹰就是一箭,只不过那箭落空,很快便飞入密林之中。
秦曦骑着自己的宝马,一路往深林里的一只小兽追去。
秦煜也算一介文人,不屑于这种残忍血腥的争斗,不过是往秦曦的箭筒里塞了几支自己的箭,秦曦也没拒绝,接过了,他所要的就是不要让自己结束的时候输得太难看罢了,仅此而已。于是,便骑着宝马,在林子里散起步来,还时不时地念叨着王维的《观猎》:“风劲角弓鸣,将军猎渭城。草枯鹰眼疾,雪尽马蹄轻。忽过新丰市,还归细柳营。回看射雕处,千里暮云平。”
秦尊虽然武艺差了一点,却是认真地在一箭一箭地发出去,虽说箭术不精,能够射中的东西并不多。凭着给念安射一只野兔尝尝的心态,在尝试射出了十支箭以后,总算是射中了一只野兔子。
其他的几位将军,贵族,也不甘示弱,纷纷出箭,不过是片刻,林中传来的叫声越演越烈。
都是大好男儿,即便遇到凶禽猛兽也无所畏惧,每个人的箭羽都有自己的颜色,待号角吹过,回到营中,便会有人去把所有猎物捡回来,并且依照各自的箭羽上颜色的不同分批,再论功行赏。
夜色逐渐暗下来,号角声重新吹响,几位皇子也相继回到了军营之中,大家的战绩都很是不错,秦正天很是开心,直感叹:“我国都都是大好男儿!”
秦肃和秦曦不相上下,秦煜的数量勉强够看,秦尊并不善于弓箭,也就较少得到猎物。随后的庆功宴席,众人大口喝酒大口吃肉,片刻便到了晚间。
晚间宫人燃气木堆篝火,一些将军大臣围坐,好不热闹。
“小尊怎么了?”只有两个人在帐篷里的时候,念安倒是也喜欢叫秦尊小名,在他心里已经把秦尊当成自己的弟弟了。此刻看着秦尊有些闷闷不乐,倒是奇怪了,虽然射中的猎物不多,前面回来的时候还蛮开心的啊,这怎么一转眼的功夫,就闷着头了,晚宴也不吃了,回来就这样了。
“我本为你抓了一只兔子,谁知宫人竟找不到那只兔子了。”秦尊不开心地看着秦肃烧好送来的兔子。
念安也看到秦肃差乏行送来的这只他“亲手”烤好的兔子,想起那乏行送东西来时的冰块脸,也是很无奈。
“没事啊,下次再打便是了,我也不大爱吃兔子。”念安觉得好笑,将兔子递给秦尊,秦尊有时成熟,连自己都照顾不好,却会想着去照顾念安,有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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