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年前,北镇。
距离战争结束已经过去了四年。北镇城内虽仍有破败荒凉之相,但已在逐渐恢复元气。
战争带来的伤害是毁灭性的,而消除伤痕唯一的解药就是时间。
街上冒出几个虎头虎脑的孩子,穿着开裆裤走街串巷地追逐打闹;一旁有几个缺肢断体、行动不便的老兵坐在街边的藤椅上看着,看着孩子们,嘴里有说有笑;偶尔路过几个贩夫走卒,背着藤编的箩筐,吆喝着兜售自己上山打来的山珍和野果;几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正赤裸着上身,帮李大婶家修补破损的屋墙。
绝处可以逢生,破败中也可以孕育出新的生机。
曾经的驻军东大营,现在成了留守北镇的老兵们居住生活的地方。没有战事的压力,军营也就少了一分肃杀,多了一丝生气。对于老兵们而言,曾经绷着的那根线松了,每日的操练也尽然化作互相之间的插科打诨,训练嘴皮功夫了。
叶山的那一身本领,也大多是跟这些老兵油子学来的。
此刻的叶山,不,应该说小叶山。这时的他还只是个七岁的孩子。
小叶山鼓着腮帮子,涨红了脸正和对坐的大壮较劲。
“加油啊大壮!干掉这小子!”
“小叶子加油!别输给他!”
“大壮你行不行啊,肉都长哪去了?”
两个孩子坐在一张石桌前掰手腕,周围一群老兵油围在身边给他们加油叫好,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大,指点江山还要兼济天下的样子。
仿佛角力的是大人,叫好的是一群孩子一般。
画面滑稽又好笑。
大壮是个比他大三岁的孩子,名字叫大壮,人长得也壮。和叶山一样,亲人都死在了战争中,是个战争孤儿。
小叶山很庆幸,同是孤儿,但我们不一样。至少,小叶山有名字。
所以大壮只能因为别人看他长得壮,而被叫做大壮。所以,大壮没得选。
小叶山觉得大壮很可怜,于是手上的力气也收了收。
两人原本正处于势均力敌的状态,突然间一方把力气一收,场上的平衡被瞬间打破。大壮那粗壮的小胖手便挟着叶山的手向一侧歪去。
大壮一时也没反应过来。只觉得前一秒还捏着一块滚烫的烙铁,后一秒就成了一团棉花,下意识地一愣。
众人眼看小叶山的手就要触碰的冰冷的石台上了,大壮人愣住了,手上的力道也跟着减弱了几分。
小叶山人小鬼大,本着趁你病要你命的精神,抓住了这个机会,几乎是闪电般地发力。
大壮还没好好感受棉花的柔软,那块烙铁又鬼使神差般地回来了,这才回过神来,但为时已晚,小叶山的手扣住自己的手,一把撞在桌面上,锁定了胜利。
“轰!”围在一圈的众人顿时炸开,有人欢呼有人哀嚎。
“老赵,这回你可把那坛酒输给我了,走走走,我这就上你家取去,你可别赖账啊。”
“嘿,我就说压小叶子没错吧,老李,给钱给钱。”
“哎我说大壮你是不是放水了,你这么大个子怎么就没掰过人家呢?”
“哈哈哈小叶子鬼着呢,你刚才是没看清楚,我跟你说……”
成年人的世界,要是没点彩头就仿佛失了乐趣。
小孩子的世界,要是把赌注输了,也是那么的灰暗。
大壮低着头,极不情愿地从桌子底下拿出一个罐子来,向前一推,递给小叶山。
这是他珍藏的一罐蜜糖,为了它大壮跑遍了大山,不知捅了多少蜂窝受了多少罪才攒下这一罐。这回也是热血上了头,被他拿出去当了赌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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