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丝知道自己生病了,感觉昏沉沉的,全身没啥力气。
要是平时,她早把这房间拆了逃出去,但自从被关进这里之后,却一点也使不上劲,进食时一闻到食物的味道就想吐。
她刚刚又将胃里的食物全吐出来,以前她从不曾这样。
难道她要一辈子被关在这里,甚至病死在这里?她不要就这么死去!至少也要再见他一面呐
她宁愿自己此刻还被关在牢笼里,至少可以见到他
她终于了解为何那些珍兽即使被放出来也不愿离开,因为眷恋——对已经习惯的环境、对主人的眷恋,如同此刻她的心情。
她真的好想他
“小金丝,怎么办?我快死了”连抚着小猴儿的手也有气无力的。
小金丝反过来轻抚金丝的脸,吱吱的叫声好似要安慰她。
“对了!”金丝忽然想到一个求救的法子“你知道怎么回家吗?你去找他好吗?我想见他最后一面”
听说动物会凭着敏锐的直觉找到自己的窝,她只能将希望寄托在小猴儿身上。
小金丝瞪大漆黑的眼珠子,微微歪着头,一脸无辜地望着她。
“快去去找他你的主人”金丝轻推着要它离开,小猴儿这才稍稍移动脚步。
“去找他快去呀!”她急着挥手,小金丝像是忽然听懂了似的,一溜烟地往梁上窜去,穿过窄小的气窗溜出房间。
同一时间,房门的锁被打开,王启璋笑嘻嘻地走进来,脸上的疤痕虽已结痂,却依旧显得狰狞。“把这泼妇手脚绑在床柱上!”
他这次学乖了,先将这泼妇绑起来,他才方便“下手”
“你们不要过来!”金丝坐起身,不断往角落缩去,一只手伸到后背狂乱地搜索着。
王启璋一脸的色欲熏心,让她惊慌作呕,她不要其他的男人碰她!
她的身子只属于爷儿——那个霸道地占有她的身体和心魂的男人,虽然,她甚至不知道他是谁
爷儿救我!她在心里呼喊着。
“还不快点把她绑起来!”王启璋已经等不及要享用眼前的秀色。
两个家丁爬上床想拉下金丝,却被她手中的匕首划伤了脸,痛得哀声大叫。
“不要过来!”金丝握着预先藏在床角的匕首,这是当日从关霁远身上取得的“再过来我就杀了你!”
她信誓旦旦地说着,因为过度用力,全身不断颤抖。
尽管嘴里说恨不得刺穿关霁远的心脏,但那日取得这匕首时,她压根没想到要伤害他;但此刻为了保全自己的贞操,她可以不眨眼地杀了眼前这个男人,甚至自己
“没用的家伙,还不快点抢下匕首!”王启璋气得挥动肥短的双手,将其他家丁推上前。“去叫其他人来!”
来不及了!金丝紧握着匕首,凄楚地想着
她宁愿死,也不要任由其他男人玷污身子!
都怪这副与众不同的皮相,让她自小尝尽了苦头,却也遇见了他。不知为何爱上那个总是伤害她的冤家,但这份情,却注定只是她一个人的沉沦
如果她的脸毁了、丑了,他还会要她吗?该是弃如敝屣,看都不看一眼吧?想必眼前的男人也是这样!
这样也好,就此结束这种被操弄的命运吧
金丝举起匕首,利刃在光洁的脸颊上轻摩,脸上露出前所未有的决然。“你想要我吗?如果我变成这样,你还会想要我吗?”
说话的同时,手中的利刃缓缓剠进粉嫩无瑕的皮肤里,鲜血慢慢沿着刀锋滑落。
金色眼眸瞪视着眼前的男人,她加重手上的力道,让刀锋陷得更深,嘴角却扬起挑衅的笑容问着:“这样还要吗?”
她不觉疼痛,因为心痛甚于皮肉疼痛的千万倍。她这么做,虽可以保住自己的贞操,却也亲手将所爱的人推得远远的!
“你疯了?”金丝的激烈手法让王启璋和家丁们都吓坏了,眼前的她果真如传说中的夜叉,嗜血又疯狂。
“我是疯了”金丝颓然放下匕首,眼眸失神地望向窗外,眼角垂落两行泪,和着血水滑落,更显触目惊心。
她不但疯了,心也死了
“唉!算了真教人倒胃口!”王启璋命家丁拿回金丝手中的匕首“好好看着她!”
连他都对一个破相的女人失去兴趣,对关霁远来说应该也没什么价值了,这下真的该想想办法,看如何从关霁远身上捞回一点钱王启璋心中快速盘算着。
“那要不要请大夫”家丁在身后追问着。
王启璋只丢下一句话“何必浪费?”
门锁再次落上,金丝知道自己安全了,因为她已让男人倒尽胃口,不再有价值。
而王府这头,关霁远已经不知如何是好。
金丝既没回“驭奴馆”派出去的人马也寻不到任何消息。要说她的长相如此奇特,见过的人必然印象深刻,但似乎整个京城都没人见到她。
除非她自己躲起来,不想让他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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