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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都督府出手阔绰,言则第一个月的月俸拿了三十两,算上各路送来的见面礼已经远超一百。陈氏欢欢喜喜地买了两个小丫头干活儿,每天给她端茶倒水,浇花喂鸟,生活质量直线上升,连出门听戏曲的闲情逸致都有了。
家中宽裕了,书辞的针线活儿却还没停下,人忙习惯了忽然无所事事心里难免有负罪感,而且日子一久她对陈氏会不会给她置办嫁妆这事儿开始产生了深刻的怀疑。
日薄西山,书辞在自己房里描花样,蛋黄色的阳光把笔筒拉得很长,沿着书桌慢慢偏移。
言书月托腮坐在院中,双目无神,瞧上去有点魂不守舍。
言莫在旁边练功,半个月前他就把弓换成了剑,成日里没事就哈嘿哈嘿的在后院乱舞。突然偏门外有一串脚步声过去,他一转头看见门口的人,当下收了剑,喜滋滋的叫:“姐夫!”
听到这一声,言书月像是瞬间回了魂,快他一步跑出去。
书辞在屋中听见她轻言细语。
“怎么跑这里来了?急匆匆的……又在抓贼呀?”
温明看上去有点忙,满头大汗,说话也敷衍了许多。
“我眼下事情多,还得去那边巷子盘查一圈,过几天再来瞧你。”
说着迎面来了几个捕快,他尚不及和言书月告别两句就匆匆离开。
“姐夫,你上回答应过今天要教我剑法的。”言莫没插上话,很是遗憾地扬起木剑冲着他背影喊道。
温明近来非常的忙碌,几乎脚不沾地,白天夜黑玩儿命的抓贼,该他巡的那条街他抓,不该他管的街他抢着抓,上至江洋大盗,下至偷鸡摸狗,贼见贼怕,简直快抓红了眼,比牛还勤快。
这其中缘由还得从言则升职说起。
从前温明他老爹是捕头,温家的家境要比言家好,陈氏自然喜欢他。而现在,言则当了校尉,正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闺女自然跟着金贵了。
两家还没立婚书,原是打算在今年的,温明此刻分外担心陈氏会悔婚。
为了身份能够配得上言书月,他只好加把劲更加卖力的抓贼,以求早日升为捕头。
晚上亥时正,趁天气还晴朗,书辞陪着言书月出门去给温明送饭。
两旁灯火已熄,月光泼地如水,皎洁苍白,石板道上清幽一片。
四周行人稀少,尽管入了春,夜风依旧料峭轻寒。
紫玉提着灯在前面走,书辞不自觉抱了抱臂,左右环顾。
“这姐夫也真会挑地方,双碾街是夜里最清静的,他在这儿不晓得是守贼还是守空气。”
“小姐,您还不知道吧。”紫玉转过头来,“最近仁寿坊、南居贤坊这一带闹鬼啊。”
书辞和言书月闻言都是一愣。
“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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