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他说,‘既然那个混账不愿作索尔家族的一员,就让他趁早滚蛋’。我还为你再三说情,你以后可别再惹父王不高兴了,有点自知之明地活着吧,亲爱的莱蒙。”
说着,他扭断了我的腿。
我从马背坠下来,又被带回皇宫后,足足休养了一个月。我像一坨烂泥般瘫在床铺上,四周堆满了乐谱和诗歌总集。当我终于能拆开绷带下床,女仆却给我抱来了一套崭新的礼服,冷淡地说,“莱蒙王子,这是宫匠给您新订制的礼服,几天后各国的公主将来到这里,您需要打扮得体面一点。”
她不说我也知道自己是个什么鬼样。不用说你们自然也知道一个月不洗澡不刮脸的男孩会邋遢脏臭成什么样。我被女仆们收拾干净,看着镜子里那因为华美衣饰更显滑稽的蠢货,换上了普通的布衫,将肥大的裤脚掖进破靴子里,抱起里拉琴,慢吞吞地走出了房间。
第一缕阳光拂到我脸上时,我还以为今天会发生什么好事。结果在我踏入绿茵草地的下一秒,一面盾牌就冷不丁甩到我脸上,将我和我手里的里拉琴撞飞出去。我听到了男孩们的笑声和嘘声,爱戎的声音尤其刺耳。
还有女孩子咯咯的笑声。上帝啊。在我待在房间里的这几天,宫里都发生了什么?那些陌生的声音环绕在我耳畔,就像噩梦中摇动的手臂,将我的神经从头颅里拔|出打结。我趴在草地上,热烫的阳光恍若针扎,但我却一点都动不了。我的脸上淌下湿润的液体,不知是血是泪,我听到了喉中的哽咽,这让我更痛恨自己的存在。
“你没事吧?”
一个轻柔的声音在我的头顶响起。我没有抬头。那只柔软的小手抓住我抠在泥土里的手,又将我扶起来,直到我露出了一张糊满鼻涕眼泪和淤肿的哭脸。
我的头发还是普通的深棕色,而我的衣衫就像个寒酸的穷汉。
“别哭了,可怜的小仆人。”她安慰我道,冷冷地瞥向人群中央那个放声大笑的家伙,“爱戎是个讨人厌的家伙。他最喜欢欺负别人了。以后他要是仗着他是王子就欺负你,你不要理他,或者来找我,我会帮你的。”
话落,洋桃将一块洁白的丝帕递到我面前,替我擦干净了脸上的污垢。那时我还不知道眼前这个女孩就是我的表妹,那时我还不知道她将是爱戎的未婚妻。我只知道在正午白花花的阳光下,那一排衣着光鲜的贵族子女靠着栅栏,嘲笑这个出糗的蠢蛋,只有洋桃走了过来,把这个蠢蛋从地皮上揭了下来。
那时只有连续五日的晴空,而我就这么轻易地爱上了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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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风在我耳边呼啸,我听见夹在其中的洋桃的哭声。她害怕极了,靠在我怀里,恐惧颤抖得像只受伤的金丝雀,而我就是那只破坏鸟笼的恶猫,叼着猎物心满意足地在檐上飞奔。
我勒紧缰绳,马儿在我的力道下减缓速度。风声渐弱,我看着怀里的女孩,笑道,“公主殿下,我们又见面了。”
她怔然望着我,望着我被鲜血染红的半边身体。我若无其事地抠下了一片黏在左颊的血渍。她在弥漫的血腥味中捂脸哭泣不止,说,“这不是真的……不是……”
我将骏马勒出一声嘶鸣,“不是什么?”
“你杀了人——!”她呜咽道,“你害了我……”
“害你在新婚之夜变成个寡妇?”
她猛地捶打我的胸膛,一边捶还在一边崩溃地哭叫。我下了马,又将她抱下,扯着她的手臂朝荒树林走去。
那幽谧无人的地方激起了她的恐惧,洋桃叫道,“你这个恶棍!你休想把我——把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