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不知道我的弟弟是这样一个大诗人。”
爱戎躺在我身后的床铺上,漫不经心地笑道。我趴在桌边,看着洋桃的回信,眼底逐渐蒙上一层湿润的水雾。我的哽咽声令爱戎的咀嚼声停顿了一下,待他发现我是因为洋桃的信件落泪时,似笑非笑地瞪着我,“洋桃已经回去了。”
“……”我的呜咽声更大。洋桃走了,我却连跟她告别的勇气也没有。我唾骂我自己是个胆小鬼,在看到爱戎亲吻她额头作别的那一幕时,竟然转身跑回了宫殿。
自始至终,我没有告诉她,有一个叫莱蒙·索尔的男孩。他不是寒酸的仆人,不是俊美的王子,只是一个深爱着她,不知好歹地想做她另一半灵魂的人。
就在这时,爱戎夺过我手里的信件,暴躁地撕得粉碎。洋桃的信如雪片般在空中四散,我愣了一刻,随即哀叫一声,从椅子上蹦起来,像个滑稽的小丑,匍匐在地拾那些信纸的碎片。
爱戎踩在我弓起的后背上,恶狠狠地笑骂,“你可真像头打滚的猪,莱蒙·索尔。”他甩开深红色的披风,靴子在木质地板上踩得噔噔作响,在我痛惜的呜咽声中,离开了屋子。
而我,拾起了所有的碎片,粘在一起,转悲为喜地用鹅毛笔蘸墨,为她回信。
落款——“爱戎·索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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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所有凝滞于心的事,不管是好事还是坏事,都像个恶性毒瘤,你必须在它进一步扩散前把它毫不留情地割掉,哪怕是要为此赔上一个器官呢。我将棺材里的尸骨碎片全数倒出,堆成一个白森森的小山包,再将洋桃用力一推,把惊恐的她推入了空荡荡的棺材。
“这就是爱戎最后的小巢。”我大笑道,“舒服么,公主?”
她抱着刻有爱戎名字的头骨,胸脯起伏着,憎恶地盯着我。我戏弄般踩着棺材的侧木摇晃,连带着她也一起跟着震动。被我如此赤|裸|裸地羞辱反倒令她更镇定了,我笑嘻嘻地望着她波澜不惊的脸,道,“我很喜欢你,公主殿下。所以我给你一个‘二选一’的机会。”
我踩着铁锹,铲起一小块骨屑,盯着她道,“要么跟我走,要么,跟他埋在一起……”
“和他并在一起让我选择,你未免高估了自己。”洋桃闭上那双冷漠的眼睛,毅然决然地躺入棺木,呼出一口气,“动手吧,我宁愿从未认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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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宁愿从未认识你。
我曾坐在深夜的台阶上,对着月亮想念你的身影,你的一颦一笑,孤独地诉说我对你的思念。多么有趣啊,一个人有了心爱的人反而愈加孤独,愈加受着孤独的煎熬。它们如同锋利的刀刃割裂我的心脏,而我的眼泪仿佛变成了世界上最廉价的东西。我想要将你淹没在我的世界里,想要一刀刀割开你,吃掉你。让你的每一寸血肉融进我的身体,我的灵魂,让你感受到我的爱,我的痛,让我们彼此之间不再恍若隔离,让我们的灵魂紧紧相融,一呼一吸间都能聆听到彼此的心跳。
我宁愿从未认识你,洋桃。
幸好我早已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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