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管它昨晚我做了什么,我觉得已经没必要知道了。
波波鲁惊喜地叫道,“早安,王子殿下,没想到您已经这么大了!”
我瞪他一眼,“你他妈疯病又犯了?”
“您不记得我了?!”他一惊一乍地凑到我眼前,掏出一枚金章,“我曾是教会的一员!如果您是莱蒙小王子,那我参加过您的受洗仪式,那时我应该……应该不到十岁……”
“哦,我知道了。”我把他那张贴近的大脸推开,“据我所知,教会已经向新国投诚了,看来你们的主还比不上铜臭哩。要是不想让我把你那蛋壳脑袋打碎,就别瞎嚷嚷,老实跟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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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那三个残废打好招呼,雇了几辆马车,准备前往王城。芭芭拉那边我给她留了足够的食物和钱币,并打算回去后派人修缮一下那个小救济院。
临走前一个黑衣服的女人来找罗,两人靠在角落低声交谈半天,直到我不耐烦地放了只拔掉毛的鸡过去闹场,他们才分开。听说罗待在下城时一直住在这女人家里,还说这女人是他童年的玩伴。妈的,罗看起来像个天真烂漫的傻子,谁想到招蜂引蝶的本事一等一。
那个单眼皮的短发女人阴森地盯着我,神情很像一些穷凶极恶的囚犯。要不是身形还算纤细,说那是个男人我都信。
我的登基日定在十天后,祭祀的高台已经竣工,森严的木架搭着冷光熠熠的金属架,外面包了一层厚实的瓦楞纸,涂上石膏色的油漆,就当作是大理石板砌成的台阶。法洛斯费了不少心思,经常到场地监工,防止劳工们偷奸耍滑。高台建造得结实又牢固,我完全不必担心会一脚踏空摔个马趴。
因为没有金线滚边的红地毯,所以宫廷聘请了民间的画师,在方砖铺就的地面绘上鲜艳明亮的红色,金色的涂料交织其中,就像由天边星辰连成的粲然溪流。鉴于兀鹫城长年冰封,陪衬红毯的鲜花也被替代成装填过鲸油的花蜡。
若是格森还在,看到隆重庄肃的登基庆典被设计成这样,一定会嫌弃得睡不着觉。但我不介意,仪式而已,形式其次,它背后的意义才重要。
临近庆典的倒数第五日,国库的存粮被拿出一部分,分给全城的民众。那是最热闹的一天,所有旧国的子民都知道他们将有一位仁慈慷慨的国王登基。为新王歌唱祈祷的颂歌彻夜不绝,游|行欢庆的队伍高举火炬,于沉夜划开一线白昼。我坐在宽阔的落地窗边,披着国王才配穿戴的红色绒裘,头戴金冠,凝视着漆黑夜色的燎原焰流,分离再交汇,呈现出万疆帝国旗帜的图腾。由火焰勾勒出的光明轮廓,如镶嵌在黑岩表面的熔痕,在魂烬之巅,恶龙爪下,将我的胸膛烧为灰烬。
我拨弄了一下胸前精致的金系扣,望向床边的罗。他安静地坐在天鹅绒床上阅读,鲜红的帷幔垂在他瘦削的脊背后,眼洞深处窜动着幽幽光焰,连烛光都不必浪费。为了让他在宫中不至于无聊,我派人搜遍了整个兀鹫城的爱情小说,堆在我寝宫的书柜上,随他看个痛快。
就这样,我迎来了属于我的登基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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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说,很糟糕。
原本在临近庆典的倒数第三日,我就有种不好的预感。天空阴沉得像被注满了灰蓝色的铅水,云朵硬得仿佛冻裂的干泥板。我骑马在登基高台附近逡巡,烦躁地盯着见鬼的苍穹,罗跟在我身侧,在我几次想找守卫撒气时忙不迭把我拉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