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斯隐约觉得,自己见过年幼的莱蒙王子——跟现在完全判若两人。
但即便见过,曾经他也没有将对方放在心上。印象里那位小王子不太爱说话,总是畏畏缩缩,只有在弹奏音乐时才能听到他清朗明快的歌声。
法洛斯不喜欢音律,也听不出什么美妙的韵味。他喜欢习剑,跟更强的对手比试。莱蒙王子的剑法几年如一日地生疏笨拙,但爱戎王子却是一位天赋异禀的劲敌。他时常和那位殿下比拼剑法。在他眼里,爱戎·索尔是位顽劣的王子,性格轻浮,对任何人和物都有种漫不经心的傲慢。
但只要握紧宝剑,他便迥然不同。他会选择最狠厉迅猛的出剑方式,在最少的招数内将敌人毫不留情地打倒。
“起来,法洛斯,你可是要成为我的骑士的人,别在王子之前倒下啊。”
记忆里的爱戎蹲在地上,嬉皮笑脸地盯着他疲惫的脸,朝他伸出手,让他借力起身。王子几乎比年幼的骑士高一个头,肌肉结实紧致,充满了美感。法洛斯常常看见爱戎抱着某个陌生的姑娘调情——某个,一次换一个。有的女孩比爱戎还要年长,却无法抵御王子的魅力。
爱戎喜欢将怀里的人整个抱起,炫耀自己的力量。那些漂亮的女孩娇媚地依偎在王子的怀里,但爱戎的眼神依旧是那种玩玩般的漠然,似乎根本没有把她们放在心上。
“哦,我亲爱的小莱蒙。来,让哥哥抱抱!”
唯独对一个人,爱戎一反常态。但王子的眼神时常令法洛斯感到古怪。他难以形容那种眼神是什么,只觉得似乎会有两道烧火钳般热烫的铁梭子,从爱戎王子的眼珠里突出来,将莱蒙王子穿胸而过。
“啊!”
结局总是莱蒙小王子惊声惨叫,没命逃跑,然后被他的哥哥紧搂在怀中,扭着身体挣扎不得。爱戎从没有主动亲过哪个女孩,对莱蒙王子却很热情,热情到有些不堪入目——当时法洛斯被脑海中这个突然闪过的词吓到了。“不堪入目”。
他曾以为索尔两兄弟的关系应该很好。直到几年后,他十二岁,再度随父亲去王城时,已长成硬朗英挺的少年模样。那时他刻意留心着莱蒙王子,但意外的是,那位王子就像人间蒸发一般,很难寻到踪影。
也就是那一次,碰巧,爱戎王子约他出去打猎。法洛斯给骏马套上马鞍,随口道,“不叫莱蒙殿下出来吗?”
爱戎正在收拾箭筒,一听这话,忽地双眼血红,直勾勾地盯着他道,“你什么意思?”
对方头一次露出这么凶狠的表情,像是突然龇出獠牙的野兽。法洛斯不知道自己哪里说错了,道,“没什么。我听宫里的仆人说,莱蒙王子现在经常待在寝宫里不见人,想着他会不会也喜欢打猎。我们可以与他一起。”
“他不喜欢。”爱戎回答得很快,“他只喜欢弹那个破琴,唱些肉麻的酸诗。他每天待在皇宫里,生活单调又乏味,毫无刺激与乐趣。”他笑了一声,笑声让法洛斯不寒而栗,“像个小娘们儿。”
二人驭马在宽阔无垠的草原飞奔。爱戎那匹银白色的骏马四肢修长有力,跑起来迅疾如风,而且主人也驾驭得随心所欲,法洛斯得打起十二分精神才能跟上王子的步调。
爱戎漫不经心地甩了甩凌乱的金发,忽然又放慢了速度,跳下白马。法洛斯艰难地勒紧缰绳,也跟在王子背后牵马前行。
半晌,年幼的小骑士长听到王子冷漠的声音,“以后,你不准在我面前提莱蒙王子的事,明白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