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名显赫的人,而且在精神病院里面干什么都行,乱哄哄的,某娱乐圈大佬说肖凌霄的病好有意思,还收了肖凌霄当他的干儿子,他让肖凌霄跪下磕个头,不过肖凌霄并没照着做。总之,在医院跟着东疯西闹的,总体日子也不算太难熬。
一周之后,肖凌霄告别了医生和干爸爸,收拾东西出院。他出院时,娱乐圈大佬的干爸爸还掉下了几滴眼泪——要是外界知道大佬疯成这样,一定会引起一场轩然大波的。
他刚一到家就翻箱倒柜地找,挖地三尺最后总共找到三千块钱,往小包里一揣就去找周瑾初。
周瑾初家在哪,他自然是很清楚的。
不过周瑾初是个大懒汉,肖凌霄在小区门口蹲了三个白天,才看见对方慢慢走出来,而且车子上还带着忠犬,脸色看起来并不好。
肖凌霄“嗖”地一下就冲了过去,周瑾初一个急刹车,非常诧异地抬头看着肖凌霄。
肖凌霄敲了敲车窗子:“周瑾初,开一下。”
“……”周瑾初也没怎么样,而是真的开了窗子。
——他看见外面是一张非常好看的脸孔。
虽然只是十天没见,肖凌霄却觉得过了很久很久。有一些人,在他心里真的轻描淡写不来,平时可以忍住不提,然而只要有个际遇,情绪就会宣泄而出,酣畅淋漓。
肖凌霄第一次近距离用人眼看眼前这个人——过去他都是通过狗眼来看的,颜色和明暗好像都和熟悉的面容不一样,这样看周瑾初更是漂亮的很。
他伸出一只手扒住车窗,睁着亮晶晶的眼睛:将小包丢在周瑾初身上:“这个给你。”
“这是什么?”
“我给缝上了,你回家再看。”
周瑾初说过,因为要赔钱给他代言产品的公司,家里没剩多少现金,他都开始收外债了。
“……”周瑾初捏着小包给递了回来,“那我不会拿的。”
“不值钱的。”肖凌霄说,“你收着吧。”
周瑾初又示意对方拿走。
“……唔,”肖凌霄说,“这是我给的,是不一样的。”
“有什么不一样?”
“我叫做肖凌霄。”肖凌霄想了想,有些期待地问,“你,你看见我,有什么感觉么?”他想,毕竟,两个人在一起差不多两年了,朝夕相处,亲密无间,互相保护,彼此都是对方最为重要的存在。
“……?”周瑾初的样子十分冷淡,明显只将对方当成普通影迷。
肖凌霄很失望地想:他怎么会没反应呢?
他又突然想到,在第一步电影《虎毒》的首映仪式上,在仅凭着摸爪就能认出自己之后,瑾初曾说过:“当你碰到它时,会觉得很熟悉,你会知道是它。即使条件更加严苛,只要让我看见,我都能够知道是它。”
是真的么……
肖凌霄觉得自己得了失心疯,竟然chua地一下,动作十分迅速,真的伸手摸了摸周瑾初的手!
修长的手指就在窗旁边,肖凌霄一下子偷袭成功。
他没指望周瑾初能知道一切,而是,只要对方能有一点点的感觉,不用那种看过路人的眼神看他就好了。
他很相信周瑾初那时说的话。
肖凌霄根本不知道如接近对方,更不知道如何才能走进那个人心里,因为周瑾初对陌生的人几乎没有兴趣。他只能寄希望于一些很玄幻的东西。
然而,一贯好脾气的周瑾初却是真正表现出了蕴怒。
他说:“你干什么你?!”
在他眼里,这个影迷简直是个变态,居然直接上手摸他的手。
也不知道小包里是什么东西……不会也是非常变态的物品吧……
“……!”当意识到自己干了什么,肖凌霄恨不得钻进地缝里去。
肖凌霄啊肖凌霄,当了两年的狗,你的智商也坏了吗?!
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满足于当狗中的聪明狗,智商也就是这个程度了。
他羞愧难当,最后对着周瑾初说了句:“我定会帮你洗脱冤枉的!”
说完,就一溜烟儿地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