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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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早晨,谢明哲八点起床,洗完脸后来到客厅。
他看见一个年轻的男人从楼梯走下来。
映入眼帘的便是一双笔直的大长腿,男人身材挺拔,目测超过一米八五,穿着修身的西裤和擦得一尘不染的黑色皮鞋,衬衫熨烫得就像是刚买的一样整齐,领口解开了一颗扣子,露出健康的肤色。再往上看,一头短发清爽利落,胡子刮得干干净净,五官英俊硬朗,尤其是一双浓眉,特别有男人味。
这人怎么从二楼下来了呢?
谢明哲怔在原地:“请问你是谁?”
对方不太高兴地看着谢明哲:“认不出来吗?我是陈霄。”
谢明哲一脸的不敢相信:“陈哥?”
都说“人靠衣装”,但这差距也太大了吧?之前的陈哥头发乱如鸟窝,总是顶着黑眼圈一副没睡醒的样子,爱抽烟,衣服更是皱皱巴巴如同破布完全没法看,简直是放弃治疗的深度颓废青年。可是,面前的男人却容光焕发,英俊挺拔,整个人就像是脱胎换骨了一样!
谢明哲揉揉眼睛,完全无法把面前的帅哥和记忆中的颓废青年联系在一起。
就在这时,小胖和金跃也下楼了,昨天喝太多有些头疼,两人走路的时候不断地按着太阳穴。刚走到楼梯口,蓦然看见大厅里穿着西装的陌生男人,小胖差点摔一个跟头,金跃忙扶住他,小胖这才站稳,揉了揉眼睛问:“这位先生是谁?大清早来找人吗?”金跃也道:“小谢,这是你朋友?”
陈霄没好气道:“我是陈霄!你们一个个都睡失忆了吗?”
金跃推了推眼镜,迅速跑下楼仔细观察他:“陈哥?”声音挺像的,但这打扮完全跟两个人似的。庞宇也跑下楼,激动地道:“还真是陈哥啊?”
谢明哲、庞宇、金跃并排站在一起,围观陈霄,如同围观一只动物园里放出来的大猩猩。
对上三人观察珍稀动物的目光,陈霄尴尬地咳嗽一声,解释道:“咳,我平时是……稍微不太注重仪表。早上起来换了身衣服,顺便刮刮胡子,你们有必要这么惊讶吗?”
你那叫“稍微不注重仪表”?你那是“彻底放弃治疗”好吧?谢明哲心里吐槽着。
“陈哥打扮得这么帅,是要去约会啊?”庞宇八卦地问。
“去见一个人。”陈霄的耳朵微微发红,但他很快就维持住镇定,道,“阿青和莹莹待会儿就过来,今天我有事带小谢出门一趟,你们四个留在工作室,帮小谢看一下店铺。”
“放心吧陈哥。”金跃明显比胖子靠谱得多,也没问陈霄是去见谁。庞宇开口想问,被金跃用力捅了下后腰,只好闭嘴不再多话。
四人围着餐桌简单吃了早饭,池青和池莹莹正好也回来了,见陈霄打扮得人模狗样的,池青疑惑地道:“穿这么整齐,你是有事出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