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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况我还经常断更。
断到有时候我都会看一下我自己下面,打算进宫了吗?
我这本书写得不是很讨喜,我也很想迎合读者口味。
在最开始决定写书的时候,我就在玄幻、修仙、鬼怪故事等里面选择。
其实,我自己最喜欢读的却是科幻,我自认为自己写不出什么好的科幻故事。
挑选来挑选去,决定写一本带有一定自传性质的现实小说。
写得好不好呢?
我反正快把自己写精神分裂了,有时候自己觉得很兴奋,有时候觉得自己写不下去。
故事也有大纲,最开始女主角在我的设定里是跟男主角分离的,老死不相往来那种,可是我的妻子非说我这个是写的初恋女友,说我借着写书缅怀过去。
你跟一个吃醋的女人讲文学作品的艺术性,相当于在你生气的时候,她要你选口红颜色一样。
那不都他妈一个颜色吗?
反正你就是写给你前女友的。
后来,我把他们写和好了。
但是他们的爱情在我心里已经死了,我很难在后面的章节里展现他们的爱情。
我发现我错了。
我不应该把他们写和好。
残缺的美才好。
凄美的爱情才让人刻骨铭心。
林黛玉要是跟贾宝玉生了一堆娃,现在有他们的后人吵着要维的权,这书火爆程度肯定没有如今厉害。
要火爆,也是群众吃瓜。
不说凄美,说说残缺。
真的,残缺的美才好。
不然,我那爱子如命的老爹,也不会动不动就说要打断我的腿。
不然打断我的腿,他图什么?
不就图个残缺美儿子嘛。
大家多给我提点意见吧,让我可以改进。
还有,我要给大家道歉,这本书是我真正第一本写了超过三十万字的书,以前热爱,写了许多乱七八糟的,电脑硬盘里存了许多故事大纲。
唯独这一本,是一时冲动,就开始动笔了,没有存稿。
写的真心不好。
有朋友说我妄自菲薄,但是我必须承认,写得不好。
但是,正因为写得不好,所以我觉得我还可以提升。
我在坡底,上面还有一座文学的高山呢。
我努力往上面爬。
有谁喜欢跟着的,我们就一起走上去看看风景。
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