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你们一年都就租出去了,实在太离谱了。
高科技是吧?
俺们也能搞高科技。
榜样的力量是强大的,adsl也好,光纤也罢,这些东西又不是买不到,既然用户有这样的需求,只要能够提供就好了。
愿望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下一代的网络传输就没确定,现在大家还在撕逼呢,电话公司可不敢投入,万一要是不用adsl了,这个投资怎么办?
李斯特大厦的光纤都是人家自己装的,这可没啥借鉴作用。
这一切其实都是阳谋,大卫李斯特可是需要推动adsl和光纤项目的,这种率先商用的行为,等于就是给对手敲响了丧钟。
你们欧洲叽叽歪歪的没用,俺们已经开始商用了,效果非常明显,用户非常满意。你们就不要再折腾了,最多少支付一点专利费就好了。
其它的事情当然不需要他亲自去操作,又不是他一家的公司,他只是百分之三十的股份而已,还有八家投行应该做点什么了。
这些年在调制解调器上已经赚的盆满钵盈了,下一代的网络通讯居然又领先了,几家投行的兴奋可想而知。
最让这些家伙兴奋的是,锂电池技术取得重大突破,现在的电池生产厂商已经疯了,都想介入这个巨大的市场。
最为急迫的就是摩托罗拉,四个小时的待机时间,只能通话三十分钟左右,信号不好的地方,可能两个多小时就没电了。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分析,锂电池显然电池容量更大,体积也要小不少。
不知不觉中,大卫李斯特已经介入了米国的实体经济,仅仅在汽车行业的地位就不容忽视。
现在的宾利汽车,可不会比劳斯莱斯差,当然了,价格也是非常的昂贵。
老家伙们还是习惯劳斯莱斯,新崛起的富豪群体更喜欢宾利,他们更喜欢科技和动感,而且宾利还有不错的驾驶体验。
娱乐行业就更加无需多言了,现在的好莱坞格局已经完全不一样了,最厉害的就是迪士尼,梦工厂也在不断的壮大起来。
传统的几大巨头可是日子不好过,福克斯似乎也有撑不住的意思。
虽然快不行了,股价却没什么变化,因为大家都在等着被收购,默多克已经彻底被排除了,目前的价格他是绝对买不起的。最后的买家,如果不出意外的还是李斯特。
大卫李斯特其他行业的实力或许不如财团,但是在娱乐媒体上的实力就实在太强大了。
背后惦记他的人惊愕的发现,大卫李斯特几乎所有产业都是绕着媒体转的。
如果要对付他,必须要对娱乐媒体下手,要么给他安排一个对手,要么就拆分他的公司。只是现在的司法部是不要指望了。他们已经被折腾惨了,除非有必胜的把握,不然就休想让这些人出手。
就在这些人想办法折腾大卫李斯特的时候,暮光之城这本书上市销售了,作为畅销书作家的新书,各种待遇自然不比去说。
好莱坞的导演一拿到这本书,立刻就发现了这本书的价值,这本书实在太适合改编成电影了。
书籍的扉页说明也充分的证明了这一点,前传是黑夜传说,后传是五十度灰。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大卫李斯特非常的无耻,后世三个不错的ip,被他强行串联在一起了,先是出版书籍,然后就是漫画,最后就是电影。
需要说明的是,漫画是交给漫威国际的,而且是从黑夜传说开始,书籍是暮光之城开篇,电影当然也是黑夜传说了。
两部作品的相互拉动是非常明显的,漫画和书一个月的销量同时突破二百万,这个成绩可是非常厉害的。
图书出版一旦突破千万,就一定是一部经典小说了,一般作家的作品,只要能够达到最初30万本的月销量,就已经非常厉害了。
虽然三个月后的销量就会下滑,但是一本书可是会卖十年的,然后还能出精装版什么的,销量超过三百万本的小说,作者和出版社就已经赚翻了。
超过一千万的,基本上就没有几部小说,海明威的小说也就是这个水平。这货活着的时候还没这个销量。
也就是魔戒可以达到这个标准,其他的只能呵呵了。
当然了,如果天朝不盗.版。
那么超过千万的书籍就实在太多了,几乎所有世界名著都超过,但就是没给人家稿费。
知识产权真的非常重要,如果不重视,真的会出大问题。这些年的好歌明显少了,歌手也是要赚钱的,不然只能去讨饭了。
(118章节出了一些问题,其实笔者没说什么不该说了,修改了一次还是没通过。接下来可能需要大幅度删减了,还好没有影响故事的连续性。网络小说的监管比较严格,希望大家理解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