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某个人欢心特地放在车里的吧,那我可不能抱着它睡觉。”
“买东西送的。”贺迟瞥了他一眼,重新启动车辆,“除了你,还没人抱过它。”
“好吧,那您是买了什么,让店家给你送咸鱼?”郗长林笑着靠回去,手拉了拉薄毯,将脖子围住,慢慢闭上眼睛。
贺迟哼笑一声:“好好说话,您什么您。”
“哦,那我以后也像宫酌那样,叫你贺哥?”郗长林睡意很浓,说话语速比平常慢了不少,声音绵软,说着说着脑袋就歪了一下。
“那是宫酌的叫法。”贺迟没因为郗长林困得厉害而停止和他讨论这个问题。他深知睡意朦胧时的郗长林格外好说话,只要不涉及到原则问题,基本都会答应。
这话说完,只见郗长林将脑袋歪回去,一个字一个字慢慢说着,就跟挠在心上似的:“好吧,我该怎么叫你?”
“叫哥哥。”贺迟笑了一下,轻声道。
谁知郗长林没如贺迟所愿,竟掀开眼皮瞪向他。车内灯熄了,仅余透过车玻璃从斜前方透进来的路灯,照得这一眼明亮如火烛,漂亮又凶狠。
虽然意外,但贺迟眼里笑意不减,语气无奈又柔和:“那就叫名字。”
郗长林“嗯”了一声,这才重新阖上眼睛。
二十分钟后,车从内环下道,进入城区不久系统突然吼了一声,郗长林猛地惊醒。
眼前的模糊散去后,郗长林看清街道两旁的景象,倏地扭头望向贺迟:“上一个红绿灯时你应该右转。”
“你公寓的钥匙不止你有,我不放心你回去。”贺迟面不改色地打转方向盘,在红灯跳绿后左转,越发远离郗长林的公寓地址。
他这话说得在理,更让郗长林无从反驳。抱着咸鱼抱枕的手收紧几分,青年垂下眼睫,“嗯”了一声。
作者有话要说:郗郗不是替身,谁也不是谁的替身,具体解释在22章作话,以及后文都有提到
小剧场:
郗长林:请让给我分期归还您追加给《幻日》剧组的那笔资金。
贺迟:好啊,就分期一辈子,肉偿。
作者表示今天的小剧场一点都不好玩(……)
第21章
郗长林又一次睡过去,醒来时窗外天光已大亮,鸟啼声声、虫鸣不绝——贺迟依旧没给拉上窗帘,并且为了保持屋内通风,将窗户开了一条缝。
为了督促郗长林起床,这人还真是费了不少心思。
青年垂着眼从被子里坐起来,抿着唇线往旁边伸手。这个动作做得极为自然,手臂抬起的高度、手伸的长度,都和每日晨起时没有差别,而他也在同样的地方摸到了自己的手机,然后拔下数据线。
两秒后,郗长林反应过来昨晚没有回自己的公寓,而是跟贺迟回到他家。
太奇怪了。
一股诡异感浮现心头,郗长林蹙着眉心撩开眼皮,环顾所身处的房间。
这里大得不像是一间客房,比起主卧毫不逊色,但很空旷,让人下意识地觉得应该再装一些东西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