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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一三章 林诺言的故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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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林诺言的讲述,常父常思过和林诺言是从小一起光屁股长大的。

    常思过和常多金一样,是孩子王。掏鸟窝,他是爬树爬得最高的;斗蛐蛐,他总能找到无敌大将军助阵;摸蝎子,只有他敢徒手去抓蝎尾,还能不被蛰到。因为胆子大、本领高,同个大院的孩子们都对他心服口服。只要他振臂一呼,一帮小孩儿就像巡山的小妖怪,叽叽喳喳地聚到了一起。

    和其他小孩儿们一样,林诺言没有例外地成了常思过的“跟屁虫”。不同的是,他知道自己是常多金最要好的朋友。

    两人家住对门,父母间常有走动。一家有事要忙,就把孩子托付到另一家。一来二去,常、林两个小孩儿就不分彼此,把对方家当成自己家,经常同吃同睡。

    在一次特殊的冒险之旅中,两人冒失地走到小丘山狭窄的悬崖小路上,不想前路因山体滑坡而中断,后路是极陡峭的坡道,上着容易下着难。

    处在进退维谷的两难境地,林诺言胆怯地嚎啕大哭。常思过说:“别害怕,能跳过去。我跳过去给你看看!”

    说完,常思过闭着眼睛纵身一跃,跳过了坍塌的道路。林诺言见状,壮着胆子,闭着眼跟着跳了过去。两人走出小路,手挽手连哭带笑。自这之后,常思过再也不敢冒险走危险的小道,胆量也不如以前大了。

    常思过的转变,绝非是因为过了初生牛犊的年纪。后来,在两人的一次夜话中,常思过对林诺言说出了实情:“其实当时我也怕得要死,想着要是跳不过去,或者跳过去没站稳,我可就得摔死了。可是,你是我最要好的兄弟,要是我不给你打气,咱俩就得困死在那儿。以后,我再也不做危险的事了,要不然一定会牵连到你。咱俩可是要做一辈子的好朋友的。”

    这番话,令林诺言感慨万千,发誓无论发生什么事,都要和常思过做一辈子的好兄弟,并且铭记至今。

    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童年的誓言像一条锁链,将两人的关系牢牢锁在了一起,也束缚住了林诺言的人生,令他在缕遭背叛后仍不愿和常思过走向彻底的决裂,直至心如死灰。

    常思过的父亲是读书人,为人正直却古板,对待儿子十分苛责。见了林诺言,他会笑脸相迎;见了常思过,他总板着一张脸指责他的错误,要他一日三省、自思己过。本来就不爱念劳什子书的常思过,出于叛逆,更加不愿读书。林诺言尽心竭力地帮助他的学业,但收效甚微。

    中学毕业后,常思过的叛逆心理抵达顶峰,一气之下放弃学业,到社会上打拼。林诺言对此无奈又惋惜,他送常思过到车站,玩笑道:“苟富贵,勿相忘。”常思过说:“赚了大钱,领着你到处耍。”

    然而,事实却恰恰相反。除了一身胆量和满腔热情外,没有任何谋生技能的常思过在城市里过得很苦闷。城市淘金梦被现实打得七零八落,他只能在冰冷的夜里,蜷在桥洞下面期待明天能够有工头来招工,工地的饭食里有大块的猪脖子肉。未来什么的,都是桥底下的狗尿苔。

    林诺言按部就班地读书、上大学,然后在菲克特里找到一份体面的工作,娶了漂亮的妻子,有了美满的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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