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阔剑挥过来,被他成功格挡。
然而护卫也不轻松,路易斯虽然没有斗气,但一身力气大的出奇,和一级战士相比也不差多少。
此时护卫内心震惊,一个半大孩子,却有一级战士的实力,难道他是某个战士世家的孩子,外出历练?
想到这里,他有些退缩,阿卜杜勒家不过是商人,他们是越不过世家去的。
反正夜色掩盖,这个少年也没看清自己的脸,不如现在退走。
那护卫连队友都没管,飞快地撤退了,路易斯听到不远处的声音。
“怎么样?”
“我和法尔哈德分头找了,这里没有。”
脚步声越来越远,路易斯看着躺在脚下,昏迷不醒的护卫,相比他就是法尔哈德了。
路易斯蹲下身,在他的身上翻找,全身上下摸了个遍。
最后,路易斯找到了两枚金龙和五枚银狼,揣到了自己的钱袋里。
商人的护卫钱可真不少啊,路易斯一面想着,一面有点后悔让刚才那个护卫跑掉了,那可是两枚金龙,就这么长腿跑了!
路易斯想起老爹的话——穷寇莫追。
跟着老爹,他学了很多东西,其中之一,就是极东之地的语言。这个地方的人很有意思,说话简洁,意蕴深刻。
至于为什么学这个?老爹说了,出门在外,要掌握几门外语,不学白不学。
其实路易斯之所以敢只身去救爱丽丝,是因为他对自己的实力有所了解。
根据老爹所说,他的力气天生就比普通人高出很多,适合大开大合的武器,也就是阔剑。
一级战士除了会运用斗气之外,和普通人的差别也不过是力气更大,格斗技巧更好。
路易斯七岁的时候,就比普通成年男人的力气大了,这也是为什么老爹愿意带着他一个小孩子在森林里打猎。这些护卫看着他一个小孩子,一定会有轻敌的想法,路易斯打的就是出其不意。
要说路易斯心中的道德标准,基本都是来自于老爹,老爹说兵不厌诈,战斗的时候用点计谋那是非常正常的。
于是路易斯从家里出门之前,带的弹药都是烟雾弹,毒气弹这一类暗算别人的东西。
虽说不太光彩吧,但是好用啊。
路易斯掂了掂钱袋,加上自己之前的钱,钱袋里一共有两枚金龙、七枚银狼、一百多个铜狗。
路易斯转了转眼睛,从护卫的怀里掏了掏,果然,脖子上还有一个项链——是个蛋白石骰子。
这东西是个什么用处?
路易斯把项链揣进裤子口袋里,扛起阔剑,往瓦斯科森林里狂奔而去。
麦莉大婶家是不能回去了,哈维既然救了爱丽丝,就不会让阿卜杜勒再得手,至于自己这个连一级战士都不是的小菜鸟,还是先去森林里躲一阵吧。
看阿卜杜勒的穿着,应当是个波斯人,波斯人来这边都是做生意的,路易斯就不信他还能留在这里不走了。
他一路狂奔,没一会就消失在小镇的通向森林的一条小路里。
月光下的森林看起来非常静谧,偶尔有几声猫头鹰的啼叫响起,很快又沉寂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