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走廊尽处有个小天台,被酒店打理成小小花园,菊墨与母亲立在亚热带繁盛的花木之间。
“妈,您‘看见’是启樱来了,是不是?”菊墨努力微笑着,凝视母亲。虽然母亲有意隐瞒,可是他如何猜不到?
“哎,不是啦。”邓瑟瑟摆着手,极力想要闪避“儿子你别乱想。”
“妈您就直说吧,头挺得住。”菊墨扯着母亲的臂弯“其实就算您不说,我又怎么会想不到?三嫂的嫁衣不早丢,不晚丢,偏偏要在婚礼当日才丢了,这世上的事,哪里有那么巧合的?”
东边天际,晨光已经熹微染红晨雾,蒙蒙雾气缭绕花间,打湿了浓绿的叶片丫。
菊墨的眼睛也湿了,可是他依旧在用力地笑“更何况,那朱雀嫁衣的价值,一般的窃贼又有几个人能知道?”
邓瑟瑟看儿子难过,也知道再瞒不过去,只能握紧儿子的手臂垂下头去“为娘是看见那丫头了:她来了,她会毁了一切媲”
菊墨怔住,直直望向母亲良久,用力呼吸“妈,别让家人知道。这件事,我自己来处理。”
邓瑟瑟点头,轻轻拍拍儿子的手臂“孩子,别太苦着自己。”
“我知道。”菊墨又用力向母亲微笑,目送母亲离开。
花影雾霭,菊墨立在花间努力仰高了头,方不让眼泪落下来。他立在花影里挣扎着低低嘶吼“樱,为什么?我本该开心你能早了三年获得自由;可是你为什么要来毁了我三哥的婚礼?难道你是在用这种方式彻底断绝了我对你的感情?让我的家人都对你生怒,让所有人都会否定我们的关系,难道这就是你想要的,嗯?”
“樱,你不爱我不要紧,可是请你不要用这种伤害我家人的方式你不知道,我三哥为了等到婚礼这一天,费尽了多少的努力;今天他好不容易要正式迎娶三嫂了,又是在吴哥窟这样圣洁的地方樱,你怎么能忍心?”
晨雾轻扬,如青烟般缭绕上升,渐渐聚拢在房顶上坐着的一个女子身上。
五年铁窗,让那女孩子的气质越发沉静如水。一张绝美的容颜,依旧有旧日精灵般的灵动,却被面颊上长期缺少光照所带来的苍白而沉坠住了。楼下晨光静静,唯有那小花园里低沉疼痛的话语随着雾霭缭绕升起,飘入她的耳鼓。
她连呼吸都不能,手里只死死扯住一段花草。草茎坚韧,都勒进了她的掌肉去。良久,楼下的人声已经消失,她才大口吐出压在胸臆中的气息来。
气息呼出,眼泪也盈满眼睫。她刚离开牢狱,便奔着他来,还没整理好自己,不知该如何出现在他面前,没想到却先听见他这样的怀疑。
房顶上的人正是启樱。
其实怀疑也不怪他,是她原本就引人怀疑。她每次出现在他面前,总是身为窃贼的身份,总是在他面前偷盗东西走的;于是她又凭什么怪他会怀疑她?
其实原本就是她错了,原本就是她不该来。
她不该出狱就动了凡心,以为她从此就可以如同平凡的女孩子一样,重新获得拥有平凡人幸福的资格——其实哪里有真正的“金盆洗手”?洗过手之后就代表从前手上没有沾染过罪孽么?
朝阳渐起,晨雾点点散去,启樱用力抹掉面上眼泪,毅然转身从房顶滑下,沿着墙壁外的消防通道悄然离开。
就像晨雾留在花叶上的露水总会被朝阳蒸干一样,她希望她的离开也是这样了无痕迹。
。
吴哥窟因是旅游胜地,全世界各国游客都蜂拥而来,因此藏身于人海中极为容易,变装的方式也有多种多样。启樱围了印度女子的纱丽,将全身和面容都藏在华丽的丝绸里,无声穿越人群,只在吴哥窟神像前合十行礼。她的手上绘满繁复的花纹,那是一种当地独特的草汁绘成,会在两个星期之后自行脱落;一般都是印度女子成婚之时绘就,或者是重大节日。
这样的启樱,即便有人会注目,注意力却也只会集中在她手上,或者是身上华丽的纱丽上,而会避过了她真正的面容。最好的躲藏不是闪躲在荒无人烟的荒原,而是将伪装加在身上,既能掩人耳目,又能让自己行动自由。
这样一路穿行于人流,启樱悄然记住了几个人的眼睛。
那些人望向她的目光与众不同。若是普通的邂逅者,对方会在初次见面时深看,若再次邂逅则就不会再那么好奇;可是那几个人正好相反,初次邂逅似乎还是漫不经心,可是越往后却越看得越是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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