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日子过的飞快。
自打丁纨那句“我信你”说出来之后,俩人的感情似乎一瞬间回到了从前,甚至比之从前更加亲近。唯一让人遗憾的就是无法见面,只能通过电话或者视频来维持这段异地的感情。
丁纨终于决定尝试把自己的梦想当成饭碗,一门心思全扑在了写作上面。
他算是网文界的一个幸运儿。开始的时候靠着徐枭炒作把名气打了出去,本人足够有实力,第一本书也肯下心血,完结的时候已经收络了一批粉丝。
当然了,所谓人红是非多,丁三丸子这个id经常在小说论坛被提起,占着徐枭的光,不少混娱乐论坛的也有留意他动向的。
丁纨当初跟网站签约的时候签的是书,而非整个人。在休息一周之后,他的新一本书再次发表了。因为前文培养的读者基础,新的小说第一天就收到了打赏。新书顺利上架之后,丁纨开始向实体进发。
网络文学和实体文学是有一定的区别的,其读者口味也多不相同。丁纨仔细观摩了一段时间之后,决定先写个小短篇试试水。
抱着期待投稿到某杂志邮箱,半个月后李霁就看到他蔫蔫的出现在了自己的电脑屏幕上。
李霁以为他病了,忙问:“宝儿,是不是不舒服?”
丁纨闷闷的趴在电脑前,双眼看着屏幕上的李霁,好半天才挫败又郁闷的说:“我被拒稿了……”
“实体文学的门槛本来就比网络文学要高出一些,别灰心。”李霁鼓励他:“小纨,你一定能行的!”
丁纨抿嘴,握拳庄重目:“嗯!那我重新写!”
然后李霁就看着他坐直了身子,神情严肃的对着电脑开始敲字。
李霁也不打扰他,随手翻着手里的书,突然一不小心蹦出了一句蹩脚到家的英文。丁纨当时就愣了下,仰起头来把李霁的身影调出来,问:“你英文怎么那么烂?”
“……”李霁突然很后悔少年时期没有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他只能默默的低下头,惭愧不已。
丁纨笑了起来,托起下巴看着他,软软的说:“就你这英语水平,你爸怎么想的……居然还让你出国,啧啧啧。”
李霁无言的看他一眼,突然口齿流利的道:“iloveyou.”
“……”丁纨脸微微一红,手指从触摸板上滑过,道:“要不我教你吧。”
“嗯?”李霁探过身子道:“真的?”
丁纨谦虚的说:“……我口语还不错的。”
李霁咧嘴一笑,伸手摸了摸屏幕上的他,道:“那你一定是我一生中所遇到的最好的老师。”
自打这之后,李霁除了上课时间,其他时间几乎都会跟丁纨保持着通话,两个人统一用英文交谈,丁纨总爱说一些他听不懂的单词来刺激他。李霁这厮虽然不怎么好学,但到底是聪明的,丁纨每次说出来的单词他几乎都能记得差不多,能够清晰的分清楚音标之后,回回都能查到丁纨到底跟他说了什么。
然后他发现——丁纨最经常说的就是莎士比亚的那一句:
.
有很长的一段时间,这句话几乎成为了丁纨的口头禅。
每次都在李霁记单词记到两眼一抹黑的时候拿出来轻飘飘的说上一遍。
李霁终于不再觉得他家宝贝是最好的老师了,他觉得丁纨要是当了老师,就凭他那张嘴,准能骂哭一票学生。当他把这句话的意思婉转的表达出来之后,丁纨凑近了摄像头,漂亮的眼睛微微斜着,眼角的风情勾的人心肝儿直颤,偏生语气却可怜兮兮的:“你不喜欢我这个老师吗?”
李霁当然喜欢,他简直喜欢死了好不好。
他扑到屏幕前,苦逼的说:“……你要不还是嘲讽我吧。”
这副模样他现在实在消受不起。
丁纨的实体稿子在屡战屡败屡败屡战之后总算被一家杂志社选中了。李霁读着他寄过去的样本书,逐字逐句的念着:“他骑着二手自行车载着她穿越大街小巷,街头的红灯笼映在有"qing ren"脸上,就像……”
丁纨红着脸打断他:“你给我闭嘴!!说了好好看不许念的!!人家杂志社就要这种风格的!!”
“……我又没说你写的不好。”李霁歪着头说:“我就是在想……你写这段儿的时候是不是在想我呀?~”~
到最后,他忍不住露出了一抹轻佻又可爱的笑容,笑的丁纨又是一个心悸,瞪眼板脸不想理他。
“这个故事真好。”李霁把样书仔仔细细的还装进防水袋,道:“小纨,我以后一定给你买一个超级大的书架,上面只摆你自己的书。”
丁纨软软哼一声,脸像是给书里头的红灯笼给照了一般,红扑扑的。
写作没有让丁纨变得懒惰,他依然照常跑步健身,因为担心自己长期坐在电脑桌前腰会坏掉,他还专门儿给自己买了个按摩椅,李霁在...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