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华北布衣先生的高论恕不敢苟同。司法理念和司法实践之间有着一道看不见的鸿沟,换句话说就是理想和现实之间有着难以并和的距离。虽然千百年来,人类的思想精英和政治先驱提出过美丽的梦想,但是在这个充满了物欲的现实社会,人们更看重眼前的利益,所以在执行精英们的思想理念的时候,也就是实践国家的法律的时候,会因为各种不同的利益而背离法律的精神,由此产生了各种不同的社会不公和道德的沦丧。
任何统治阶级在制定法律的时候,都会力求各方面阶级的利益的最低限度的平衡,换句话说法律在一定程度上是公正的。同样的,警察的执法能力也是在一定的社会矛盾的冲突中相互平衡的结果。警察不过是国家机器的一种,它要服从于国家的能力需要,而不是超越国家的发展现状,毕竟国家机器就是国家机器,它没有思考的能力,更无需对国家的现状承担分外之责。现实的国家状况是非正常的,需要不断完善的,而这个完善是需要全社会的进步,这包括思想理念的进步,社会结构的完善,法理建设的完备,道德理念的人性化,意识形态的合理性,政治观念的民主性以及公民个人素质的提高。只有社会的全面发展进步,才能带动国家机器的正常合理的运转,而不是只埋怨机器的性能不好,却忽略了生产和操纵机器的社会的因素。
我觉得有必要具体分析一下布衣先生的论点的出处。警察接到报警,于是出警,但是在接触到匪徒之后,由于没有必要的防爆和自卫的武器而选择了落荒而逃,这应该是一种人趋利避害的本能反应,何罪之有?警察毕竟也是从老百姓中选出来的,人有的,他们也有,人没有的估计他们也不会有。如果非要把警察当成金刚不坏之身,那就让他们去炸碉堡,堵枪眼吧,还要我们的军队干什么?再说了,军队中的不死英雄又有几人?日内瓦公约就是用来保护那些可怜的战争中的人的。在强敌的面前退却并不是耻辱,反而在强敌面前作无畏的牺牲才是应该避免的,因为只有生存下去,才有可能在将来打败敌人,如果你在敌人死亡之前先死掉了,请问谁来消灭敌人?再有,说到警察仗势欺人,固然我们的社会会有一些害群之马,但是请看主流,有多少正义的警察在守护每一个平安的夜。都说警察不好,但是有谁会注意到他们的工作环境也很不好?天天接触的都是这个社会的阴暗面,在邪恶的对面与邪恶对抗,但是他们却只能用正义的手段对抗邪恶的非正义手段。大家应该有这样的常识,正义的手段是柔性的,温和的,非致命性的,而非正义的手段是残暴的,激烈的,致命性的。在这样一个不公平的对抗中,我们的警察每一年都会牺牲好几百人,难道他们的死换来的只是这样一句“警察只对一部分人凶猛”吗?
如果非要一个公平,请对这个社会大声说:我要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