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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练_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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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的沙发上。他浑身上下都湿透了,右手握着拳头,他先在裤腿上擦了擦手背,接着把右手手心里攥着的一根皮筋给了小艾。小艾就坐在他边上,他也湿漉漉的,白背心和四角裤衩都还在往下滴水,他拿起那根皮筋把头发往脑后梳,扎了个小髻。小艾的头发很长,皮肤很黑,五官深刻,鼻子高高挺挺,让他看起来有几分异国情调。他站了起来,点了根烟,往外走,在雨里抽烟。

    沈映回头看了看客厅地上的一套潜水服,又转回来看了小艾一眼,便支起手肘撑着膝盖望向了别处,说不好他在看哪儿,焦点有些虚,只是冲着自己的前方,不远也不近的一个地方。过了会儿,他也点了根烟,叼着烟脱下了贴在身上的衬衣。他把衬衣挂在沙发靠背上,活动了下手腕,他的视线仍落在某个莫须有的地方。

    小艾还在抽烟,雨不算大,也不小,他光着脚往放生池走去了,到了池边,他站定了,垂下手,低下头,看着那水池。他看得很深,很认真。

    水上浮着一层雾,雾下面是荡开在水面上的大圈大圈的涟漪,几条黑乎乎的鱼探头探脑,时不时吐出一串泡泡,透一透气。听说这种鱼会咬人,那些偷偷摸摸潜水进将军藏宝洞,想要寻宝的人几乎都被它咬过,山民们管它叫“艾”,在方言里是有毒的意思,但从没听过有人因为被它咬伤,中毒致死的。

    天气有些闷。

    第一章第一幕

    沈映出生在夏天的一个正午,太阳高悬,空气潮湿,沈怀素从天福宫去医院的路上还遇到了阵太阳雨,到了医院,他没待太久,给沈映留下了一个名字,隔着玻璃看了他一眼就走了。母亲梅笍被五个小姑子围挤着,怀抱沈映拍了张照——这张照片现如今高悬在梅笍的卧室里,和沈映的满月照、百日照、周岁照等等数也数不清的各种年纪,各种装扮的照片一块儿装饰了一整面墙壁。

    沈家是个大家族,祖辈经商,到了沈怀素这一代,多数亲眷已经迁居南洋、欧美。沈怀素十岁那年跟着父母去了新加坡,从老照片里看,他当初是个苍白,瘦弱的小个子,拍照时总是蹙着眉头,抿着嘴唇,下巴微微向后含,他还有些驼背,眼神畏畏缩缩,很是怕生的样子,在他的小学毕业照里,得仔细地一个挨一个找过去才能在那群人高马大的白人孩子里挑出豆芽菜似的沈怀素;到了中学,沈怀素窜了个头,又因为打篮球,练网球,骑马,冲浪,晒黑了不少,胳膊和腿也长出了漂亮结实的肌肉线条,胸膛变得宽厚,一双黑眼睛被南洋的海风吹得潮湿而温软,和年轻的鬼佬,鬼妹勾肩搭背的拍照时,总是笑着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活脱脱一个热情开朗的华裔小子;升大学那年,他拍照拍得少了,笑也笑得少了,他少年时期培养出来的自信倒还在,只是变得阴沉,沈怀素的三姐把原因归咎于一个女人,那女人年长沈怀素许多,是家里给他请的法语老师,那女人不知检点,引诱了荷尔蒙旺盛的年轻小伙子,又抛弃了他,要去和一个外交官结婚,她是沈怀素的初恋,因而伤他很深,害得他忧郁,茶饭不思,消瘦,不再相信任何人,质疑任何好意,害得他产生了浓烈的报复情绪——他向三姐求助,他要破坏家庭教师和外交官的关系。

    沈怀素的五个姐姐都很宠爱他,三姐为了这个最年幼的弟弟,义无反顾地做了外交官的情人,她最后变成了那外交官的老婆,跟着他一块儿去了法国,现在他们有了三个混血孩子,一个男孩儿,两个女孩儿,男孩儿不久前和自己的钢琴老师结了婚。

    三姐和外交官的婚礼办得非常体面,沈怀素还给那家庭教师发了邀请函,他在邀请函上写:老师,我要去法国留学了,想再见见您,您知道我对您的感情。

    那家庭教室盛装打扮来到了酒店,哭着离开了。沈怀素挽着一席白婚纱的三姐的胳膊在酒店大堂亲热地和她打招呼,目送着她狼狈的背影幸灾乐祸。当晚,他在他的日记里写,他头一次被这样的快乐击中,它“难以形容”,“难以界定”,充满罪恶感又让人欲罢不能。但就像世间的所有快乐一样,这强烈的快乐也不是永恒且长久的,反而因为它的强烈,它消失得更快,随之而来的失落感也更巨大。他好像再找不到这样的快乐了。

    和沈怀素关系最亲密的五姐时常想起沈怀素的十七岁,他就要去伦敦读书了,他度过了仿佛足有他一生那么漫长的一个夏天,他每天都精力充沛,完全不用休息似的,想尽办法娱乐自己,打牌,下棋,策马,泛舟,玩爱情的游戏,享受肉体的刺激,他带回来一个又一个漂亮女孩儿,但他对未来似乎充满迷茫,好像一种空虚正趁着他青春时,趁着他长得不赖,足够有钱,储备了足够多的文化知识,什么都见过,什么都尝试过之后,占据了他的生活。这种空虚从他的一举一动,从他给每个女孩儿的吻,甚至给每个男孩儿的眼神中流露出来,他大约早早地明白了世间不存在什么永恒不变的美丽,也不存在什么持久的快乐。但五姐也强调,沈怀素并未因此想要麻痹自己的神经,他不抽烟,不喝酒,也拒绝药物的刺激,他极度注重自己的形象:抽烟的人会有焦油熏黄的手指,吸毒的人会掉光牙齿,头发也会失去光泽,脸上还可能长出疱疹,毒性会影响他们的后代,他们的孩子可能只有三根手指,一只眼睛,是瞎的,是哑的。他没办法接受这样的后果,他是沈家的公子,他得风风光光,漂漂亮亮地过完这一辈子。他的孩子自然也必须是漂亮,聪明,受万众瞩目的。他就这样过着极自律又放纵的生活,试图探究出什么,试图钻研出什么——反正,他那时候自己也说不清。

    与此同时,他的父亲母亲,姐姐们,女友们,密友们不断地向他输送饱满的爱意,他就像一株吸饱了水的芦荟,可他长不出密密的枝叶,开不出美丽的花,那么许多营养无处发泄,只能将他的身体撑得越来越满,只能胡乱抽出很多旁枝。生命依赖水,细菌也需要水,因而在这样的营养液里,沈怀素滋生出了倨傲,任性,偏执,喜怒无常,完全以自我为中心的坏脾气。当然这些性格缺陷,在他的三姐看来仍旧是那个家庭教师的错:一场错付的爱情很有可能毁了一个年轻人的一生。

    沈怀素在英国时,有一回,一个女孩儿在他的公寓前自杀了。沈怀素对此不以为然,又是他的家人出面处理了后续,他的母亲和父亲说,怀素在国外学坏了,不能再待下去了,不管用什么办法,无论如何都得回来。于是沈怀素大学毕业后,几经周折,最终还是回到了新加坡继续进修。

    沈怀素学习的是一种古老的,已经死去的语言,早就没有人在使用它了,因为那家庭教师,他迷上了语言,而在大学学习的过程中,他越来越坚信使用得越是频繁的语言被现代生活腐蚀得越严重,越难窥看语言的本源,他还相信语言是道德审判的工具,他时常回想起家庭教师在金碧辉煌的酒店大厅里听见他和她道“您好”时露出的慌乱无助,近而怨恨的神色,他相信,如果他们只是互相对视,谁也不说话,无论他脸上挂着多虚伪的笑,多得意洋洋的表情,他都不会再见到那样复杂的表情。

    眼神可以逃避,而声音,会变成咒语。

    天福宫的壁画就是在沈怀素对语言如痴如醉时走进了他的生活。

    那是在一次聚餐会上,沈怀素的一位研究民俗的友人鹿鸣悠去了玉松采风,拍下了几张照片,展示给大家看。照片毫无摄影技术可言,又因为光线昏暗,成像也很不理想,但或许正是因为它们的模糊,不清晰,才显得更神秘,更诱惑。

    照片里照的就是天福宫暗室里的壁画。

    沈怀素不止一次和人描述那些照片,他还要到了副本,甚至拿到了原本的胶卷。他用一台幻灯片机,一次又一次,一遍又一遍地看这些照片。

    壁画并不精细,内容也没什么稀奇的,无非是被水流卷起的白骨,沉入水下的破船烂舟,水花里的火苗,扭曲痛苦的女人,挣扎的骷髅,还有一条蛇,一条蛟龙,缠斗在一块儿,还有一个头发很长,眼睛四周画得很黑,眼睛更黑的男人。那白骨的上方,沉舟的顶部,火苗和女人的四周另绘有蛇行一样的红色花纹,鹿鸣悠说这是当地的古语,已经失传很久了,谁也看不懂,但是祭祀的时候,主持祭祀的长老会依葫芦画瓢的把它们画在人身上。

    沈怀素问他:“这些壁画是谁画的?”

    壁画上找不到署名,据鹿鸣悠推测,属于隋朝时的风笔。

    “隋朝?”

    “结束了混乱的朝代。”

    “很短暂的一个时期。”

    他又问:“这个男人是谁?”

    “这是当地信奉的一位神仙,传说一条赤练蛇修炼成精,后来做了很多善事就成仙了,每年九月的祭祀就是为了感谢他做过的好事举行的。据说以前会来好几千人,敲锣打鼓,又唱又跳,很热闹。”

    鹿鸣悠又说:“可惜现在没什么人参加祭祀了,壁画也因为维护不当,好些地方都看不清了,玉松太潮湿了,你要是感兴趣,下次可以和我们团队一起去看看,我们在帮当地修复壁画。”

    不久,沈怀素就以语言研究学者的身份跟着鹿鸣悠一块儿去了玉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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