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吧、ktv、舞厅日誉繁荣的今天,偶尔跟同事去溜一次冰,感觉很不一般呢。溜冰可不象别的娱乐活动,并不是你去就可以进入状态的,技术含量很高。记得第一次去的时候,我连站都站不稳,要不是会的人拉着我,早摔得起不来了呢。后来慢慢的摸到了点窍门,感觉溜起来顺多了,但比起那些溜得跟跳舞一样的高手来说,我就差远了。于是,去了第一次,就想去第二次,第三次甚至有时候听到有关溜冰场里的音乐,心中也会荡起一片涟漪。但随着去的次数增多,技术的突飞猛长。渐渐的对之就失去了原有的兴趣与痴迷,直至禁足。
其实爱情又何尝不是如此呢,相识、相知、相恋、相爱到最终的分离,不就是一个溜冰的过程吗?
与君相识缘于一个电话,刚出来工作那年,手机还没现在这样普及,偶尔家里有个急事找,,妈妈就会打公司的座机,而座机就按在了君的办公桌上。记得我第一次操着满口熟练的乡音与妈妈对话时,君看我的眼神就很惊讶,待我放下电话,他突然冒出了一句我的家乡话跟我打招呼以示问候,我当时一楞,位于x城的他怎么会说我家的方言呢?
也许是有着乡音的沟通吧,不久,君便向我发起了爱情信号。
于是,每天早上,我的办公桌上就会奇迹般的出现早餐,甚至去超市买东西都会碰上他,他偶尔还会在下午饥肠辘辘的时候适时的递上小点心反正,如果我脑子里想到有什么需要了,那东西一定会飘然而至,生活中突然多了一份关怀,我一时难以适应却又大大的诱惑了我。当时的我,说不出对君有无好感,只是就这样被他宠着,关心着,甚至爱着,现在想来,与其说那是一种爱情,倒不如说是一种亲情,一种习惯来得更为贴切。但对于当时初次离开家门独自在外漂泊的我来说,那种被人重视的感觉真的很好。于是,象所有恋人那样,我们很快开始约会了,公园里,咖啡厅,甚至是喧闹的夜市,到处都留下了我们的足迹。
后来君跟我说,他爷爷与我是老乡,年轻时流浪到他家的,所以他才会我们那的方言。也许有了这层亲切关系,我们的恋情发展的特别顺利,每天都沉浸在喜悦之中。
君是个居家好男人,他烧得一手好菜,有时我工作累了,他甚至会帮我洗衣服。记得有一次,我的大脚指剪指甲时不小心剪破了,大夏天的就感染了,里面化了浓,肿得根本无法穿,更不用说走路了。那段时间,多亏了君每天都起早为我煮好早餐送到我住的地方,然后自己去上班,中午,也会冒着炎炎烈日为我买来午餐,有时候呆在宿舍实在太闷了,君会背着我到户外的休息椅上去呼吸新鲜空气,而且,君对于我喜欢的东西,即使花光他身上所有的钱他也会毫不吝啬的买来送给我,这种优点对于当时年轻幼稚的我来说,的确拥有很大的诱惑。但也正是他的这些所谓的大方与不顾后果的行为,导致了我们最后的分离。
随着公司业务的逐渐增多,君渐渐开始忙碌起来,除了睡觉吃饭,他总有忙不了的事情,曾经的花前月下日渐远去,我不禁抱怨起他的忙碌来。君知道他的忙碌给我带来了很多不快乐,为了讨好我,他居然采取了最极端的方式来解决——那就是离职,当我得到消息的那一刻,我简直难以接受他的冲动与不理智
在没有工作的日子里,君每天开着摩托车去乡下打麻将,晚上再开车到市里来陪我共进晚餐。有一次麻将打晚了,为了不让我等太久,他的车速开到了120码,却事与愿违,由于车速太快,在一个转弯处,与突然从巷子里冲出来的一辆电瓶三轮车相撞了,导致君小腿粉碎性骨折,在司机开车载着他开往市里准备送去医院的时候,他却选择了在第一时间先去我公司的宿舍楼接我,他说不想让我为他着急。当我拉开车门准备坐进去时,看到整个后座上滴满了鲜红的血渍,刹那,我惊呆了,接着我便听到了司机的自言自语,现在的年轻人真是太痴情了,在这种情况下,还要选择先来接女朋友,看了眼前这一幕,听了司机的叙述,我不知道是该感动还是难过。当初,要不是他的太过冲动与不理智,也不会有今天的车祸发生
随后的半年中,君又相继找了几份工作,但都因种种原因而放弃了,渐渐的,与之交往失去了开始时的新鲜与刺激,而随之带来的尽是操心与烦恼。我每天都在担心着未来的日子该怎么过,担心他哪一天又要失业了,担心他这种换工作犹如换衣服的赚钱态度终有一天会被社会淘汰。最可恨的是,有一次,他居然以手机坏了向我借钱买手机为理由从我卡上取走了二千元,却全被他输在了赌桌上。他的这种得过且过,没有目标与不负责任的性格也导致了我们最终的分离。
提出分手那天,君哭了,他说以后他会好好工作,挣钱养家,他会改掉以往的种种坏习惯,甚至还发誓远离烟酒与赌博,只要我不离开他,但不管他怎么发誓与畅悔都改变不了我离去的决心。
分手以后,他每晚都会骑着摩托车在我宿舍楼四周来回打转,为了逼我出去见他,他甚至徒手敲掉了我住底楼的窗户玻璃,还叫来了他七十高龄的爷爷过来劝我,但一切的一切都挽回不了我离开的决心,也扭转不了分手的局面。就象一只坏了的水杯,即使用再好的胶水去把它沾好,但那条裂缝却永远也不会愈合了。
我们的爱情好象溜冰的感觉,从初学时的兴奋,刺激,到进入角色后的厌倦,放弃。个中滋味只有当事人才能深切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