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买回电脑并上网开始的时候我忙于看各种各样的网页,然后制作个人主页。由于热爱摇滚,偶然地进了一个音乐的聊天室。那是一个热闹的公共聊天室,每晚都有二三十人在那里闹哄哄地说话。其实我并不是很喜欢跟各色人等无聊地瞎扯,但是,我却像吸烟上了瘾一样,无法放弃。
白天,我做着一份无比沉闷的工作,还要花两三小时坐公共汽车奔波在上下班的路上;只有晚上,我打开电脑,进了聊天室,吃着自己亲手做的泡面,我才活了过来。白天,我是一个沉默的不善言谈的生性羞怯的外表平凡的21岁男人;晚上,我在聊天室里妙语连珠,甚至“动手动脚”地骚扰别人。我就这样过着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
直到我遇上“溟之故纹”我们喜欢同样的音乐,同样的乐队,同样是做着一份乏味工作的同龄人。他在聊天室的言谈“举止”十分豪爽,我觉得十分亲切。说话多了,便渐渐地熟络起来。然后互相交换了电子邮箱,淡淡地写着信。
三个月后,我有机会出差到他所在的城市,提出见见面,他也非常爽快地答应了。当我抵达拨通他的电话时,才知道“他”原来是个女孩!
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见了她。她的自然和淡然,让我感到十分舒服。而且我还发现我们另一个共同点:抽同一个牌子的香烟。那十天里,我们跑遍了城里的书店、剧院和酒吧,但是说的话却没有在网上一夜说的多。
回来以后,我们继续在网上聊天,她依然扮演着一个男性角色,但是我们耳语的时候多了起来。如果哪天在聊天室没有见到她的身影,我就会觉得万分失落。我始明白:我已经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她。
终于,我鼓起勇气,给她写了信,告诉她我的感受。然后每半小时上一次网等信。半夜三点钟,回信到了。她还是那么淡淡地,不置可否。
不过,我们在聊天和信件来往中,继续着那种微妙的感觉。我知道,她在向我走近,这让我每天的生活都充满了生机和希望。半年后,我们决定不再这样夜夜长谈,我们都准备换一份工作,换一种生活。不管我们最后会如何,但是感谢上天,让我在网上遇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