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吗?我这有汽水。”
“不要。”
“有水果,香蕉怎么样?”
“不要,我要睡觉。”她已经全身躲进了被子里。
可是我还不困,一个人在旁边点着烟抽起来。我房间的窗户没关,但外面却静得出奇。我的烟也抽得好奇怪,拿烟的手竟然很紧张的抖个不停,烟味走样得厉害,好几次想把它掐灭。好不容易把烟抽完。关灯、上床、睡觉。什么事都没发生。旁边的女孩睡得有点过头,打着一连串细碎的呼噜,一连上了几个通宵网的缘故。第二天我起来时她还在梦中。我摇醒她。
“几点了?”她问。
“十一点,我要出门,你是否还继续?”我把表给她看。
伸了一个懒腰,总算起来了,我以为她还会赖着不想走。
她边穿衣服边问:“你昨晚什么都没做?”
“不懂你说什么。”我相信有时候装傻好一点。
“就是”她停了一下“第一次和女孩子睡觉?”
“过去梦中也有过。”
她笑开了,笑得很诡异。我知道那个意思。
但实在是没办法,和这种四处随便漂泊的女孩子睡觉已是我忍受的最大处,没有什么不可避免的事会不可避免的发生,当然也不存在我的什么责任。更何况我很不喜欢在我的文字里掺进性描写。人人都要经历的事,描写成文字实在很无聊。
把这事告诉了凡,他居然十分的相信了。“很早就看得出,你是怎样的人。”
女网友在当天醒来的半个小时后离开,我没有送她。也没有再次邀请她来——睡觉,尽管后来一些时间里她再次在网上向我抱怨没地方可去。这个时候我便把icq一关,下了电脑找网吧老板结账。并且从此戒了烟,原因至今不详。
也陆续在结交了女友后与她们睡过觉,睡觉而已。如果她们来之前是完好无缺的话,她们走时也是这样的。我对喜欢挖掘谈资的人如是说,尽管他们多半不相信。
7、
凡有了新爱好,弹吉它。水平与他玩篮球来说还是有很大差距,但至少这项活动不那么受环境和天气限制。打球必须要球场,而拨弄一把吉它可以在床沿上、书桌旁,兴致好的话可以上屋顶。
凡最爱弹唱的一首歌叫火柴天堂。
每次点燃火柴看到希望看到温暖看到光芒看到天上的妈妈说话
我在电话这边对他的表现,也许是极力宽容,也许根本没在意听。
很对不住他和他的电话费,算是吧,哈哈。
8、
林就是在这时成了我的女友。她不漂亮,但也不丑,温柔到几乎没有脾气。而且很会关心人,在我过生日时还电话点歌到我宿舍来祝贺,但可惜那天我没有收到。
林会成为我的女友与其说有这样的原因那样的缘故,不如说只是顺其自然的发展。反正大多过了二十岁年龄的单身男女都会有这样的想法,一个人的日子确实难以潇洒度过。而至于是不是两个人之间有好感和爱的问题,也不好捉摸。对于习惯和女孩睡觉的人来说这不成问题,对于习惯和女孩睡觉时只是睡觉的人却多少有需要解释的地方。可是我怕解释得不够好反而产生误解。林和绿衣女孩的差距到底在哪里至今没有找到答案。但我对她有好感这是不容怀疑的。爱与不爱,似乎还不适合我们的年龄。我对她有不容怀疑的好感,姑且可以说明找她做女友并与之睡觉的原因。
不过那天林拿了一本星相书来告诉我。我的星座和她的星座不合。
“哪里会。”我安心的搂着她。
9、
凡还在练习吉它,弹奏技法比原来有了进步。曲子也换了,变成了陈升的把悲伤留给自己。
10、
有些日子里我开始在酒吧打零工,十块钱一个钟头,和做家教差不多。之前也在一家医药超市做过送货员,工钱比酒吧的高一点,但一个半月之后莫名其妙被解雇。据说是我送货时经常误点和按错客户的门铃。谁都不难抱怨这个拥挤的城市交通网每半个小时就瘫痪一次;再次,送货单上只写明了几栋几层,常常没有说明左边还是右边。
“叮咚。”我按下左边住户的门铃。
有人开门,不耐烦被打断的样子。
“你好,你订的东西送来了。”我说。
“什么东西?”
“哦,我看看是一打安全套。我是医药超市的送货员”
“有病!”左边的门砰然关上。
右边住户的门打开了,主人红着脸。
“货是我订的。”
“哦,对不起,刚才弄错了请在这里签个字,货已送到,我走了,bye—bye!”
如此回想,让我走人诚然也在情理之中。
酒吧只在晚上才开工。灯光像沙漠里的绿洲一样稀有。我从开始在那工作直到离开,极少看清楚吧台里那个调酒女孩的脸。
她请我喝她弄的冰镇可乐,问我抽不抽她带的烟。我说只喝可乐就行。她自己点上一根,好像很优雅的样子,不过不讨人喜欢。
“怎么不会抽烟?”
“戒了。”
“有些原因的吧?”
“抽烟想起一个女孩她让我不舒服。”
“原来的女朋友?”
“你认为呢。”
“我觉得不是。”
“知道了还问。”我喝完可乐,端着客人点的饮料走开。
“其实你不抽烟时挺好的。”我回头说。
“谢谢。”她的烟已经灭了。
11、
可能到这里我还没有清楚说明一下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或者这对理解这篇文章意义不大,但我还是要提一下。男性,年龄二十出头,学过哲学,现在头脑中残留无几,唯有一堆不知所云的“论”与“关系”不爱球类运动,喜欢音乐和看书,会洗衣服洗头洗澡,会开摩托车。要好的朋友是凡,最有好感的女友是林。
12、
我和林一起吃最后的晚餐。
“什么时间有空?”她在电话里问。
“随时都有。”我说。
“那就在大排档吃火锅好了。”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完全同意。”
“不见不散。”
“不见不散。”
中间省去了一些对白,之所以在这里忽略不外乎觉得没有照原样抄出来的必要。这些话无非是在分手时两个人回顾了一下曾经的美好瞬间,手牵手一起散步时的情景,以及给对方往后生活的祝愿。仅此而已,不会有如同港台电视片那般峰回路转的结局:蔚蓝的大海边,白沙滩,晨光初露,分而复合的恋人在慢镜头中狂奔至相拥、深情洒泪。
我和林在约好的时间约好的地点吃了一餐不怎么入味的晚餐,然后两个人各自回来了。
我曾经给林的那枚银戒指,现在出现在了凡的手指上。
“拿过来看看。”我向他伸出手。
“取下来得费点力气,等等啊。”凡使劲折腾自己的手指。
“算了,不看了。喝啤酒吧。”我举起杯子。
“嗯。”
那天居然我们两个人都没有喝醉。看着桌子上的一堆空酒瓶我开始在脑中回数上过厕所小便的次数。八次还是九次,总之模糊了。酒后当然不能骑车回去,因为想到这一点,我们都是步行来到这家夜宵店。可现在却相当后悔,因为我们居然都没有半点醉的样子,精神甚至比开夜宵店的老板还好很多。由于精神好,时间突然多起来无处打发,就像在不停往外冒的啤酒泡泡。
我们打了几轮桌球,我赢了两回。凡点起火来抽烟,那样子让我不怀好意的盯着他看了很久。现在对抽烟者莫名厌恶。
“算了吧,听说她都有男朋友了。”凡说。
“得,你以为我还放不下。不过,那人怎么样?”我问。
“好像很爱她。”凡说。
“爱?”
爱
不知为什么想笑又觉得笑得没有借口。
半年之前我把林还回来的戒指交到凡手上。
“你先替我保管着。”
“没问题。”
13、
我经常睡觉,但从不做梦,大概睡得很深,医学上说这样睡眠质量很好。可我没事时还是喜欢睡觉,好像从来没有饱和过。从这点可以看出,人其实是很容易空虚的。
听磁带和cd的人现在看来未免有些落伍。电脑网络上随处可见下载的音乐,存进上个世纪初的人绝对想象不到的一个微型播放器里,轻如空气般携带灵巧,随时享用。
我想音像店的光景肯定会大不如前。
一个很普通的傍晚。走进一家音像店买唱片。店里没有一盏灯亮着光。
“怎么没开灯?”我问守店的女孩。
“灯坏了。”
“我想找唱片,你都知道在哪吧。”
她点点头。
“呃,小红莓的有吗?”
“什么?”
“一个乐队的名字。”
“没听说过。”她摇头。
“u2总听过吧。”
“不大清楚。”
算了,我自己找。“请问中国的在哪边?”
借着昏暗的光线,最后决定买下一张蔡琴的老歌专辑和一张邓丽君的甜蜜蜜。
14、
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好像花儿开在春风里
又回到那个夏天。没完没了的夏天。
在那家冷饮店里我和凡吃着冰淇淋,他吃完了第三个,我的拿在手上快被风吹化了。黑毛狗不知是什么时候不见了,可能跑掉了。刚才好像有人开过门。
“我说,”凡用看不见了可爱小狗的眼睛看着我“等会我们去哪?”
“不知道,总有地方去吧。”我噎了一下“要不去游泳,教我打篮球也行啊。”
“那是,”凡咬了一口冰淇淋“看情况吧。”
没完没了的夏天。没完没了的夏天的冷饮店。没完没了的夏天的冷饮店的冰淇淋。
15、
最后,我想用自己最喜欢的那句歌词来做迟早要来的结束。
你的笑容那样熟悉
我一时想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