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笨笨, 是一只有着纯正血统的斗牛犬, 我的祖先可以追溯到14世纪的英国皇室,那时候人们喜欢要我的祖先去挑逗公牛,然后再把对方咬得血流不止。真是个残忍的活儿, 幸亏我出生得比较晚。据说我的祖先们都十分骁勇善战,我想也是, 不然早就被愤怒的公牛顶到了九霄云外,也就没有机会得到爵位了。哦, 我忘了说, 其实我是个贵族,请叫我塔特伦.笨笨爵士。
贵族们总是高处不胜寒的,因为贫民们总是占据大多数。他们愚蠢, 驽钝, 甚至不知好歹,比如我主人家的那只笨狮子。妞妞这个名字十分机灵可爱, 不适合她, 所以我决定把我的名字赐予这个可怜的贫民。
我已经这般大方了,甚至在“女人”送我回来的时候勉为其难地舔了口那只笨狗,为什么主人还要抛弃我?难道就因为我啃坏了墙皮?独霸了沙发?不喜欢被套着绳索到楼下转圈?不,我不信,一定是那个贫民向主人进了谗言, 我夜晚偷听墙根的秘密被发现了!
那是我白开水一样的生活里仅存的爱好,嗷呜!
我一直知道的,那条笨狗嫉妒我体形健硕, 眼神犀利,基因优良,尤其是那丑陋中散发的强烈美感,那是一种境界……嗷呜!
送我走那天,小主人依依不舍。可我知道,我在他心里只能排第二,第一位永远是大主人,那贫民的义父!所以我恨裙带关系!
分开时,小主人用脸蹭我:“笨笨,去了深圳要乖乖听话,不许咬墙皮,不许啃沙发,不许晚上打呼噜,更不许不睡觉往卧室里溜……”
其实我听不太懂那意思,但我心里堵堵的,就像好几天没饭吃那种难受,于是我伸出舌头舔他,细细的舔,眼睛,鼻子,嘴巴……呃,到此为止,因为我被大主人抓着后颈皮丢进了笼子。
我不知道我到了哪里,漫长的旅途中我睡过去好几次。梦里大主人和小主人还是老样子,每天吵来吵去,啃来啃去,最后还躲进被子里打架。我其实特别好奇胜负归属,可每一次都探寻不到。有时候是小主人脸红红的笑,有时候是大主人垂头丧气地抽烟,呜,好难分辨。
我终于见到了新主人。可是好奇怪,新主人又是两个。可哪个是大主人哪个是小主人呢,人类的年龄好难区分,所以我决定按体形来定性。
小主人是个非常和善温柔漂亮且有眼光的人,第一次见面,他就抱着我说:“真可爱。”
大主人是个非常暴躁粗鲁难堪且完全没有鉴赏能力的人,第一次见面,他就指着我的鼻子说:“这也太难看了!李闯送它来干嘛?嫌我俩日子太美好?”
我决定暂时放下我的修养……咬他。
那之后大主人看我的眼神都是很忿恨的,我怀疑他会随时扑过来咬回我。不知为什么,我总觉得大主人身上有同类的气息。
新主人们的生活很规律,白天小主人会出去上班,大主人会跟着小主人去上班,到了晚上六点多,两个人才一起回来。然后就会吃吃饭,吃吃水果,看看电视,上上网。那个网真是好东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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