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好手。
当他成年之后被老师引荐到了军队中,正式为恕瑞玛而战。
等参军之后堂吉斯才知道自己还有好多师兄弟,他们都是教官的学生,学了一身精湛的枪法。
面对这个贼眉鼠眼的小师弟,大家都不怎么放在心上,可是堂吉斯一次次用行动证明,他才是老师最优秀的学生!
时光荏苒,教官慢慢老去,他一生功劳卓着,具备飞升资格,由皇帝亲自为他准备了仪式。
登上飞升高台之前,他把所有的学生叫到跟前,让他们对着皇帝宣誓:
我愿竭尽生命守护恕瑞玛,消除威胁、消除叛乱、恪尽职守、国破人亡!
这句话他们已经说了许多遍,但却是第一次在老师面前说出来,大家无不洒泪当场。
唯独堂吉斯没有感到伤心,他觉得凭老师的功绩,一定可以获得神明的眷顾,成为飞升者。
结果教官失败了,他被太阳能量轰成齑粉。
大学士内瑟斯也很失望,他摇了摇头感叹道:“也许恕瑞玛的衰落是注定的。”
伤心归伤心,生活还得继续,在其后的几十年之内,有好多人都飞升失败,包括堂吉斯的许多师兄弟,后来他也走上了这条道路。
相比于老师和师兄们,堂吉斯并没有获得多少关注,周围关心他的可能只有他的妻子和女儿。
事实上堂吉斯自己也不在意,他小时候是个扒手,长大了也没做过什么好事,参军以后更是杀了不少人,功绩勉强达到了飞升资格。
像这样的人,怎么能飞升成功呢?
所以当太阳光倾泻下来的时候,他安详的闭上了眼睛,准备迎接死亡。
无论能否成功,这都是一种光荣的死法!
闭上眼睛之后,堂吉斯脑海中浮现的不是家人,也不是老师,而是童年的生活经历。
那时候他跟一群贫民生活在肮脏的街角,蟑螂遍地,老鼠成群。
老鼠给人的印象都不怎么好,形容胆子小会用老鼠,形容脏脏也会用老鼠,形容小偷还是会用老鼠……总之老鼠就是万恶之源。
“它们不也是为了生存繁衍吗?就像自己身边的这些人,包括自己,活着哪有那么多意义,能活下来就不错了。”
堂吉斯小时候经常这么想,但是现在突然有了不同的想法:
老鼠会想自己为什么而活吗?自然万物会这么想吗?它们所做的一切只是为了活着。
活着本身就是生命的意义,追寻其他意义是错误的!
那自己为什么不继续活着呢?荣耀的死去又是为何?
堂吉斯突然产生了求生的欲望,就像老鼠面对死亡的时候也会奋起反抗!
最后他成功了,他变成了鼠形态的飞升者,手中金枪闪耀!
看来自己的理念是正确的,起码代表了相当一部分人的想法。
几百年后,当皇族最后的成员阿兹尔飞升失败的时候,整个太阳城都成为陪葬品,甚至连雷克顿也没能逃脱。
遥想老师临终前说的话,堂吉斯最后摇了摇头。
他不想为那些所谓的誓言陪葬,国破,人不能亡。
他可以潇洒的生活在恕瑞玛,见证历史的发展,享受无尽的生命。
但是当最终决战来临的时候,堂吉斯还是违背了自己的内心:
“我不想死,但是必须要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