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蝙蝠一族。
蝙蝠一族当年其实也不是没出过英雄。五千年前神魔大战抗击魔族入侵时蝙蝠族就出现过传奇蝙蝠祭祀布鲁斯.韦,这位祭祀属于是魔武双修,不止在咏唱造诣上很高,而且也擅长贴身肉搏,因此被当时的比蒙们尊称为‘蝙蝠侠’。
不过蝙蝠一族在打人类独立战争时就有些拉库了,这支兽族比蒙果断投靠了人类,为人类鞍前马后的工作。也因此这支比蒙在比蒙王国眼里简直就是叛徒的代名词,现在比蒙已经不管蝙蝠族叫巴特,而是叫华伦泊尔,用古比蒙语说是‘叛徒’的意思。
但是吧,这支华伦泊尔族投靠人类后下场也不是很好。他们刚开始被奉为座上宾,要么是伯爵、要么是公爵,要么就是一方子爵。但是一等战争结束,这些家伙马上就被圣保罗教庭冠上了‘吸血鬼’的标签,终于是迎来了自己的屠杀了。
圣骑士们集体出动,将所有的华伦泊尔以吸血鬼的罪名扣押并且处刑。现在蝙蝠族已经几乎不存在了,只剩下极少数的这样的人潜伏在人类社会中苟延残喘。
不过嘛,因为蝙蝠一族渴血的种族特性,总是隔几十年就能揪出来几个,还是可以证明他们确实没灭绝的。
华伦泊尔的脊髓就可以制作成珍贵的‘血髓’,这种血髓是中土赫赫有名的补魔神药,磕这么一小管就可以恢复大半的魔力,药效堪比强效魔力药水,是绝对一等一的补魔秘药。
血精石就是类似的东西,他是某些吸血生物长年累月吸食鲜血而在体内凝聚出来的精华,使用时可以借里面的精华力量补充魔力,效果和血髓差不多。唯一的问题就是填充时间日积月累的非常慢,必须浸泡在血液里才能有效恢复内部精华。
“他们到底从哪搞来的这种血精石?这种东西可是只有高阶血系魔兽或者吸血生物的体内才能凝聚的啊。”文鸳吐槽道。
“队长,我想要!”诺诺和小艾同时举手道。
“要毛,这东西很名贵的,而且第二次充能又不太方便,留下一颗收藏就算了,剩下的全都卖给商会,他们会高价收的。”文鸳摇头道。
“再买同类型的东西会很亏吧。”诺诺问道。
“不会,教廷很热衷收购这东西。他们比较喜欢用这东西钓鱼执法,卖到市面上然后追查买家。因为华伦泊尔们很喜欢购买这种东西,以此掩盖他们需要大量进食鲜血的真相。”文鸳解释道。
“找到了个好东西,是铠甲!”格兰诺顿从废墟下找出了一套还算完整的铠甲对文鸳说道。虽然说已经被砸的有些破损,但是文鸳还是能认出来铠甲的真身:血腥套装
“他们怎么连这个都有?这里是本部吧?”文鸳纳闷的说道。按战斗力看,这地方也就是个分教堂。但是按物资丰富程度,这里又有点像是总部了。
“队长,有个匣子,似乎被砸扁了一角。”
朱莉忽然在废墟下发现了什么,她用力的将红金相间的匣子拖出,也有点激动的对文鸳喊道。
“猩红匣,好东西。”文鸳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夺命枪。要是能开出这玩意,那多少也是进入了火器时代,算得上是‘线列步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