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结果把自家的五十亩地都卖给了大伯。
想着自己的心事,吴霞把沈宝带进了村子。他口中的大哥就是大伯家的儿子,准确的说那是她的堂哥,名叫吴明。
吴明是一个一米七左右的汉子,个头不高,比起沈宝一米七六的身高差得还挺多。不过常年劳作的身板儿却比沈宝这个白斩鸡结实了不是一点儿半点儿。羡慕于吴明露在外面的肌肉,沈宝这才记起来,自己让老爸给找的健身俱乐部也必须要提上日程了!
听说三妹带着同学来买鸡雏,吴明已经就没想要赚钱了。不过因为他这些鸡雏都不是淘汰下来送去卖给城里小孩玩儿的那种,所以也不可能一块钱一只让沈宝拿走。
沈宝还是知道好歹的,看着这些明显比小贩那儿壮实健康的小鸡崽儿们,他十分乐意花高价买回去。毕竟好的种鸡将来也会有个好“收成”,自己这可是在为末世做准备啊!
四十三只母鸡,七只小公鸡。这数量对来抓鸡崽的养鸡户来说不多,可对一个城里孩子来说可不少。吴明十分热心的想要帮沈宝送货,倒不是因为他赚了钱,而是觉得自己得替自家三妹争个脸,兴许这还是未来的三妹夫呢。(大哥,你想太多了。)结果沈宝哪儿敢让吴明送啊!只让他们帮忙把这些鸡装在两个笼子里,然后送到村口,他一个人打了一辆电动三轮车就回了城。很庆幸吴霞被他大伯留下来吃饭,不然自己还真不好脱身。
让三轮车把自己送到了距离一个公交站点不远的地方。交付了车费之后,他赶紧趁着这时候没人,在角落里把两筐鸡崽送进了空间。
坐着公车赶紧回到家,等他进门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六点半了。
章萍此时就坐在饭桌前定盯着刚进门的日子,看不出有怒容,但沈宝一瞧就知道老娘生气了。“妈,我今儿跟同学去她家养鸡场看热闹了,嘿嘿,手机没电自动关机了,就忘给家打电话了。”
章萍还真就没拨过沈宝的电话,她也是从青春期过来的人,知道儿子这个年纪有的跟朋友同学比跟爹妈更亲。追急了儿子不但在同学面前没面子,对孩子本身成长也不好。何况自家小宝也没有过什么出格的事。可她不希望儿子将来是一个没交代的人。这些可都是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的。“以后记得打电话,不然没饭吃!手机就算没电了,你同学就没电话借给你了?”
沈宝挠头:“人家一女生,我咋好意思借电话啊!”
章萍眉梢一挑:“呦?还是女生呢?妈可告诉你,交女朋友我不反对,但绝对不能做出格的事。要是你弄出人命来,可都得你自己解决。”
沈宝几乎吐血,自家老娘的话实在是太犀利了。这要是换以前,自己听了肯定会觉得烦得慌,可现在一听……突然觉得倍儿有喜感。“妈!这想哪儿去了啊!就是马路上碰到了,她说要回老家,我就跟几个同学一起跟着去了。也没在人家吃饭,这会儿早就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