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养尊处优的国王陛下哪里能吃得惯。
金国王沉默了一下,还是往面包店走去。
罗德明知故问:“要买吗?”
“在店里的人出来围观之前。”金国王不回头。
罗德简直是像个自带闪光灯的明星,刚才他们稍微一停立刻就吸引了在西点店里的小姑娘的注意。
这下复印省下的钱又没了,金国王不无懊恼地想。
罗德心情大好,笑得店里让正在喂自己的天竺鼠奶油瓜子的小姑娘把瓜子都送到自己嘴里去了。
金国王趁着罗德对一干小姑娘抛洒荷尔蒙,迅速挑了两个相对便宜的可颂,就要把罗德推出门:“走了。”
罗德回头看:“这个国家的宠物真是有意思。”
金国王抬眼看他。
“原来老鼠也能当宠物的吗?”
“那是天竺鼠。”金国王说。“不过多数还是养的猫狗吧。现在的人越来越奢侈,还有人用香肠喂狗的。”
罗德若有所思。
金国王花了两天时间,把招租启事贴到了他步行可及的最远范围——为了这个花钱搭公车,他不愿意。
所幸金国王是个农村孩子,体力不错,也习惯走路,几十张启事贴了不少地方。
罗德也帮着他一起贴。
金国王坐在沙发上,看着罗德用力搓洗自己沾了浆糊的手指。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本土化”有了成效,他总觉得……穿上了老土校服的罗德,跟第一天晚上那副自说自话的样子比起来,越来越不像一个倨傲的国王了。
金国王从罗德的谈吐上不难想象,他在书里的世界的生活,一定是高贵而奢侈的——他甚至不知道,世界上有除了银器以外的餐具,第一个晚上看着泡面附赠的塑料叉子愣了很久。
但是,罗德却以惊人的速度适应了。
他愿意脱下原本的衣服,换上金国王的衣服,愿意尝试人字拖鞋,即使讨厌每天早上的酸菜包子,他也会很有风度地至少吃掉一个,然后说自己不饿。
“你又在偷看我。”洗完手的罗德指出。
金国王垂下眼睛:“你今天怎么不在面包店门口停下了?”
罗德在他身边坐下:“原来你今天有买面包的预算?”
“不。”金国王立刻否认了。“我只是以为……”
罗德像是知道金国王在想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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