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妮妮小姐让我想起一个人。”罗德宛如宝石般纯粹的眼睛盈着笑意。“你还记得我第一天来到这里的情形吗?”
金国王坐直身体:“当然记得。”
看起来十分威风的出场,把他吓了个半死,还霸占了最好的房间,厚着脸皮不走了。
但很快金国王就发现,这位威风凛凛,穿越而来的傲慢国王其实是个光杆司令,传说中的王冠和近卫队并没有追随他一起穿越,他除了一身华丽的衣服,身上其实连一颗多余的宝石都没有,自然也交不出房租。
“当时我离开了王宫,换上了没有宝石点缀的制服在阅兵。”罗德笑着说:“但其实也并不完全是一无所有。”
罗德在金国王面前摊开手心,手里躺着一根手工不算精细的手链,上面坠着一颗小小的红色石头。
“我当时告诉你,它并不值钱。”罗德说:“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很多地方的山谷里都能看到这样的石头。”
“那时候我阅兵结束,回程的时候我的国民在大路边欢送我,一个小淑女被卫兵拦下的时候,哭得连我的马都惊动了。”
“她被抱到我面前,红着眼睛送给我这个,说以后希望能嫁给我。”
“她告诉我,这种小石头在她们家乡有一个可爱的名字,叫‘甜美的爱情’。”
“我收下这个,告诉她我期待她长大。”罗德把手链放到金国王手里:“不过几分钟后我就被卷到了书里。现在看来,与其说这是那位小姐十五年后的志愿信物,不如说这是一次意外的祝福。”
70、七十
罗德的视线停在杂志的其中一页上:“小金?”
金国王缩在他身边的单人沙发上画画:“唔?”
“这张照片……是什么时候拍的?”罗德又把杂志展开了一些。
金国王抬头看了一眼:“啊……他们真的登了?”
杂志上是一篇金国王的专访,用不到四分之一的版面放了一张金国王侧着脸坐在路边一颗大熔树下,低头看手机的照片。
照片里的金国王穿着卷起裤脚的牛仔裤,因为低着头,所以只能看到小半张脸,一头卷发和眼镜倒是相当有辨识度,从裤脚下露出的脚踝在阳光下看起来异常白皙。
老榕树十分茂密,浓浓的绿色和树下的白T恤白皮肤的少年形成了相当有趣的对比,不需要经过处理,那种年轻而安静的气息就跃然纸上。
“编辑要求照片,但我其实不怎么拍照。”金国王飞快地给小黑鱼上色:“那是上次去找陶佳的时候他用手机拍的,就在大学附近。”
其实金国王现在财政已经不吃紧了,但他从来没想过要买个相机——梁豪飞倒是有,但金国王对相机的兴趣基本上都要从唐小乐身上找,镜头之于他实在没有什么吸引力。
而罗德则是因为工作性质,几乎每天都有闪光灯对他咔嚓个不停,导致他也从来没想过要自己买一个。
罗德看看沙发上的金国王,又看看杂志。
最近金国王要出绘本,配合宣传也是作者义务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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