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美好的。
结果也相当理想,对方上当,直接全球广告,现在《魔戒》和《哈利波特》已是人尽皆知。
电影人脑回路,跟正常人确实不一样。
他们现在甚至还沾沾自喜呢。
只要是能上报,不管是负面的还是正面的,对他们来说就是一种曝光,能打开知名度的有力武器。
《哈利波特》发行超过半年,估计这次广告后可能会使订单源源不断的涌来。
华纳的一个导演,跟《哈利波特》的经济人有着良好的私人关系。
如果这本小说火了的话,《哈利波特》的电影改编权就会落在他身上,所以就提前打电话跟这个经纪人道喜。
结果是显而易见的。
他被对方骂个狗血喷头。
要么怎么会说电影人的脑回路很奇葩啊。
哈利波特好想说,我就是一个儿童啊!
我也没去否认啊!
《斗破苍穹》也完全证明了这一点。
那为啥我的待遇就从天堂到地狱了?
我就是不明白啊?
《魔戒》也超级郁闷。
我就一本小说,你拿道具去讲道理,去摆事实,拿别人的戒指跟我书上的道具pk,这些我都没意见的。
可我就为什么感觉我的身价就立马180度一直往下跌呢。
这就是中国文字的力量,几千年的文化底蕴,哪是什么低俗,劣质的语言文化随随便便可以比的。
《斗破苍穹》经过这次同业PK,大获全胜。
欧美各大报刊广告,社会评论版面都出现了《斗破苍穹》和《魔戒》的论战和专家点评。
《斗破苍穹》知名度大增。
很多人,是因为好奇,买点书回去打发时间。
而更多人则是被小说里面的内容所吸引。
欧美市场被完美攻破。
累斯拉.马丁被公认为最伟大作家之一,这是迟早的事。
周洪宇现在明报集团内部,就是一个神。
对他们来说,写好的小说没什么,关键两次简简单单的话语,就让自己的作品走向神坛,而且还把一老一小两部作品直接顺路踩死,让人又敬又畏。
现在他们非常羡慕累斯拉.马丁。
前段时间,有一个小人有些不爽累斯拉.马丁,直接一封信搞到了文化公署。
说是累斯拉.马丁是通过威胁,恐吓周洪宇这些非法手段才获得了第二作者署名。
结果文化公署直接发函,说是查无此事。
只要周洪宇不表态,他们就对累斯拉.马丁无可奈何。
2月3日,毕马威会计事务所来人交给周洪宇一本账单。
是关于《斗破苍穹》这第一个月创造出来的价值。
全球总共售出4300万套,包括内地1100万套。
也就是说,销售出去2.58亿本。
这才是仅仅1个月,如果不计算内地的销量,那至少还有1.92亿本的销量。
其实《斗破苍穹》在国外的发行价,除了欧美日之外,其他地方的价钱,也不算太高。
除去印刷费,税收,运费,宣传和零售终端的利润之外。
每本大概有还有60%的收益。
在内地发行的简体中文版比较低,单本所剩下的的利润,也只有2.8元,好在他们销量高,总共出售6600万本,总利润也有1.8亿多人民币。
欧美日等等,这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就比较阔气。
平均下来所剩下的利润居然达到每本8.5美元。相当于56港币。
因为不需要和明报集团分成,所以这方面的利润就很可怕了。
所以,从这方面来看,这些发达国家的版权,不仅保护的很好,也更能激励人们科技创新,文学创作。
周洪宇从《斗破苍穹》获得总利润达到了惊人的8.92亿美元。
简体中文版虽然销量值是最多的,利润占比居然连3%都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