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了它的南部边境,在潘多拉,这片土地被统称为‘平地’,在它的东方矗立着天鹅绒丘陵,那就是我们的目的地。”
根据拜上帝教会的教诲,上帝曾化身人形行走在这片废墟的丘陵间。
“天父把手伸到天堂,摘下七颗圣星,”
詹侍帮引述血妹在脑海的答复,
“他把圣星一颗接一颗地放在太平界之王洪秀全头上,铸成一顶光辉灿烂的王冠,标志着太平军征服了太平界。”
丹尼尔斯总督好奇地看着他。“我做梦也没想到我的小友如此虔诚,你毕竟有个好朋友在脑子里对吧。”
詹侍帮耸耸肩。
“我来到这个世界上,全靠我的朋友指引,面对众多妖魔敌人,我能够想方设法地去面对,只是我碰到了陪伴我的人,总会疏远一些人,”
“爱上真实的女人了是吧?我知道那种滋味。”
丹尼尔斯伸出右手到左袖里取出一个银制吊坠盒,吊坠盒里有个栩栩如生的彩绘女人,大大的蓝眼睛,淡金色头发里点缀着银丝,
“她叫西拉里,我在纽约镇的青楼里找到她,买回家来暖床,到头来却娶了她,我一个奶酪商,第一任妻子是潘多拉亲王表亲的人,娶了这样一个女人,王宫大门从此对我关闭。但我不后悔,能娶到西拉里,这点代价不算什么。”
“她怎么过世的?”
詹侍帮知道她已经死了,男人决不会深情地赞美抛弃自己的女人。
“一艘自南方海域归来的怪兽群岛商船在潘多拉停靠,‘枯骨宝藏号’,这艘船带来丁香与藏红花、翡翠和黑玉,红的锦绣、绿的丝绸……但也带来了黑鼠疫病,我们在岸边杀光水手,又焚烧了商船,但船上的老鼠爬了出来,迈开冰冷的石脚把疾病带进码头,那场疫病夺去了整整两千人的性命。”
丹尼尔斯总督阖上盒子。
“她的手被我保存在卧室中,那双柔软的手……”
詹侍帮想起了自己的妻子,他抬头望向这个世界诸神曾行走的土地。
“什么样的神会造出老鼠、瘟疫和妖魔?”
他想起了自己在地下城遇到的那个巨庙,里面的那几个神像,带来老鼠、瘟疫,和妖魔的,也许正是开发这个世界的人。
“你们的铁匠一定是个日本人,”
丹尼尔斯嘲弄道,
“日本人也是从河边的西班牙人那儿学会炼铁的,大家都知道。”
“作为一个太平天国的战士我可不这么认为。”
詹侍帮挥手扫过平原,
“这所谓的‘平地’,现今住着什么人?”
“农民和劳工,他们被束缚在土地上。这里有果园、农场和矿藏……其中许多就在我名下,但我很少亲自打理,跟富饶繁华的潘多拉相比,这里有什么乐趣?”
“富饶繁华,”
以及重重高墙保护,詹侍帮转着杯中酒,
“离开潘多拉以来,没看见任何市镇。”
“这里的市镇早成了废墟,”
丹尼尔斯朝帘外挥动一只鸡腿,
“这片土地饱经怪兽岛可汗们蹂躏,无论哪个大可汗想要看海,这里都是必经之地,你们太平天国魂人也该知道,游牧民族的人对城镇没有好感。”
“集中兵力歼灭一个蛮族部落,你就会发现游牧民族的人不太敢渡过太平天国的大海了。”
詹侍帮自信地说道。
“用食物和礼品来收买敌人,不是更划算吗?”
真是的,如果金钱派的上用途,兴许我还保得住名誉呢,太平天国诸侯们素来藐视硝石岛贸易城邦,他们用金子代替长剑打仗,绿帽侠曾经评价,钱固然有用,但战争还是要靠武器来赢得。
“根据我朋友的理论,你给敌人的钱越多,他们就会回来索取更多。”
“是那个被你干掉的朋友吗?还是被别人干掉的朋友?”
丹尼尔斯把鸡骨头扔出轿外,
“硝石岛军团和怪兽岛蛮族的战争早已证明,佣兵不是怪兽岛恐龙骑兵的对手。”
“连英勇的丹尼尔斯也不够格?”
詹侍帮讥笑道。
“所以我留下了你。”
美酒佳肴,阳光普照,轿子摇晃,苍蝇飞舞,这一切都使得詹侍帮昏昏欲睡。他睡了又醒,醒了就喝,丹尼尔斯跟他拼酒,等天空变成暗紫色,胖子又打起呼噜来。
当晚,红武伯詹侍帮梦见了一场将太平天国的丘陵染成血红的大战,他就在战场正中,举着一把跟自己等大的红色斧头,与“无畏的”圣枪军团并肩奋战,全身鳞甲的魔龙,和孤塔龙一样,在天空中盘旋,在梦中他有两个头,两个头都是红色,他自己也是头红色的龙。
赖汉英是敌军统帅,所以詹侍帮“成功”地杀了一次敌人,接着击毙了武昌英王陈玉成,他拿斧头把武昌英王的脸砸成一团红色稀泥,每砸一下都会哈哈大笑,直到战斗结束,他才发现自己的另一个头已泣不成声。
醒来时,他畸形的腿僵硬得像铁块,丹尼尔斯在吃橄榄。
“到哪儿了?”
詹侍帮追问对方。
“没走出‘平地’呢,我的急性子朋友,不过我们很快就会进入天鹅绒丘陵,朝南河畔的葛朗台城而去。”
葛朗台是法兰西人的城市,瓦西里亚的钢炮龙将它化为了冒烟废墟,这段旅程仿佛太平界历史回溯之旅,詹侍帮心想,带我回到魔兽御世的年代吧。
于是詹侍帮继续着睡了又醒、醒了又睡的生活,日夜更替对他来说已不再重要,最终目睹天鹅绒丘陵时,他很失望。
“半数婊子的子也比这些所谓的丘陵打眼,”
他告诉丹尼尔斯,
“不如改称它们天鹅绒奶头好了。”
当天他们路过一圈耸立的石阵,丹尼尔斯坚持说那是巨人的杰作;其后又见到一个深湖。
“这里原本有窝拦路强盗,”
丹尼尔斯解说,
“据说他们还住在湖底,在这里捕鱼的人都被拖进水下吃掉了。”
隔天夜里,有尊瓦西里亚钢铸造的巨大斯芬克斯像立在道旁,塑像有龙身和女人的脸。
“一个恐龙女王,”
詹侍帮说,
“好兆头。”
“可惜她的大王不见了。”
丹尼尔斯让他注意旁边空空如也的石底座,那本是另一尊希腊斯芬克斯像的所在,如今却被苔藓、藤蔓和野花覆盖,
“可汗们给它安装了巨大的木轮子,把它一路拖回维斯多斯拉克。”
这也是个兆头,詹侍帮心想,只是不太鼓舞人心。那天晚上,丹尼尔斯像往常一样喝醉了酒,忽然哼起歌来:
他奔驰在城里的街道,离开那高高的山岗,马踏过鹅卵石阶小巷,带他到姑娘的身旁,她是他珍藏的宝贝呀,她是他含羞的期望,项链和城堡都是空呀,比不上姑娘的吻好。
詹侍帮只记得这几句歌词了,除了那句:金手触摸冰冰凉呀,而姑娘小掌热乎乎。
我的爱人啊,你现在在何方,也许你在海上飘荡,也许你现在床上躺着其他男人,我都不怪罪你,只要你还活着。
詹侍帮也记得跟羊雨庭的初吻,她不知道怎么亲吻,我也不知道,我俩老是鼻子碰鼻子,但当我终于触到她的舌头,她却发抖了,詹侍帮闭上眼睛回想她的面容,眼前浮现的却是千军万马,却是他统御的土鸡白嫖大军,横扫江河。
詹侍帮翻过身,把已经保受沧桑深埋进丝绸枕头里,睡梦犹如不可见底的深井在身下展开,他拽着自己跳下去,任由黑暗吞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