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界乌漆嘛黑,有毛毛也用处不大了。
刚想切断感应,金光日的客厅突然重新有了光亮,不是电灯,是火柴。
渊不知道从哪里抱出来一个一人环抱的有盖陶缸,放到客厅中央,揭开盖子,潮则把冥钞、黄表纸、元宝、纸衣往里一扔,而清把一个插好香烛的香炉放到陶缸前面,用火柴一一点燃香烛和纸钱等物,随便拜了拜。
不多时,烟尘升起,群鬼若隐若现。
听不见啊听不见!我抓耳挠腮。
但是金光日居然能在某种程度上使唤这群鬼了,大概是在这几年里又找了别的巫师,沟通之后,把它们策反了?
早该想到的。金光日要钱有钱,要人有人,就算是用穷举法,这么长时间也够他找到群鬼的出处了。
倒是这群鬼,每年我也没少给供奉,竟然两头吃!
所以金光日早就知道我没有让群鬼时时刻刻盯着他、报告他的行踪,面对我时,他才能那么平静。
我很生气,化悲愤为食量,再次点了份夜宵,吃个精光。
最近食量见长。
一个金万锡,一个金光日,都给我找不痛快,搞得我的心情连看两天狗血搞笑的周末剧都没缓过来。
周一上班,无意间看到公司对面的街道旁有一个乞丐,大冬天的,蓬头垢面、瑟瑟缩缩地蹲在墙角。
他的眼神迷茫而空洞,穿着一件现在几乎没什么人还在穿的、过时破旧的黑色棉衣。
穷困潦倒只是一个形容词,只有真正看到了,才会深刻感受到人生多艰。我穿上外套,在公司一楼买了热饮和面包,走到对面,放在了他的面前。
他狼吞虎咽,顾不上说谢谢。
此后的每天我都能看到他,都会给他买一次吃的。但这不是长久的办法。我打电话给收容流浪者的机构,报告了他的基本情况,看着他被收容机构带走。
以为判断失误,了了一桩事,我就接着上班。
几天后的一个傍晚,公司众人约了去某处聚餐,我刚走出公司大楼,就又看见了他。
两人之间离了大概4米远,他一蹬脚冲了过来。
我身后都是人,就没躲,将速度、敏捷、力量齐齐加到20,一抬腿踢中他的胸口,让他“蹬蹬蹬蹬蹬”连退五步还是没站住,两脚翘起,往后摔倒。
事不可为,他勉力爬起,弯着腰、捂着胸口一瘸一拐地穿过人行道。
保镖之一追了过去。
这时公司里的人的惊叫才刚结束,一声声“您没事吧”直往我耳朵里灌。
我让他们不要担心,在他们面前张开双臂转了一圈以示安全,让助理带着他们去聚餐的地方,自己则报了警。
法治社会,我是良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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