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它抱在怀里。陆维钧请的佣人问她是否回去吃晚饭,她拒绝了,初冬的寒风对她来说胜过豪宅的中央空调,小店的面条胜过在寂寞的饭厅里色香味俱全的晚餐。
她终于走累了,在路边一处长椅坐下,出神的看着面前来来往往欢声笑语的人群。她正坐在一家江诗丹顿的专卖店面前,橱窗里各个角度的灯光打在最新款的手表上,表链一闪一闪晃花了人的眼。有穿着普通的路人经过,欣羡的看着里面的手表,揣测着价格,她听到他们在低声说话,有人说等老子以后发达了大摇大摆进去,有人说傻x才会花几十万买个表。她隐在长椅阴影处笑着流泪,曾几何时她也是那样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的人,她好怀念。
商店门被西装革履的店员打开,一男一女携着手走了出来。男人身长玉立,虽然有些瘦削却俊逸非凡,眉眼间带着淡淡的思绪,却又显得那样温柔。女人身材高挑,一头利落的短发吹得很有型很时尚,美丽的脸上妆容淡淡的,脸上带着掩不住的幸福。
四周路人的声音,车流的声音,风吹过树叶的声音都仿佛消失了,但是那对男女的对话是那样清晰。她听到男人温柔的说:“维维,鞋跟有点高,小心点。”还有女人俏生生的回应:“又不是高跷,怕什么呢?”
她死死咬着嘴唇不发声,眼前的一切刺得她眼珠子发疼,可是即使那样疼她都不想移开视线。陆桓之还是那么温柔,他挽着楚维维的姿势看起来很自然,他一定是真心的努力想爱上楚维维吧?他不爱她又爱谁呢?楚维维性格多好,多漂亮啊,而且家世又这么好,最重要的是干干净净的,就这一点就能俯视她了。
心脏就像被一把钝刀子用力的剜着,翻搅着,那么疼,她甚至能听到自己血液汩汩流动的声音,连呼吸都变得那样疼痛,喉咙仿佛噎着一个毛栗子,吞不下去也吐不出来。如果她看到的情景对她来说是一把刀,那么就让刀子割自己吧,惩罚自己的有眼无珠,再剜去自己最后的白日梦。
坏蛋歪着脑袋看着陆桓之,摇了摇尾巴,忽然从她膝盖上噌一声跳下去,跑过去嗅陆桓之的裤腿。这样雪团一样的小萨摩耶可爱得谁都不忍心呵斥,楚维维已经露出微笑,弯腰摸着它的脑袋说:“呀,这是谁的狗,这么可爱,如果再不抱走,我可要据为己有了。”
两人四顾寻找狗的主人,就在离自己几步远的地方看到呆呆站在长椅旁的林若初。目光对上,都是一怔。
陆桓之眼眸深深的看不出情绪,直直凝视着她,楚维维虽然没有露出令人难堪的鄙夷面容,却高傲如一个女王。她是支娇艳的玫瑰,自己却像暗处见不得光的湿漉漉的青苔,她自惭形秽。她很想跑,可是坏蛋很不懂事的绕着楚维维的靴子打转,她只能缓缓走过去把狗抱起,轻轻对两人点了点头,刚想转身,楚维维开口道:“林小姐,病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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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了继续
小林,你永远找不到以前单纯幸福的生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