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生功德灵宝,那就更好了。
而洪荒千字文,就是江长水压了重注的宝贝。
因为生怕参与到这场功德里面的物品多了,而分薄了功德,除开洪荒千字文之外,江长水仅仅只创造了一个能够在木头或者龟甲上面刻画文字的刻刀而已。
至于毛笔和墨水,甚至是一步到位的炭笔,江长水其实也可以弄出来,但他生怕把这些东西弄出来之后会分薄了原本属于洪荒千字文的功德,所以就把这些改良文字书写和记录的方式留到了以后。
这一次,他只想把创造和传达文字的这一份功德做好。
在这一切都准备完毕之后,江长水这才前往凌霄宝殿向昊天上帝领了法旨,带着几名天兵下界去了。
在洪荒下界,想要以天庭的名誉来办事,其实有着相当的难度,毕竟现在的天庭还没有得到大家的认可,所以江长水也没有选择大张旗鼓的去办这件事。
天庭现在需要低调,至少在江长水完成造字传文的功德之前,需要保持低调,否则就很容易引发洪荒众生一些不必要的联想。
下界之后,江长水先是在洪荒大地之上游历了一段时间,花了八年了解了一下洪荒天地如今的现状,随后才化身为一名须发皆白,仙风道骨的老者,领着两位天兵变成的童儿来到了一个人族有巢氏的大部落之中。
这时候的人族,还处于相当原始的状态,虽然在有巢氏和燧人氏的带领之下建立了最基本的部落体系,但却也仅仅只是有兽皮树叶裹身,有枝条泥土做巢,有木石之火取暖,而已。
因为人族现在还处于渔猎阶段,在一片区域里只能养活一定数量的人口,所以即便是远近闻名的大部落,一般拥有的人口也不会超过两千。
江长水这次来的这个部落临川而建,主要依靠捕鱼和采摘野果过活。
得益于洪荒自然资源非常丰富的原因,他们过的也还算不错,家家户户都有用树枝和泥土建造的房子,大多数人家的屋内还用树藤挂着一些烟熏风干之后的鱼干。
见到衣着整齐,须发皆白的江长水领着两名身着藏青色道袍的童儿来到部落,这个部落的首领立刻就迎了上来。
在洪荒生活的人族,自然不会像真正的原始人那么无知,他们知道,这天地间的超凡力量并不少见,而运用这些超凡力量的存在,则被称之为“仙”!
其实人族自己也有“仙”但只有在各族的主城或者人族祖地才能见到那样的存在。
而一般的人族部落里面,有一名传承知识和经验的巫师,或者几名在身上烙印了巫符的图腾战士,就已经很了不起了。
对于生命周期相对较为短暂的人族来说,如果能在有生之年见到一次“仙”那可真是走大运了。
那名部落首领领着几位部下来到了江长水面前之后,直接便鞠身朝他行了一礼。
“有巢氏、临川部落族长硝,拜见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