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读到了一篇无名作者的文章在瑞士撞车以后。文章叙述了作者在瑞士卢塞恩一交叉路口与另一辆车撞在一起后,年轻的法比安警官五分钟后到达,他先探视两方伤势并帮伤者包扎,而后才进行现场调查,最后不但把他们的车送到了修理厂,并把呕吐的作者送往医院,一直帮他办完住院手续才离开的故事,集中展现了瑞士警察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和谐的人际关系。读完后,我心潮澎湃,难以平静,揭开尘封的记忆,联想起自己不愿提及的那场车祸
去年九月,骑摩托车回老家办事。四点多,回途中我由东向西行驶。途经一个十字路口,我的时速大约是20。也是自己大意没按喇叭,可当我驶上路,竟发现由南向北驶来一辆公交车。他竟也没鸣笛,而我们相距只有几米远。我想自己该向南行驶了,就想骑到路西面去,没想到大车为了躲我,也拐向了西面,一时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不知过了多久我才缓过神来,就听见有人说:好了,醒过来了。我发现:我连人带车竟还在大车底下,我的右腿压在摩托车下,车状惨不忍睹,周围已站了很多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在静观这件事会如何收场。
后来听我在那村的亲戚说,我在车下躺了三十分钟左右。车主为了“保护现场”根本没理我,却查看了我的车是否有牌。悲哀!这就是中国某些制度教化的影响:不顾及人的生死,只顾推卸责任!只顾找别人的“责任”!而文中修理厂厂主在作者修车期间,主动提供作者车辆开。这是多么鲜明的对比!
这时有人说:自己试试能走吗?我一向就是一个实在人,不会耍手段,自己也想知道情况怎样。我低头一看,真是不幸中的万幸:原来我被撞倒在一片棉桃壳上。不然,撞在柏油路上,性命不休也得脑袋开花。于是我先弄出右腿,用全力咬着牙站立起来。左腿一股钻心的刺痛,汗立时流了下来。车主也走过来,说:“你不从东面走吗,走东面没事了。”“我向南拐,该走西面。”“你的车没牌照呀!一会儿警察来了你主动说私下处理吧。不然你的车也被罚款。”这不就是变相的诱惑、威胁!但我也不想惹事,心想查查没大事就算了,所以就答应了。
此时,我才想到和家里人联系,不幸手机摔坏了。向周围人借,一人说没有,另有人说路边小卖铺有公话。无奈我一手扶着左腿,一手扶着墙,咬着牙慢慢挪到地方,和爱人取得联系。
不久,救护车来了。此时一个坐车的年轻母亲说,刚才车主急刹车时,孩子头部撞到车上,一直哭,怕有事要随同检查。车主却虎着脸说:“你们要去检查,自己先垫上钱。”我回老家,钱买了礼物,所剩不多。自己垫钱,这是什么事?难道叫车只是演戏?难道怕我讹他不成?不检查谁知道情况如何?我只顾疼痛,不愿理他。但救护车却不愿久等,所以没上车来检查。
警察终于来了。从发生事件到交警到来,间隔一小时之久。而文中法比安警官只用五分钟。一小时,多少条人命能挽回?到来之后又忙于做“分内”之事:照相、测量、调查取证。真是个“庄严肃穆”的职业!为什么不能像法比安那样先保护伤者,而只顾着形式主义的东西?一切例行公事后,要抬摩托上车。我左右为难,公了纠缠不清,私了又不知自己到底怎样。车主催我说话。
此时,哥姐竟然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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