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眼两周过去,吴老师折腾得大家对她那点同情心都被磨光了。总算同事一场,并没有人和她吵架,只是见到她就躲,再也没人上来嘘寒问暖了。
“今天她没来上班。”又是周一,又是集体备课。沈秋华自从搬下去后就很少进高年级语文组的办公室了。没见到吴老师奇怪地问。张老师如是说。
“怎么了?”沈秋华问。
“听说是抑郁症加重了。”王老师没好气地说。这段时间她们同一个办公室的简直就是水深火热。今天吴老师没来,简直就是拨开云雾见青天的感觉。
不得不承认,一个人能够让别人产生这种感觉也是一种能耐了。
沈秋华点点头,却没有再说什么。大家都是念着她生了病让着她,可是拿着别人的礼让当做理所当然,这明显就是不懂人情世故,那就怨不得别人了。
下班之后沈秋华接到了表妹柳蔓枝的电话,约定了周末去参加她的生日聚会。挂了电话,沈秋华无奈摇头。“为什么我总要遇上这样的人呢?”
“因为你太优秀了。”杨琼笑着说。
“嗯?”沈秋华不懂。
“你没感觉吗?和你在一起压力很大的。能像我这样甘当绿叶的可不多。谁想用自己去陪衬别人的光芒万丈呢?”杨琼每次一遇到沈秋华的事情就特别精明。这几句话说得完全不是她平时的风格。
沈秋华想了一下,“我真的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在我看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何必拿着自己的短处去比别人的长处,这不是庸人自扰吗?”
杨琼的头差点撞到方向盘上,“问题是你的长处太多了。和你比什么才能不被你比下去啊?”她家秋华真是从来不考虑普通人的心情啊!
沈秋华想都没想,直接答道:“武功。”
杨琼张了张嘴,竟然无法反驳。确实,比武功的话,是个会武功的人都能把她秒了。可问题是,现代社会哪有那么多会武功的?普通人在她面前依旧没有任何的优势。
“除了容貌,我所有的才能都是刻苦学来的,只要肯下我那样的苦功,我相信很多人都可以比我优秀。”她天资聪颖过人,又成长于书香门第,自幼所受到的熏陶就不同于其他人。加之沈父一代鸿儒,着意培养,自然远强于其他人。大部分人都以为她的才能是轻易拥有的,其实自她两岁起,就已经开始提笔写字。父亲早早就会教她经世济民的道理,让她年幼的心里装得下江山万里,山河社稷。
旁人只看得到她后宫之中运筹帷幄,却不知道年幼的她坐在父亲的书房里,翻看着一本本厚厚的史书的辛苦。历史兴亡,潮来潮去,用在后宫中,就是胜不骄、败不馁,淡定从容。
思绪正飘远,沈秋华的手已经被杨琼握住,她扭头,只看见杨琼一张温柔的笑脸。
“在我眼里,你永远是最优秀的。”
沈秋华嘴角的弧度渐渐变大,这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吗?真是好形容啊!
两人没有直接回家,去了商业区为柳蔓枝选了一条价值不菲的手链。倒不是沈秋华小气,不肯写幅字送人。她觉得红粉酬知己,宝剑赠英雄。送书法作品给一个根本不懂书法的人,那无异于焚琴煮鹤,大失风雅。
选完了礼物,两人顺路去了“一色裁”。一进门,员工们就纷纷过来打招呼,大家常来常往的都处成朋友了。
“沈小姐今天有空过来啊。”
沈秋华笑道:“你们微信里一直说到了新样式,让我过来看看。今天这不就过来了。”说起这些面儿上的客气话,沈秋华绝对是好手。长袖善舞,随意几句话就把人哄得晕晕乎乎的。
这边已经有人不用人吩咐,拿了新到的几款衣服等着她了。
杨琼在旁边拿着沈秋华的背包,满心满眼的自豪。她家秋华就是这么耀眼,虽然不是什么明星,却比明星更加美丽出色。
沈秋华很快换了衣服出来,杨琼一看眼珠子都快飞出来了。
红色!沈秋华竟然换了一件红色的齐胸短襦裙出来!对襟上襦加上海棠红的渐变襦裙,减龄效果绝佳。沈秋华原本就不大,这一下直接减龄到二十岁以下了。
“怎么样?”笑着谢过员工的称赞,沈秋华走到杨琼身边征询她的意见。
“你这个也……太嫩了!我和你在一起压力好大。”杨琼原本没觉得自己怎么老,这下感觉和沈秋华完全有代沟了,而且还不是一条沟。
沈秋华听了甜甜一笑,立刻就是一群惊艳地抽气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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