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是长身玉立的任榆。
他闭着眼睛,嘴唇轻动,很认真的在数数。朗稔看到了,心中顿时柔成一片。
虽然小榆仔老是瞪他,动不动会踢他踹他肘他,可是,常常当他要认真做什么事时,任榆从来不会阻止他。而且当他有所求时,对方必会同意,甚至会很认真的完成他的请求。
这样的人,他怎能不爱呀。
其实朗稔求婚应该用白玫瑰,但他不喜欢白玫瑰,也不喜欢白色,白色太单调,他总觉得白色瘆的慌,结婚嘛,就该红色。红色象征生命,热情,冲动。
所以他选了红玫瑰。
不知从哪响起一阵动人的旋律,和着这股旋律,朗稔走上台。同一时间,任榆口中数到六十。
他缓缓睁眼,看着前面的光头青年踏着一束跳跃的白光一点一点朝他走来。
“小榆仔,我朗稔是个粗人,是个流氓,更是个坏蛋。这辈子呢,我骗过人,害过人,杀过人,坏事好事我都做过。有时候我常常想,像我这样的人,生活在安逸的世界里,说不定哪天心理就彻底扭曲,然后开始报复社会。”
“但是,还没等我变呢,末世就到了。其实在末世我也没做什么好事,也就救了几个人。别看我天天笑嘻嘻,骨子里,血是冷的。”
“要不是遇到你,我还不知道会怎样。遇到你那天,我也不知咋的,生怕你被丧尸咬了。俗话说一见钟情,说不定正是那个时候,我就对你一见钟情了。”
朗稔眼中的神色越来越温柔,任榆微怔,听着朗稔的声音继续说:“后来我一直问自己,怎么就这么幸运,幸运的捡着你了呢。”
“现在,小榆仔,你愿意嫁给这个没有头发、坑蒙拐骗把你拐来的光头流氓吗?”朗稔单膝跪下去,将手中的花递上去。
任榆本来挺感动来着,可是听到最后一句话时,忍不住笑了:“结婚证都领了,你说我嫁不嫁给你?”
朗稔:“……”好容易聚起的气氛就被任榆这话给破坏,朗稔气得牙根直痒痒,真想把这不解风情的任小榆按在床上这样那样!让他下不了床!
只有在床上的时候,任榆这张嘴才不那么气人!
就在朗稔心中盘算着某些在床上才能用到的念头时,猛然听到任榆出声:“虽然很肉麻,但我想说,我愿意。”
朗稔愣住。
他抬头,看着在光晕中微笑的少年,柔和的灯光打在他身上,令他脸上的表情那般清晰,清晰的让朗稔忍不住沉醉。
“朗稔,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我真的不喜欢你,你有机会对我坑蒙受拐骗吗?”
任榆嘴角轻轻翘起:“论武力值,十个你合起来我都可以用一根指头消灭。”
朗稔:“……”告白就告白,搞什么人参攻击。
他不服气:“那是因为你有……”星光丸三个字被他咽了下去。
任榆知道他要说什么,挑了挑眉:“有时候,身外之物的厉害,也是本人的实力,不是吗?”
朗稔泄气,什么理到了任小榆这里都是说不通的!
“还愣着做什么,这戒指难不成要我自己戴?”
朗稔立刻起身,从玫瑰花里取出戒指,慢慢的将它戴进任榆的无名指上。
任榆看了看手指上的戒指,笑意抑制不住,又往朗稔手上撇去,愣了下:“你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