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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翊臣犹豫了一会儿,转头看向身旁的少年,佯装淡定地说:“要不我们还是乘电梯吧?”
毕竟他在这个现代社会里生活了也有一段时间了,自然对这些现代基础设施也有一定的了解。
林慕年看着他这副天不怕地不怕唯独怕这小小的电动扶梯的模样,不由觉得有些好笑。
“其实没什么的。”
林慕年牵住了他的手,站在扶梯前,转头和他说,“跟着我,迈出脚。”
谭翊臣不想在他面前露怯,于是便按照他所说的,在看着他迈出脚的同时,也紧跟着他踩了上去。
电动扶梯在向上行驶的时候,因为惯性作用会有一些晃动。
谭翊臣才刚掌控这个新生后身体的行动力,因此上去的时候,脚下的步子不由踉跄了一下。
林慕年扶住了他,待他站稳之后,这才稍微松开了手,然后说:“其实只要习惯了就好,没什么可怕的,慢慢就能适应了。”
等上了商场二楼,进到卖衣服的专店时,导购看着谭翊臣身上穿着的旧式长袍,又看了眼他这惊为天人的长相,以为是那个新晋的明星,拍完戏之后直接从现场过来的。
店里也有其他顾客,在看见进来的谭翊臣时,基本上的想法也和这导购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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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甚至以为偶遇了明星,连忙拿出手机偷偷拍下了他的照片。
林慕年瞅着这些人大惊小怪的模样,淡定自若地和导购说:“推荐一下你们这儿时下最流行的衣服款式,要符合他气质的。”
导购多少还是有点扎实的职业基础在身上的,连忙换上笑脸,做了一个往里请的手势,然后带他们走进了里边儿的一个货架,上边儿的衣服基本上都呈现一种看上去就很贵的感觉。
不过林慕年现在兜里有钱,即便不能全场包下吧,但买个几套还是行的。
但是难得有可以亲手装扮自家大美人的机会,自然得按照他的喜好选。
花里胡哨的首先排除,他还是喜欢大美人素雅干净又禁欲清冷的外在模样。
而且现在降温了,除了好看之外还得注重保暖。所以羊绒内搭和长款大衣是首选。
林慕年瞅准了合适的衣服后,就从货架上薅了好几件下来,让他进换衣间里换。
接下来的时间,换衣间外的一小块地方,仿佛成了谭翊臣的单独秀场。
他本就身形修长,一米九的大高个,肩宽腿长的,就是一个行走的衣架子,任何衣服穿在他身上都会被衬得格外好看。
尤其是这种毛呢质地的大衣外套,穿在他身上就显得格外有型。一件不过四五百的外套,却被他穿出了价值几十万高定的感觉。
这会儿周围不知不觉已经聚上来了一波围观群众,每当谭翊臣换一身出来,现场已经尽量克制住的惊呼声,还是明显的此起彼伏。
林慕年瞅着观众的反应,心里很是骄傲,因为这大帅比是他家的,并且是他一个人专有的!
想到这里,他不由傲娇地抬了抬下巴,嘴角上扬的弧度一直就没下去过。
因为大美人穿的每一套都好看,林慕年拿不定注意该买哪一套,索性就全买了。
因此等再从专卖店出来的时候,他俩手上都拎着大包小包的东西。
主要是这边的店里没有送货上门服务,差评。
除了衣服还得买鞋子和睡衣这些,倒是可以先只买一样,等回头有空再来光顾就行了,反正商场离他们住的地方也挺近。
至于生活必需品这些,由于林慕年先前在搬新家的时候,为了仪式感全都准备了双人份的,所以就不用再另外准备了。
等进行完一通大扫购回到家后,差不多已经是十点了。
一进家门,林慕年放下购物袋,便迫不及待地把自己往沙发上一扔,没骨头似地瘫在了上边儿,暂时性地喘息了一口气。
主要是今儿在“工地”里干了一天活,刚才又去了一趟派出所捞人,然后又在商场里走了一遭,也算是将身上的力气全花完了。
在外边儿又不能就地倒下,这一回到家,他立马就撑不住了。
看着跟在身后进来关门的男人,这会儿他就可以肆无忌惮地指挥着他了:“购物袋里的衣服都自己收拾完放进衣柜里啊,要饿了的话冰箱里应该还有吃的,洗漱啥的也不用我说了,东西都放在浴室里,自己拿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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