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谁说我爱上了一个猎魔人?”顾颐不知是该气还是该笑,下意识地反问。
“难道不是吗?”艾米也不知道自己是为路易愤怒,还是在心底深处有难以压抑的妒火,“那个荆棘枭家族的猎魔人!吉姆·唐!可是他算什么呢?不过是荆棘枭为了延迟家族的破败,从外头收进去的人!他有什么地方比得上先生?”
顾颐要过了一秒钟才反应过来,这个吉姆·唐说的就是唐骥。
“这名字起得实在太烂了。”顾颐喃喃地说。骥,好马也,这个英文名字根本体现不出这个含义来。
“但是——”是谁说他爱上唐骥了?
“难道你没有吗?”艾米冷笑着反问,“弗林看见你们在同性酒吧跳舞,连这个你也要否认吗?难道你不是住在他家里吗?不是被他包养的吗?”
顾颐发现自己居然无可辩驳。
艾米提高了声音:“无话可说了是吗?弗朗西斯,你离开了这么多年,最后却堕落到了这种地步!你——我对你太失望了!”从前,顾颐虽然只是个贵公子,身份尚未被其他血族所接受,可他是那么的意气风发,就像晴空中的一轮满月,光华四射。
那时候,路易给他最好的东西——他穿手工精制的服装,戴名家设计的珠宝,骑最好的马,驾最快的船;他学调酒,用的是路易搜罗的各地佳酿,学乐器,用的是阿马蒂手制的小提琴……在艾米眼里,他就是天上的明月,可望而不可即。
她没法想像,顾颐会像个普通人类一样,住地下室,在酒吧打工,最后还被一个纨绔子弟包养,并且那个花花公子——还是个猎魔人。
我对你也很失望。顾颐在心里回应了一句,觉得已经无话可说。
“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会选这个人类。”艾米眼眶酸热,用力眨了眨,“但你如果要离开,那就把先生的东西还给他!”
“这是非常抱歉了。”顾颐摊了摊手,“尸手留在血雾迷宫了。这个,也算是物归原主吧。”
“那魂戒呢?”
“那个,本来就不是路易先生的东西啊。”顾颐有些诧异地说,“那是我弄来的,如果要还,应该还给迈卡维一族。”
“所以你是不肯归还的,是吗?”艾米失望地说,“你是打算要背叛先生到底了,对吗?你——已经是血猎了吧?彻底背叛了血族,投到人类那边去了是吗?”
顾颐叹了口气:“我不想再多说了。”约定的时间已经快要到了,他得尽快带着张母离开,好去接应唐骥。
“我也不想说了……”艾米低声地说,突然一跺脚,整个人在瞬间散成一群蝙蝠,向着顾颐扑了上去。
几乎在同时,窗户呯一声碎裂,一群幽绿色的蝙蝠也扑了进来,目标却是床上的张母。这群蝙蝠只有普通蝙蝠的一半大小,带着一股子腥臭之气,房间里瞬时连灯光似乎都被染成了诡异的绿色,恍如飘满鬼火的坟地。
顾颐叹了口气。左手猛地按开雨伞,右手握住伞柄往下一抽——暗银色的金属冷光闪过,两只蝙蝠被串在细长的剑身上,其余的幽绿色蝙蝠瞬间化成了液体,落在旋转的伞面上,又迅速被甩飞出去,溅得四周墙壁嗤嗤地冒出微弱白烟,却没有一滴能穿过雨伞的防线,落在张母的身上。
艾米化成的蝙蝠掠过顾颐,在房间另一头重新化成人形,双手还保持着屈指去抓的动作,左右食指、中指、无名指的指甲却已经被齐齐切断。她眼睛惊恐地盯着顾颐手里的长剑:“这,这是——这是屠刀?不,不对,屠刀不是这样子的!但——但这明明……”
被串在剑身上的两只蝙蝠都是八代血族中的佼佼者,即使被银制武器穿身而过,只要不是直接穿过心脏,都还有挣扎的力量。但是现在,它们耷拉着膜翅,就像被串在烤架上的鸡,一动不动。
艾米下意识地握住拳头。刚才那一瞬间,她能感觉到锋利的剑刃从自己手指末端划过,只要顾颐再往旁边侧移半寸,就能斩断她的六根手指。那时候,屠刀上所携带的亡魂诅咒将从伤口进入她体内,吸走她全部的生气,即使血族强大的愈合能力都难以抵挡。
但是,屠刀怎么会是这个样子的?艾米记得,屠刀原本是一件奇形兵器,刃长一尺半,护手处有弯月形刃锋,配合血族的瞬移,极利于近身刺杀。但是现在,这看起来像一把窄刃唐刀,完全不是屠刀原有的形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