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双手,想要抱他,然而又不知从何下手:“我当然是想让你活了,要不然我来这儿干嘛啊!”
沈之恒轻叹了一声:“那你倒是救呀。”
司徒威廉站起来转了个圈,忽然福至心灵,把大衣脱下来将沈之恒胡乱的一卷,约莫着把他身上那些七零八碎的玩意儿都卷好了,他双臂运力,将这个卷子扛了起来,然后一路小跑冲上大街,把这个卷子送进了后排座位上。
气喘吁吁的坐上驾驶座,他发动汽车一踩油门,回家去了。
在他独居的小公寓里,司徒威廉一直忙到了天明。
双手叉腰站在床边,他低头看着自己的作品。作品是个被绷带和夹板缠牢了的人形,类似一具木乃伊,只露出了半张尚算完好的面孔。毯子盖到木乃伊的胸膛,沈之恒闭着眼睛,刚刚入睡。司徒威廉虽是医学院毕业,然而连庸医都算不上,一直只在济慈医院的外科混日子。方才他费了牛劲,出了一身又一身的大汗,好容易才把沈之恒那横流的内脏塞回腹腔,又把那枚当啷在外的眼珠子放回了眼眶。至于他头上开的大洞,不知去向的半脑壳脑浆,以及碎裂的关节,他就没办法了,他就只能把沈之恒绑出个人类的形状出来。
家里有三个热水袋,他把它们灌好了,放到了沈之恒身旁。沈之恒在废墟里躺了两天两夜,身体冷得像蛇一样。要不是怕他在浴缸里会散成一缸碎肉,司徒威廉真想给他泡个热水澡,让他赶紧恢复正常体温。
虽然他是冻不死的。
“沈兄?”他开口唤道。
沈之恒没有反应。
他搓了搓手,俯身凑到了沈之恒耳边,又唤:“沈兄?”
沈之恒还是没有反应。
他舔了舔嘴唇,屏住呼吸伸出双手,扒开了沈之恒的嘴唇。歪着脑袋睁一眼闭一眼,他设法去看对方的口腔喉咙,又用指肚向上推了推对方的牙齿。沈之恒的牙齿整齐坚固,司徒威廉冒着指肚受伤的危险,使足了力气去摁他的犬齿,果然,有骨刺一样的细小尖牙突破牙龈,紧贴着犬齿背面刺了下来。
他嘻嘻一笑,随即就见沈之恒睁了眼睛。沈之恒的眼睛大而深邃,冷森森的注视了司徒威廉,他开了口:“别闹。”
然后他闭了眼睛继续睡,一觉睡到了中午。
这对他来讲,已经算是难得的长眠。司徒威廉躺在床尾,正仰面朝天的举了一本小说看。忽然听到了他的动静,便坐起来问道:“醒了?”
沈之恒打了个哈欠:“我饿了,有没有东西吃?”
司徒威廉来了精神:“想吃东西可以,我们做个交易——”
沈之恒忽然紧紧的一闭眼,神情痛苦狰狞:“去你妈的!我要饿死了!”
司徒威廉这回不贫嘴了,跳下床连拖鞋都没穿,直接走去拎起了门旁的帆布挎包,从里面掏出两只暗红色的大玻璃瓶。
暗红,是因为里面盛着血浆。
拔下瓶口的橡胶塞子,他从抽屉里找出一根麦管插进瓶口,然后双手捧着瓶子送到了枕旁,沈之恒扭过头一口衔住麦管,恶狠狠的吮吸起来。一口气吸光了一瓶血浆,司徒威廉及时续上了第二瓶。等到第二只玻璃瓶也被他吸空了,他吐出麦管,长长的吁出了一口气。
眼珠颤抖着翻上去,眼皮忽闪着合下来,他眩晕似的陷在床褥里,微微张了嘴,轻轻的呼气吸气。司徒威廉站在床边,不敢出声,也不敢走动,只瞪大了眼睛看他。
十分钟后,沈之恒像是慢慢回过了神。扭过脸看着司徒威廉,他慢吞吞的开了口,声音温柔:“威廉,对不起,吓着你了。”
司徒威廉转身把玻璃瓶子放到桌上,从脸盆架上拽下毛巾,走过来擦净了沈之恒嘴角的血渍:“唉,我救了你,你还吼我。”
“等我好了,一定重谢你,好吧?”
司徒威廉是孩子脾气,悻悻的走去洗手间,他冲洗了两只玻璃瓶,又用香皂洗净了手上的血点子。及至回到房内时,他已经委屈过了劲儿。兴致勃勃的在床边坐下了,他问沈之恒:“说说,是谁对你下了毒手?”
“你别管这些事,我心里有数。”
“行,我不管,反正你办的那些报纸,成天东家长西家短,谁的隐私都敢揭,恨你的人肯定有的是。不过沈兄,你是真命大,躺着不动都能等来个小姑娘帮你跑腿送信。你说大半夜的,她跑那儿干什么去了?”
“不知道,下次见面,我问问她。”
“反正她的胆子可真不小,竟然一个人找到我们医院去了,她眼睛又看不见。”
“她亲自去了医院?”
“是啊。”司徒威廉一捅他:“想起件事,她还说了,不许咱们到她家里道谢,她这些事都是偷着干的,万一让她妈知道了,她妈就要打她。”
沈之恒这回“嗯”了一声,不置可否。
到了下午,司徒威廉出门上班,他上班共有两项任务,一是归还汽车,二是到外科诊室坐着,有事做事,无事冒充洋毛子医生,坐在外科门口展览,让往来病患看着,显着本院学贯中西,富有洋味。
司徒威廉一坐坐半天,几乎将屁股坐扁,然后在傍晚时分,他监守自盗,袖了两大瓶血浆下班回家。跑来济慈医院卖血的穷人天天不断,医院简直收不了那许多,医院不收他收,旁人问起来,他就说是卖给沈之恒,沈之恒有怪癖,爱拿人血浇花,浇兰花。
这怪癖是够吓人的,一般的人天天在家拿人血浇花,家里人不管,左邻右舍都要把他扭送到精神病院去,但沈之恒是名流大亨,人们对这一类人物总是格外的宽容些,好比风流才子理所当然的应该休了家里的小脚媳妇,然后同时和女学生们谈个三四场恋爱。沈大亨高踞于租界内的洋楼公馆里,别说他拿人血浇花,他就是偷着吃了几个活人,只要巡捕不管,谁又能奈他何?
司徒威廉其实早就不想在济慈医院混日子了,不为别的,只因为太无聊,有浪费光阴之嫌,可是为了喂饱他那位沈兄,他还不便辞职。他和他的沈兄相识三年有余,时间不很长,但是两人一见如故,感情很深。他们初次相见也是在一个夜里,他下了夜班要离开医院,结果在医院门口遇到了昏迷的沈之恒。他把沈之恒搀进医院,正想看看他是犯了什么急病,哪知一转眼的工夫,这位昏头昏脑的老兄就冲进院子里,把看门的大狼狗给咬了。
当时的沈之恒喝了一肚子狗血,镇定下来,回头看着司徒威廉,他等着司徒威廉狂呼乱叫,然而司徒威廉一声没吭,只说:“牙口不错啊!”
又说:“你得陪我们狗钱,这狗是医院养的。”
二人就此相识,从灵魂的层面来看,他二人堪称是志不同道不合,然而相处得竟然很好——不是假好,是真好。
至于这位沈兄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司徒威廉认识了他三年,研究了他两年半,至今还是没有搞清他的物种。如果不太较真的话,威廉认为,这位老兄应该属于妖魔鬼怪一流。
沈之恒在司徒威廉家里躺了一个月。
在第三十天的夜里,司徒威廉拆了沈之恒身上的绷带和夹板,他赤身裸体的躺在床上,骨骼完整,关节灵活,肤色均匀,没有疤痕,只是瘦得厉害,四肢显得奇长,并且周身腥得厉害,像是刚从血海里爬上来的。
在司徒家的浴缸里洗了个热水澡,他出水之后,坐到了浴缸旁的木凳子上,低了头让司徒威廉给他剃头。司徒威廉一手拿着剪刀,一手握着木梳,剃得细致,一边剃一边喃喃的说话:“血浆是二十一瓶,你一共喝了五十多瓶,就算六十吧,二六十二,一共一千二,我还伺候了你一个月,为你打了一个月的地铺,今天还给你剪了头发,所以你明天得给我两千。”
沈之恒说道:“没出息,算来算去,才两千?”然后他忽然想起了个新问题:“这些天你拿回来那么多血,医院那边会不会起疑心?”
司徒威廉登时笑了:“我有我的办法,你甭管。刚才你说两千太少,那你再给我添点儿,让也我长长出息?”
“明天给你开支票。”
“开多少啊?”
“不一定,看心情。”
司徒威廉用剪刀一磕沈之恒的脑袋:“反正我知道,你亏待不了我。你等着,我给你剪个漂漂亮亮的新发型。”
沈之恒抬了头,有点警惕:“什么新发型?你给我剪短了就成,别拿我的脑袋闹着玩。”
“就剪我这个发型,怎么样?”
“爆米花脑袋?我不干。”
“你不懂,我这个发型绝对是今年巴黎最新的款式,我这是没梳好,打点发蜡就不像爆米花了。”
“不行不行,我明天是要出去见人的。”
“哼!”司徒威廉“嚓”的一合剪子:“由不得你。”
司徒威廉如愿以偿,将沈之恒两鬓剃得发青,使其沐浴了巴黎吹来的摩登西风。
然后将一瓶血浆塞进帆布挎包里,他要把沈之恒秘密的送回沈公馆去。走到门口一回头,他没瞧见沈之恒,连忙拎着挎包回到浴室,就见沈之恒对着玻璃镜子,正在往头上涂生发油。
“沈兄,你不至于吧?”他哭笑不得:“大半夜的,谁看你啊?”
沈之恒将头发偏分开来,向后梳去。没了碎发的遮掩,他彻底露出了瘦削面孔,大眼睛陷在黑压压的浓眉下,他鼻梁高挺,嘴唇纤薄,下巴都尖了。抬手正了正领带结,他对着镜子叹了口气,转身面对了司徒威廉:“我这种人,最怕的就是出纰漏。尤其是这一次,更不能让人看出我是死里逃生。”
“看出来又怎么样?反正你又没真死。”
“死里逃生终究是件狼狈的事情,我最好是体面到底。”
说完这话,他扯了扯西装下摆,转身走出狭窄浴室,经过司徒威廉时,他见这青年还在拎着口袋发呆,便低声说道:“跟上,送我回家。”
司徒威廉回过神来,连忙追着他出了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