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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冬至,“……”
这么弱智的夸奖,这是跟黑糖那条傻狗混久了养成的习惯吗?
昨天他给小毛洗澡的时候,小毛就把自己曾在来电显示上看到过的重庆老家的电话号码告诉了凌冬至。庄洲觉得只有一个号码不可靠,就把这个号码和小毛狗牌上的手机号码一起传真给了重庆分公司的下属,让他们帮忙调查一下这家人的情况。
“是这样,”庄洲解释说:“我让公司的人去找过那个老板了,告诉他我们是保护流浪狗协会的工作人员,全程负责把他的爱犬送回家。”
“他同意了?”凌冬至觉得这个什么保护流浪狗协会听起来有点儿傻,不过在这么短的时间能编造出这样一个比较像样的借口已经很不错了。
“嗯,当然。”庄洲的声音里带着点儿小兴奋,“小毛原来的主人挺激动的,说本来就没打算不要小毛,但是当时拖家带口,火车上又不让带宠物,没办法,只能暂时托付给别人。”
这个情况早就听小毛说过了,不管怎么样,能回到主人身边,对小毛来说总是件好事吧。
庄洲又问:“你在哪儿?学校?”
“没去学校。”凌冬至顺口答道:“在路边坐着晒太阳呢。”说完这句话,他下意识地抬头看了看天,这一抬头才发现今天它居然是个阴天。
凌冬至,“……”
庄洲,“……”
凌冬至干巴巴地笑了两声,“那啥……你在哪儿呢?”
庄洲似乎叹了口气,“我刚要回家。和清打电话说他们计划提前了,明天一早要出发,等下他要过来取小毛。”
凌冬至忙说:“我马上回去。”
“你在外面?什么地方?”
凌冬至报了地址。
“我过去接你。”庄洲说:“正好吃完午饭一起回去。”
“好。”凌冬至左右看了看,“还去上次那家店吃腊肉炒萝卜干吧。跟和宽说说,让那个老板再卖给咱们点儿腊肉。”
庄洲笑着答应,“好。”
郑辞站在街角的灯箱后面,远远看着凌冬至坐在长椅上出神,看着他脸上时而恍惚时而微笑的表情,心里像被针扎了一下似的,麻酥酥地疼了起来。他记得当年分开的时候,凌冬至也是这样,很平静的跟他道别。然后一个人沿着学校的小湖走了很久,天快黑的时候他在长椅上坐了下来,一直坐到天色彻底黑透。
郑辞就那么远远地看着他,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要这么做。他知道自己舍不得这个人,但是他没有办法,涂小北摊开在他面前的选择题是非常现实的,他想在郑家出人头地就没有别的选择。连古人都说大丈夫患不立业——没有自己的事业,没有让别人看得起的身份地位,有什么资格谈感情?他知道自己做出了最合乎自己利益的选择。然而那一刻,看着凌冬至的身影一点一点被夜色吞噬,心脏的位置竟然疼痛到难以呼吸。
是他跟这个人说对不起,不能在一起。可是说这话的时候,他清楚地知道自己心里还抱有某种隐秘的期望:总有一天他会重新出现在这个人的面前。郑辞一直觉得,无论他在现实面前选择了怎样的妥协,这个隐秘的期望一直都是支持他坚持下去的动力。
他没想过,或者说,他始终没敢想,有朝一日当他真的站在了这个人的面前的时候,凌冬至已经不再需要他,不会再用温情的目光望着自己了。
那双茶褐色的水润的眼睛里,已经有了别人的影子。
郑辞看见凌冬至接起电话,双眼中褪去了刚才那种空洞茫然的神色,变得明亮而富有生气,脸上的表情也变得柔和起来。他微微侧着头跟电话另一端的人说着什么,唇边带着一丝浅浅的笑容。这是一个他曾经无比熟悉的表情,时隔许久再次看到,竟让在一瞬间有了某种错觉,仿佛时光还停留在很久很久之前,那一段做梦似的好日子里。
郑辞不知道自己发了多久的呆,等他回过神来,长椅旁边的人已经不见了。他慢慢走过去坐了下来,觉得自己累得连跟手指都不想再抬一抬。他听见口袋里手机不停的响,不停的响,像鬼故事里面催命的信号。这让他觉得厌烦。但悲哀的是,连这厌烦的情绪都已变得习以为常。
最初认识他的时候,涂小北还是个小孩子,话不多,看见生人总是腼腆地微笑。那时候郑辞他妈每次见到涂小北都会说:“哎呀,小北怎么这么乖啊,简直就是童话故事里的小王子嘛。”他知道他妈妈的话里有巴结奉承的成分,因为所有人都知道涂小北跟涂盛北是一个妈生的,而涂盛北是板上钉钉的涂家下一任继承者。
虽然如此,郑辞仍觉得他妈妈说的没错,小时候的涂小北真的很乖,人见人爱。那时候的涂盛北已经有了很多的功课了,所以不能天天陪着这个弟弟。郑辞比涂小北大两岁,正好是涂小北喜欢黏上去让他带着自己玩的年龄,郑辞他妈妈又十分乐见儿子跟涂家兄弟打好关系——郑辞没有助力的话,要想在郑家孙子一辈里脱颖而出是十分困难的。于是顺理成章的,郑辞跟涂小北就这么亲近了起来。
郑家这一辈的孩子彼此之间并不亲近,郑辞那时候是真心把涂小北当弟弟,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会想着他,甚至有时还会有种特别的满足感:涂小北对自己比他自己的亲哥哥都要亲近呢。
可是这种亲近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变了味儿呢?
郑辞想不出来。明明一切都那么美好。有关系亲厚的弟弟,有了志趣相投的恋人,可是转眼之间,一切都变得面目全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