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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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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绍 张普惠

    孙绍,字世庆,昌黎人。世仕慕容氏。祖志入国,卒于济阳太守。父协,字文 和,上党太守。绍少好学,通涉经史,颇有文才,阴阳术数,多所贯涉。初为校书 郎,稍迁给事中,自长兼羽林监,为门下录事。朝廷大事,好言得失,遂为世知。 曾著释典论,虽不具美,时有可存。与常景等共修律令。

    延昌中,绍表曰:

    臣闻建国有计,虽危必安;施化能和,虽寡必盛;治乖人理,虽合必离;作用 失机,虽成必败。此乃古今同然,百王之定法也。伏惟大魏应天明命,兆启无穷, 毕世后仁,祚隆七百。今二虢京门,了无严防;南、北二中,复阙固守。长安、鄴 城,股肱之寄;穰城、上党,腹背所凭。四军五校之轨,领、护分事之式,征兵储 粟之要,舟车水陆之资,山河要害之权,缓急去来之用,持平赴救之方,节用应时 之法,特宜修置,以固堂堂之基。持盈之体,何得而忽?居安之辰,故应危惧矣。

    且法开清浊,而清浊不平;申滞理望,而卑寒亦免。士庶同悲,兵徒怀怨。中 正卖望于下里,主案舞笔于上台,真伪混淆,知而不纠,得者不欣,失者倍怨。使 门齐身等,而泾渭奄殊;类应同役,而苦乐悬异。士人居职,不以为荣;兵士役苦, 心不亡乱。故有竞弃本生,飘藏他土。或诡名托养,散在人间;或亡命山薮,渔猎 为命;或投仗强豪,寄命衣食。又应迁之户,逐乐诸州;应留之徒,避寒归暖。兼 职人子弟,随逐浮游,南北东西,卜居莫定。关禁不修,任意取适。如此之徒,不 可胜数。爪牙不复为用,百工争弃其业。混一之计,事实阙如;考课之方,责办无 日。流浪之徒,决须精校。今强敌窥时,边黎伺隙,内民不平,久戍怀怨,战国之 势,窃谓危矣。必造祸源者,北边镇戍之人也。

    若夫一统之年,持平用之者,大道之计也;乱离之期,纵横作之者,行权之势 也。故道不可久,须文质以换情;权不可恆,随洿隆以牧物。文质应世,道形自安; 洿隆获衷;权势亦济。然则王者计法之趣,化物之规,圆方务得其境,人物不失其 地。又先帝时,律令并议,律寻施行,令独不出,十余年矣。臣以令之为体,即帝 王之身也。分处百揆之仪,安置九服之节;经纬三才之伦,包罗六卿之职;措置风 化之门,作用赏罚之要;乃是有为之枢机,世法之大本也。然修令之人,亦皆博古, 依古撰置,大体可观,比之前令,精粗有在。但主议之家,太用古制。若令依古, 高祖之法,复须升降,谁敢措意有是非哉?以是争故,久废不理。然律令相须,不 可偏用,今律班令止,于事甚滞。若令不班,是无典法,臣下执事,何依而行?臣 等修律,非无勤止,署下之日,臣乃无名。是谓农夫尽力,他食其秋,功名之所, 实怀于悒。

    未几,出除济阴太守。还,历司徒功曹参军,步兵、长水校尉。正光初,兼中 书侍郎,使高丽。还为镇远将军、右军将军。久之,为徐兗和籴使。还朝,大陈军 国利害,不报。绍又表曰:“臣闻文质互用,治道以之缉熙;洿隆得时,人物以之 通济。故能事恢三灵,仁洽九服。伏惟陛下,应灵践阼,冲明照物,宰辅忠纯,伊 霍均美,既致升平之基,应成无为之业。而漠北叛命,陇右构逆,中州惊扰,民庶 窃议,其故何哉?皆由上法不通,下情怨塞故也。臣虽愚短,具鉴始末。往在代都, 武质而治安;中京以来,文华而政乱。故臣昔于太和,极陈得失,具论四方华夷心 态,高祖垂纳,文应可寻。延昌、正光,奏疏频上,主者收录,不蒙报问,即日事 势,乃至于此,尽微臣豫陈之验。今东南有窃号之竖,西北有逆命之寇,岂得怨天, 实尤人矣。臣今不忧荒外,正虑中畿,急须改张,以宁其意。若仍持疑,变乱寻作, 肘腋一乖,大事去矣。然臣奉国四世,欣戚是同,但职在冗散,不关枢密,宁济之 计,欲陈无所,可谓经纬甚多,无机可织。夫天下者,大器也;一正难倾,一倾难 正。当今之危,蹑足之急,臣备肉食,痛心无已。泣血上陈,愿垂采察。若得言参 执事,献可替否,寇逆获除,社稷称庆,虽死如生,犬马情毕。”

    绍性抗直,每上封事,常至垦切,不惮犯忤。但天性疏脱,言乍高下,时人轻 之,不见采纳。绍兄世元早卒,世元善弹筝,绍后闻筝声便涕泗呜咽,舍之而去, 世以此尚之。除骁骑将军,使吐谷浑。还,为太府少卿。曾因朝见,灵太后谓曰: “卿年稍老矣。”绍曰:“臣年虽老,臣节乃少。”太后笑之。迁右将军、太中大 夫。绍曾与百僚赴朝,东掖未开,守门候旦。绍于众中引吏部郎中辛雄于众外,窃 谓之曰:“此中诸人,寻当死尽,唯吾与卿犹享富贵。”雄甚骇愕,不测所以。未 几有河阴之难。绍善推禄命,事验甚多,知者异之。建义初,除卫尉少卿,将军如 故。转金紫光禄大夫。永安中,拜太府卿。以前参议正光壬子历,赐爵新昌子。 太昌初,迁左卫将军、右光禄大夫。永熙二年卒,时年六十九。赠都督冀瀛沧三州 诸军事、骠骑大将军、尚书左仆射、冀州刺史,谥曰宣。

    子伯元,袭。齐受禅,例降。

    伯元弟叔利,右将军、太中大夫。

    绍从父弟瑜,济州长史。

    瑜弟彝,字凤伦。太和中,举秀才,稍迁步兵校尉。卒于武邑太守。赠征虏将 军、营州刺史。

    子伯融,出继瑜后。武定末,太守。

    伯融嫡弟子宽,开府田曹参军。

    张普惠,字洪赈,常山九门人。身长八尺,容貌魁伟。父晔,为齐州中水县令。 随父之县,受业齐土,专心坟典,克厉不息。及还乡里,就程玄讲习,精于三礼, 兼善春秋,百家之说,多所窥览,诸儒称之。

    太和十九年,为主书,带制局监,与刘桃符、石荣、刘道斌同员共直,颇为高 祖所知。转尚书都令史。任城王澄重其学业,为其声价。仆射李冲曾至澄处,见普 惠言论,亦善之。世宗初,转积射将军。澄为安西将军、雍州刺史,启普惠为府录 事参军,寻行冯翊郡事。

    澄功衰在身,欲于七月七日集会文武,北园马射。普惠奏记于澄曰:“窃闻三 杀九亲,别疏昵之叙;五服六术,等衰麻之心。皆因事饰情,不易之道者也。然则 莫大之痛,深于终身之外;书策之哀,除于丧纪之内。外者不可无节,故断之以三 年;内者不可遂除,故敦之以日月。礼:大练之日,鼓素琴。盖推以即吉也。 小功以上,非虞祔练除不沐浴,此拘之以制也。曾子问曰:‘相识有丧服,可以与 于祭乎?孔子曰:‘缌不祭,又何助于人?祭既不与,疑无宴食之道。’又曰: ‘废丧服,可以与于馈奠之事乎?’子曰:‘脱衰与奠,非礼也。’注云:‘为其 忘哀疾。’愚谓除丧之始,不与馈奠,小功之内,其可观射乎?杂记云:‘大功以 下,既葬适人,人食之,其党也食之,非党也不食。’食犹择人,于射为惑。伏见 明教,立射会之限,将以二七令辰,集城中文武,肄武艺于北园,行揖让于中舍。 时非大阅之秋,景涉妨农之节,国家缟禫甫除,殿下功衰仍袭,释而为乐,以训百 姓,便是易先王之典教,忘哀戚之情,恐非所以昭令德、视子孙者也。按射仪, 射者以礼乐为本,忘而从事,不可谓礼;钟鼓弗设,不可谓乐。舍此二者,何用射 为?又七日之戏,令制无之,班劳所施,虑违事体。库府空虚,宜待新调。二三之 趣,停之为便。乞至九月,备饰尽行,然后奏狸首之章,宣矍相之令,声轩悬, 建云钲,神民忻暢于斯时也。伏惟慈明远被,万民是望,举动所书,发言唯则,愿 更广访,赐垂曲采,昭其管见之心,恕其谠言之责,则刍荛无遗歌,舆人有献诵矣。” 澄意纳其言,托辞自罢,乃答曰:“文武之道,自昔成规;明耻教战,振古常轨。 今虽非公制,而此州承前,已有斯式,既不劳民损公,任其私射,复何失也?且纂 文习武,人之常艺,岂可于常艺之间,要须令制乎?比适欲依前州府,相率王务之 暇,肄艺良辰,亦未言费用库物也。礼:兄弟内除,明哀已杀;小功,客至主 不绝乐。听乐则可,观武岂伤?直自事缘须罢,先以令停,方获此请,深具来意。”

    澄转扬州,启普惠以羽林监领镇南大将军开府主簿,寻加威远将军。普惠既为 澄所知,历佐二籓,甚有声誉,旋京之日,装束蓝缕,澄赉绢二十匹以充行资。还 朝,仍羽林监。

    又澄遭太妃忧,臣僚为立碑颂,题碑欲云“康王元妃之碑”澄访于普惠,答 曰:“谨寻朝典,但有王妃,而无元字。鲁夫人孟子称‘元妃’者,欲下与‘继室 声子’相对。今烈懿太妃作配先王,更无声子、仲子之嫌,窃谓不假‘元’字以别 名位。且以氏配姓,愚以为在生之称,故春秋:‘夫人姜氏至自齐。’既葬, 以谥配姓,故经书‘葬我小君文姜氏’,又曰‘来归夫人成风之襚’,皆以谥配姓。 古者妇人从夫谥,今烈懿太妃德冠一世,故特蒙褒锡,乃万代之高事,岂容于定名 之重,而不称烈懿乎?”澄从之。

    及王师大举,重征钟离,普惠为安乐王诠别将长史。班师,除扬烈将军、相州 安北府司马。迁步兵校尉。后以本官领河南尹丞。世宗崩,坐与甄楷等饮酒游从, 免官。骁骑将军刁整,家有旧训,将营俭葬。普惠以为矫时太甚,与整书论之。事 在刁雍传。故事:免官者,三载之后降一阶而叙;若才优擢授,不拘此限。熙 平中,吏部尚书李韶奏普惠有文学,依才优之例,宜特显叙,敕除宁远将军、司空 仓曹参军。朝议以不降阶为荣。时任城王澄为司空,表议书记,多出普惠。

    广陵王恭、北海王颢,疑为所生祖母服期与三年,博士执意不同,诏群僚会议。 普惠议曰:“谨按二王祖母,皆受命先朝,为二国太妃,可谓受命于天子,为始封 之母矣。丧服‘慈母如母’,在三年章。传曰:‘贵父命也。’郑注 云:‘大夫之妾子,父在为母大功,则士之妾子为母期。父卒则皆得申。’此大夫 命其妾子,以为母所慈,犹曰贵父命,为之三年,况天子命其子为列国王,命其所 生母为国太妃,反自同公子为母练冠之与大功乎?轻重颠倒,不可之甚者也。传 曰:‘始封之君,不臣诸父昆弟’,则当服其亲服。若鲁卫列国,相为服期,判无 疑矣。何以明之?丧服:‘君为姑姊妹女子嫁于国君者’,传曰:‘何以 大功?尊同也。尊同,则得服其亲服。诸侯之子称公子,公子不得祢先君。’然则 兄弟一体。位列诸侯,自以尊同得相为服,不可还准公子,远厌天王。故降有四品, 君、大夫以尊降,公子、大夫之子以厌降。名例不同,何可乱也?礼:大夫之 妾子,以父命慈己,申其三年。太妃既受命先帝,光昭一国,二王胙土茅社,显锡 大邦,舍尊同之高据,附不祢之公子,虽许蔡失位,亦不是过。服问曰:‘有 从轻而重,公子之妻为其皇姑。’公子虽厌,妻尚获申,况广陵、北海,论封则封 君之子,语妃则命妃之孙。承妃纂重,远别先皇,更以先后之正统,厌其所生之祖 嫡,方之皇姑,不以遥乎?今既许其申服,而复限之以期,比之慈母,不亦爽欤! 经曰:‘为君之祖父母、父母、妻、长子’,传曰:‘何以期?父母长子 君服斩,妻则小君。父卒,然后为祖后者服斩。’今祖乃献文皇帝,诸侯不得祖之, 母为太妃,盖二王三年之证。议者近背正经以附非类,差之毫毛,所失或远。且天 子尊则配天,莫非臣妾,何为命之为国母而不听子服其亲乎?记曰:‘从服者, 所从亡,则已。’又曰:‘不为君母之党服,则为其母之党服。今所从既亡,不以 亲服服其所生,则属从之服于何所施?若以诸王入为公卿,便同大夫者,则当今之 议,皆不须以国为言也。今之诸王,自同列国,虽不之国,别置臣僚,玉食一方, 不得以诸侯言之。敢据周礼,辄同三年。”当时议者亦有同异。国子博士李郁 于议罢之后,书难普惠。普惠据礼还答,郑重三返,郁议遂屈。转谏议大夫。 澄谓普惠曰:“不喜君得谏议,唯喜谏议得君。”

    时灵太后父司徒胡国珍薨,赠相国、太上秦公。普惠以前世后父无“太上”之 号,诣阙上疏,陈其不可,左右畏惧,莫敢为通。会闻胡家穿圹下坟有磐石,乃密 表曰:

    臣闻优名宝位,王者之所光锡;尊君爱亲,臣子所以慎终。必使勋绩相侔,号 秩相可,然后能显扬当时,传徽万代者矣。窃见故侍中、司徒胡公,怀道含灵,实 诞圣后,载育至尊,母仪四海,近枢克唯允之寄,居槐体论道之明。故以功余九锡, 褒假銮纛,深圣上之加隆,极慈后之至爱,宪章天下,不亦可乎?而“太上”之号, 窃谓未衷。何者?易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故曰“大哉乾元”又曰 “至哉坤元”明乾坤不可并大。礼记曰:“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尝禘郊社, 尊无二上。”明君臣不可并上。伏见诏书,以司徒为太上秦公,夫人为太上秦君。 夫人蒙号于前,司徒系之于后,尊光之美盛矣。窃惟高祖受禅于献文皇帝,故仰尊 为太上皇,此因上上而生名也。皇太后称令以系敕下,盖取三从之道,远同文母, 列于十乱,则司徒之为太上,恐乖系敕之意。春秋传曰:“葬称公,臣子辞。” 明不可复加上也。书曰:“兹予大飨于先王,尔祖其从与飨之。”司徒位尊属 重,必当配飨先朝,称太上以为臣,以事太上皇,恐非司徒翼翼之心。

    汉祖创有天下,尊父曰“太上皇”母曰“昭灵后”乃帝者之事。晋有“小 子侯”尚曰僭之于天子。司徒,三公也,其可同号于帝乎?孔子曰:“必也正名。 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 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易曰:“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谦”“谦尊 而光,卑而不可逾”“天道亏盈而益谦,地道变盈而流谦,鬼神害盈而福谦,人 道恶盈而好谦。”又曰:“困于上者必反于下,故受之以井。”此克吉定兆,而以 浅改卜,群心悲惋,亦或天地神灵所以垂至戒,启圣清。伏愿圣后,回日月之明, 察微臣之请,停司徒逼同之号,从卑下不逾之称,畏困上之鉴,邀谦光之福,则天 下幸甚。

    臣闻见灾修德,灾变成善。此太戊所以兴殷,桑谷以之自灭。况今卜迁方始, 当修革之会,愚以为无上之名,不可假之,脱讥于千载,恐贻不言之咎。且君之于 臣,比葬三临之,礼也。司徒诚为后父,实人臣也。虽子尊不加于父,乃天下母以 义断恩,不可遂在室之意,故曰:“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况乃应坤之载,承 天之重,而朔望于司徒之殡,晨昏于郊墓之间,虽圣思蒸蒸,其不虞宜戒。离宸极 之严居,疲云跸于道路,此亦亿兆苍生,瞻仰失图。伏愿寻载驰之不归,存静 方之光大,则草木可繁,人灵斯穆。臣职忝谏司,敢献狂瞽,谨冒上闻,不敢宣露, 乞垂省览,昭臣微款,脱得奉谒圣颜,曲尽愚衷者,死且不朽。

    太后览表,亲至国珍宅,召集王公、八座、卿尹及五品已上,博议其事,遣使 召普惠与相问答,又令侍中元义、中常侍贾璨监观得失。任城王澄问普惠曰:“汉 高作帝,尊父为太上皇。今圣母临朝,赠父太上公,求之故实,非为无准。且君举 作则,何必循旧?”对曰:“天子称诏,太后称令,故周臣十乱,文母预焉。仰思 所难,窃谓非匹。”澄曰:“前代太后亦有称诏,圣母自欲存谦光之义,故不称耳。 何得以诏令之别,而废严父之孝?”对曰:“后父太上,自昔未有。前代母后岂不 欲尊崇其亲?王何以不远谟古义,而近顺今旨。未审太后何故谦于称诏,而不谦于 太上。窃愿圣后终其谦光。”太傅、清河王怿曰:“昔在僭晋,褚氏临朝,殷浩遗 褚裒书曰‘足下,今之太上皇也’,况太上公而致疑?”对曰:“褚裒以女辅政辞 不入朝。渊源讥其不恭,故有太上之刺。本称其非,不记其是。不谓殿下以此赐难。” 侍中崔光曰:“张生表中引晋有小子侯,出自郑注,非为正经。”对曰:“虽非正 经之文,然述正经之旨。公好古习礼,复固斯难?”御史中尉元匡因谓崔光曰: “张表云,晋之小子侯,以号同称僭。今者,太上公名同太上皇,比晋小子, 义似相类。但不学不敢辨其是非。”普惠对曰:“中丞既疑其是,不正其非,岂所 望于三独?”尚书崔亮曰:“谏议所见,正以太上之号不应施于人臣。然周有太公 尚父,亦兼二名。人臣尊重之称,固知非始今日。”普惠对曰:“尚父者,有德可 称;太上者,上中之上。名同义异,此亦非并。”亮又曰:“古有文王、武王,亦 有文子、武子。然则太上皇、太上公亦何嫌于同也?”普惠对曰:“文武者,德行 之迹,故迹同则谥同。太上者,尊极之位,岂得通施于臣下!”廷尉少卿袁翻曰: “周官:上公九命,上大夫四命。命数虽殊,同名为上,何必上者皆是极尊?” 普惠厉声诃翻曰:“礼有下卿上士,何止大夫与公!但今所行,以太加上,二名双 举,不得非极。雕虫小艺,微或相许,至于此处,岂卿所及!”翻甚有惭色,默不 复言。任城王澄曰:“谏诤之体,各言所见,至于用舍,固在应时。卿向答袁氏, 声何太厉?”普惠对曰:“所言若是,宜见采用;所言若非,惧有罪及。是非须辨, 非为苟竞。”澄曰:“朝廷方开不讳之门,以广忠言之路。卿今意在向义,何云乃 虑罪罚?”议者咸以太后当朝,志相党顺,遂奏曰:“张普惠辞虽不屈,然非臣等 所同。涣汗已流,请依前诏。”太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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