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刚才公爵大人和他说起这事的神态,凝重的表情是前所未有的,估计很重要。所以他才自作主张的加了那两个字,无非就是要引起重视。
微怔了一下,南宫暮雪很快就反应过来,淡笑着说:“好的,吃过晚饭我们就下去。”说完还给了他一个放心的眼神。别的不敢说,指挥那父子俩嘛,她还是有信心的。不过就是有些好奇安卡斯会跟他们说什么,不会是快要举行婚礼了,叮嘱他们要互敬互爱之类的吧?
算了,反正也用不着等多久就会知道了,现在也不必浪费心思去猜测。总之不会是什么不好的事情就行了,她只负责把人带到。
出乎意料的,封予灏居然没有反对,也没有因为听到这个消息而摆脸色,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好的。”
一家三口在饭后仅仅是回房漱口,简单地做了一下个人清洁,就立刻下楼去书房了。那敞开的大门外,陈伯已经双手垂放在身前,微笑着等待他们走过来。不用问也知道,主人已经在书房里了。
那个背影在暖色灯光的衬托下,孤独的味道还是很浓,扶着椅背的大手,已经爬上了明显的皱纹。在这间偌大的书房里,就这样生出了萧索的感觉来。
听到细微的声音,安卡斯转过身来,脸上挂着淡然的笑意。轻轻抬了一下手,示意他们走向另一边的沙发,茶几上已经摆好了茶具和小点心。看这架势,莫非要聊很久?
虽然他是笑着的,可是从那眼神隐隐能看出事情的不一般,所以交换了一个神色后,封予灏和南宫暮雪也乖乖地跟在他后面。老老实实地坐在沙发上,就连谦谦都没有像平时那样半躺半靠地把身子窝进去,正襟危坐的样子很是专注。
睁着一双大眼睛看着对面的人,他有点茫然的开口问道:“爷爷,是不是要跟我们说婚礼当天的工作安排啊?”
这是他最近比较感兴趣的问题,如果能给他安排一点小活儿,那他完全不介意见缝插针地去给那些精巧的构思来个“锦上添花”。保证效果能叫人大吃一惊,还会印象深刻呢!不过这些阴暗的小算计只能藏在心里,要是不小心表露出来,那一定会胎死腹中。
笑话,现在住在这个家里的人全都不是省油的灯,随便哪一个都有着过人的观察能力和问话技巧,要是一个大意,他的计划就只能放弃了。
让他纠结的是,这样类似于捣蛋的行为,很有可能会断了他的财路,万一惹恼了爹地,来个经济封锁怎么办?他不希望因为一时冲动玩兴大起,而丢了零花钱,那就得不偿失了。所以还是走一步算一步吧!
好笑地看着他一脸充满期待的神情,安卡斯闲适地靠在椅背上,好奇地询问他的意见:“谦谦啊,那你比较想要什么样的工作呢?爷爷看看能不能把它交给你好不好?”
难得孙子这么有积极性,总不好拂了他的意,说明人家懂事嘛!再说,小人儿这么说也是因为他孝顺,想为自己爹地妈咪的婚礼贡献一份力量,他又怎么能不给这个机会呢?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还没等谦谦想好要怎么回答,封予灏就已经不耐烦地打断了祖孙俩的闲话家常:“要聊天就不奉陪了,我很忙。”冰冷的声音让人如同置身冰库里,即使沙发上有着厚厚的坐垫和抱枕,还是忍不住生出一股寒意。
从进门到现在,他连正眼都没有看过安卡斯一次,此时说话也是面向另一边,就是不愿意把脸对着他。
这个奇怪又别扭的动作引起了小人儿的注意,他眨巴眨巴着一双大眼睛,歪着脑袋思索了一会儿,才纳闷地问:“爹地是在和空气说话吗?好奇怪哦!”无辜的表情一点都看不出他真正的情绪,好像真的是因此而觉得困惑。
实际上心里却在为安卡斯打抱不平:臭爹地,怎么能这么没礼貌的和爷爷说话呢?尊老爱幼懂不懂啊?好歹爷爷也是他的爹地啊,为什么要这样?好讨厌哦!就像他们班里的那个小胖墩以前那样,说话的态度傲慢无比,看着就烦人。
儿子适时地开口替安卡斯解围,让南宫暮雪很是欣慰,还暗暗给了他一个赞许的眼神。本来就是嘛,不管发生过什么,总归是亲生父子啊,有必要这么剑拔弩张的吗?这还是在自己家里呢,这么说话累不累?
似乎习惯了遭遇冷眼和那刻意寒下的脸色,安卡斯倒反不以为意,只是摆摆手示意他们不必为他担心,他没事。
察觉到儿子的烦躁情绪,他也没有继续卖关子,开门见山地说出今天把他们叫来的主题:“我想,也是时候把你妈咪的死因,还有那颗坠子的来由告诉你们了。都是一家人,所以我没有想过要瞒着谁,就把暮雪和谦谦也一起叫来了。”
话音刚落,成功地换来了封予灏错愕的眼神,从那呆愣的表情不难看出,他直至这一刻还在怀疑自己的耳朵是不是出问题了。否则为什么会听到这个多年来他们父子俩都讳莫如深的话题?!
一直以来,尤其是最初的时候,他不是没有给过安卡斯机会,让他去为自己辩白。可是每次他都以沉默来回答,久而久之,封予灏也只能接受这样的残酷事实——那就是他的爹地先是带着情妇回家来住,把正室夫人给气得病倒了,身体状况大不如前,还让她每日伤心落泪。后来三角关系或是什么的,被对方追杀上门,妈咪到临死前的一刻还全心全意地要护着这个负心汉。
在他的印象里,这就是事情的真相,即使没有查到什么有力的线索去证实,他也无所谓了。因为在他看来,安卡斯的沉默无非就是心虚,等到把自己的老婆害死了,才产生了悔恨的感觉。
让他不能释怀的是,当年带回来的女人自从出事后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比人间蒸发还要彻底!若不是有人故意为之和暗中安排,一个女人又怎么可能会就此完全消失在公众视线里?根本就是无迹可寻!
知道他的心里有着无数的问号,南宫暮雪也很能理解他此时的纠结心情,所以她伸过一只手去握住他的大掌,慢慢收紧。借着这个动作,无声地给他安慰,让他能平静地聆听当年的真相,保持理智。
人往往在有了先入为主的看法之后,就会对某件事情很有成见,即使听到了不同的说法,也不见得就会全信。而她只希望封予灏能以一个客观的角度去看待整件事情,对于安卡斯,她还是能信任的。
一个对自己离世二十多年的亡妻都始终念念不忘的人,又怎么可能会做出对不起她的事情?说句不好听的,哪怕当年真的犯了什么错误,那时至今日,孤身多年之后,更加没有什么必要编造谎言去欺骗儿子。如果他愿意这么做,早就可以把事情说清了,何必跟儿子闹僵这么多年?
只要能稍微理智下来,就会分析出其中的道理,以封予灏的智商,他也不是想不明白。只是他总是很抗拒这个问题,起因就是那个人。
回以一个安心的淡笑,封予灏也同样的握紧着她的小手,让她知道自己此时真的很平静。不管会听到什么,他都会忍着把所谓的真相听完,然后再做进一步判断。
虽然对于这些大人们谈论的内容似懂非懂,但是谦谦也始终安静地坐在沙发上,就像个乖宝宝似的静观其变。既然爷爷都说了和大家都有关系,那他就认真听听好了,谁让他也是这个家庭的一份子呢?
直到他们一家三口都不约而同地看向他,安卡斯才微微点了点头,然后目光投向不远处的窗台。视线透过那半透明的纱帘看向外面已然华灯初上的黑幕,思绪似乎就飘向了遥远的地方,远到没有人能触碰他的世界。娓娓道来的时候,声音就像是从空旷的原野里传来的一般……
一切的起因都是从那颗坠子开始的。
威尔逊家族最早的时候发源于中世纪,从地理位置来说,相当于现在b国北部的一个山区。那里居住的都是些原始山民,那个村落的人以骑术和打猎而闻名,而他们之中最富盛名的是一个年轻人,威廉。
除了精于骑射之外,他还很有智谋,更有着一颗不甘心落于人后的雄心。在各种因素的驱使之下,独自一人花了三年的时间走南闯北,无非就是为了增长见识,认识更多的人。也是在这几年的游历当中,他结交了不少形形色色的人物,其中不乏和他一样有着满腔热血的青年。
也许是志同道合的缘故吧,几个人几乎一拍即合,决心要联合起来推翻当时的奴隶制政权。有了共识之后,几个人就分头行事,分别去整合自己所能找到的资源,并且暗中筹备着。要知道,造反可不是什么好玩的事情,可以说是“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万一有哪个环节出了纰漏,那可是会掉脑袋的事。那会儿的死刑都是绞刑,还要召集群众到广场上去观看,死得一点尊严都没有。这还不算,往往带头造反的人,还会连累到自己的家人和朋友,和中国古代的“株连”没什么区别。
既然能有这么大的胆子去带头造反,那他们自然就是抱着必死的决心,凡事都做了最坏的打算。家里的一切都事先安顿好,要么远走他乡,离开这个吃人的地方,要么就是找个深山老林或者隐蔽的地方藏起来,过上暗无天日的日子。
如果不想一辈子都生活在阴暗的地方,那就只有奋起反抗,要想彻底改朝换代,除了推翻政权,还要有新的制度和君主能够接上趟。否则前面所做的都是白折腾,要是下一个领导者更加昏庸无能,最后苦的还是老百姓。
所以对于这场事变,他们必须成功,准备工作就要更详细,不能有任何的闪失。于是,威廉秘密潜回了村落里,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找到了威尔逊,希望他能加入。
看上的除了他的技能,最多的还是他的口碑。在村子里,威尔逊是出了名的侠义之士,经常热心地帮助其他家庭干农活,为人也很厚道。种种优点让威廉把目光投到了他的身上,这样路不拾遗的老实人,根本就不必担心他会被金钱所收买。
不善言谈的人,往往口风也很紧,威尔逊还没有任何的不良嗜好,用不着担心什么“酒后吐真言”之类的事情发生。
简明扼要地把自己的意图坦诚相告,威廉也不担心威尔逊会出卖自己。因为只要你能直视他的眼睛,就会发现里面一片清澈纯净,没有任何的杂念,这样的人又怎么会心怀鬼胎?再说了,这样的乱世之下,只要是个热血青年都想有所作为,不要再受那些压迫。
即使沉默的时间有点长,他也还是气定神闲的保持着淡笑的表情,如果没有信心,他压根儿就不会走这一趟。
而威尔逊也没有辜负他的期望,低着头沉吟了半响之后,再抬起头时,已经换上了坚定不移的神色。
无需多说什么,两人无声交流的视线中,已然达成了共识。简单地收拾几件衣服,两位雄心壮志的青年就这样离开了家乡,他们在心里暗暗发誓,再次回到这里时,定要让大家都过上幸福自由的生活,不再被奴役和压榨。
见识到神秘组织里的其他人后,威尔逊更证实了自己的决定没有错。因为这些人不是一时头脑发热才凑到一起的,而是真正有组织有纪律的,分工也很明确。看上去似乎是各自负责不同的部分,可是互相之间又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威廉是整个组织里的首脑,所有的行动安排和策划全都是他发起的。当然,作为一个自发的民间组织,他也很民主,至少在正式行动之前会把自己的方案拿出来和大家讨论。不过他的能力有目共睹,加上他又是这几个人中见识最多,人脉最广的一个,其他人几乎都是绝对服从。
也正是在这特殊阶段的相处中,威尔逊才发现了他的更多优点,特别是领导才能方面,让人佩服。因此,他是铁了心地要跟着他们“混”了,不管最后能不能折腾出什么名堂来,至少将来老了不会后悔。
在神秘组织里还有另一个人也是他真心佩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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