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来两人是在嘀嘀咕咕地咬耳朵,被白玉堂这一声吼,不止惊了展昭,还惊得门外的包拯差点把香烟吞下去。
“你吼什么?!”包拯气势汹汹闯进来。
白玉堂哭丧着脸问展昭:“猫儿,现在几点啦?”
展昭看表:“八点半。”
白玉堂用头撞墙:“死啦!我又把我哥忘在s.c.i.了……”
展昭和包拯同时静默,片刻后,两人抬手拍了拍白玉堂的肩膀:“准备挨第二顿打吧……”
警局17楼,s.c.i.办公室门口。
白锦堂铁青着脸坐在行李箱上,看着组员们纷纷仓皇地下班,哪里像是下班,简直就是逃窜。
“臭小子!等会儿扒了你的皮!!”白锦堂盯着紧闭的电梯门碎碎念。
法医室的门打开,公孙一身便装走了出来,甩着车钥匙向电梯走去,眼角的余光瞥了白锦堂一眼,像在瞥一只死老鼠……
“喂!”白锦堂突然叫住他,“今晚让我住你家。”
“啥??”公孙一脸的震惊。
白锦堂理所当然地指指自己的行李:“无家可归!”
“呵,我为什么要收留你?”公孙好笑地抱着胳膊站在电梯门口看他。
“人道主义!!”白锦堂答得天经地义。
“你可以去住宾馆。”公孙按下电梯的“下”键。
“要花钱的!”理直气壮,拿起行李跟上。
“你凭什么觉得我会收留你?”公孙把着电梯门不让他进。
白锦堂指了指自己的嘴,又指了指公孙的面颊:“关系匪浅!”
眼看公孙眼里聚集起杀气,白锦堂忙又补充了一句,“我箱子里有一瓶86年份的波尔多红。”
……
公孙考虑片刻后,放开了手。
白锦堂欢天喜地地进了电梯,没有注意到公孙的另一只手正插在兜里。
摸着锃亮的手术刀,公孙在心里说:“弄到没人的地方——毁尸灭迹!!”
数字凶手22窥伺
公孙的住所,在s市中心一幢高级公寓里。
本来,公孙是提议让白锦堂在车库暂住的,不料被那大耗子硬闯民宅成功,试图赶出……未果。
看着大摇大摆坐到自家沙发上的白锦堂,公孙磨牙,开始盘算怎么解决他。
“有杯子没有?”白锦堂从箱子里拿出一瓶精装的葡萄酒——86年的波尔多红。
公孙转身,乖乖找杯子。
没错,白锦堂准确地找到了公孙唯一的弱点:美酒!!
第一眼看见公孙时,白锦堂就有种感觉,这是个喜欢酒的人。
果然,进入公孙家里,就见到精致的酒架和吧台,大量的美酒成了最好的装饰品,点缀着主题简约的室内陈设,就像这家主人给人的感觉一样,高贵而典雅。
白锦堂站起来,走到巨大的落地窗前,s市的夜景尽收眼底。这片区域是本市高层住宅的集中地区,四周林立的高楼里灯火闪烁,犹如夜幕中的繁星点点,宁静而平和……
看着看着,白锦堂突然盯着正前方一幢高楼的某层,皱起了眉——异样的感觉。
那是一幢看来有些陈旧的老式高层建筑,十三层的某处窗户吸引了白锦堂的注意。黑洞洞的窗口,有一处白亮的光斑,就像一只巨大的眼球,不怀好意地凝视着这里,那是……高倍望远镜的反光?
白锦堂摸了摸自己的下巴,心说:“不会吧……”
转身,就见公孙正蹲在壁橱前对比着几个杯子,似乎是固执地想要从满墙挂着的精致玻璃酒杯中,找出一个最合适的。
西装外套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脱掉了,公孙只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衫,领口敞开,袖口卷到肘部,精致……
察觉到了白锦堂的目光,公孙有些不解地转过头。只是简简单单地一瞥,微斜的凤目,长长的睫毛,轻薄淡雅的气质,完美的轮廓。如果说展昭的漂亮是一种沁人心脾的话,那么公孙就是一种耐人寻味了吧,展昭是纯净,公孙是冷艳。白锦堂突然觉得他俩有一些像,特别是那种毫无防备的样子,让人担心。
“看什么?!”公孙皱眉问。
白锦堂寻思了一下,突然问:“公孙,最近有没有人骚扰你?”
“哈?”公孙一脸的不解,“什么意思?”
“比如说给你送花,打电话,写信什么的……”
“呯……”
白锦堂的话还没说完,公孙手上的杯子已经掉到了地上,摔得粉碎。
猛地反应过来,公孙慌里慌张地去捡玻璃碎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