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 虽然好奇,但我没有以身试法的念头。
不管怎么说,事情闹到如今这个地步,已经不是置之不理能解决的,曲吝太受那个人影响了,这两人必须分开。
好在闫正清自己主动提了出来,到是免了我与曲吝发生争执,我不由得多看了他一眼,能为了女朋友放弃大红的机会,这种人太稀少,也很愚蠢。
跟我第一次见到他变了很多,又似乎没变,清爽简短的碎发,白皙清秀的面容,那双眼睛依旧明亮清澈,仿佛他没站在纸醉迷金的淤池,也没经历过绚丽迷乱的星光。
真是个不可思议的人。
但也就到此结束了,他离开了这个圈子,我们就更不可能会有交集。
这是我当时的想法。
然而两年后,我又见到他了。
以一种我绝对想不到的方式。
看着他紧闭的双眼,苍白的嘴唇,殷红的鲜血在身下流淌,我感觉心脏好像短暂的停滞了一下,又好像没有。
看着阴影里一闪而过的人影,我找到了理由。
——追杀他的人是我父亲的下属,我要弄清楚父亲为什么要杀他,所以……要救他!
这个理由成了后来我所有行为的借口。
现在想来只觉得好笑,我一直以为自己没有以身试法,可目光早就投注在那人身上。
一点点生根发芽,若是没有第二次的相遇,没有血泊中苍白画面的刺激,或许那颗悄悄埋下的种子会永远沉眠。
可是各种机缘巧合的接触,他在我耳边温热的呼吸,他伸出手将我拉离危险,他胸膛心脏跳跃的频率。
我们在别墅里朝夕相对,在地震中彼此扶持,在危险中互相救赎。
阳光下的对视,危机中的伸手。
已经……无法印制了。
太明显了,明显的我再也找不到借口。
可横在我们中间的阻拦太多,多到我连离他近一点都办不到。
我习惯了理智冷静的思考利弊,从小的教育告诉我当弊大于利的时候,这件事就是错误的,要放弃。
所以我应该放弃,我应该远离他,我应该将他的消息告诉父亲,我应该在曲吝出现的时候疏远他,我应该在曲吝问我的时候否认,我应该——
去他妈的应该!
【你喜欢上他了?】
“抱歉。”
就这一次,就只有这一次。
不理智的,不冷静的,不去衡量,完全按照我自己的心意争取一次!
可是上天又跟我开了个玩笑,仿佛在惩罚我选择错误。
在我刚下定决心的那一刻,那个让我动摇,让我牵挂的人生死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