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兰昆德拉一直在寻找隐藏在真实生活背后的荒诞的意义,即便是在他写出生活在别处之后,他也没曾想放弃过这种努力。在这一点上他与同为捷克作家的哈维尔是一伙的,尽管后者身陷囵圄,也会说出像“信仰生活,也许”那样让人匪夷所思的话。
说实话,我真的不知道我怎么会喜欢上这个“神经质”的家伙。说他“神经质”是因为在他总是费尽心机的给你灌输各种各样人难以置信的观念,然后婆婆妈妈的像个幼儿园的老师,一边又一边的给你重复、证明这种观念在现实生活中是怎样有可能真的发生,可笑的是你一点儿也不觉得烦,竟然浑然不觉的全盘接受。
从这个意义上说,也许生活本身真的就是荒诞的,这就好比是发生我们在这片土地上的我不理解地许多事一样,比如许多年前人们还在山呼海啸般的在各种各样的广场上真诚的表达对伟大领袖敬爱,许多年以后同样的顶礼膜拜依然可以发生,只不过对象变成了一个要身材没身材,要长相没长相的女孩,广场变成了t型台。的确,不是每个人“要长相没长相”或者像“芙蓉姐姐”把身体扭成“s型”都能称之为“偶像”这种挑战人们审美标准、理解能力的事件不断发生,似乎从另一个侧面证明我们的生存状态:荒诞感可以随便哪条街的拐弯处打在随便哪个人的脸上。它就是这样,赤裸得令人懊恼,明亮却没有光芒,它是难得有把握的。(加谬语)
而昆德拉对于生活中最真实的“荒诞感”的把握,或许正好契合了这个时代的人们的心态,尤其是在这个正在经历剧烈转型期国度,因为曾经在那个由“石头和菩提树交织的都会”所发生的一切同样在这个国度的许多城市发生,许多事情我们像捷克人一样,该得到的尚未得到,该丧失的已经丧失。
不过,真的喜欢昆德拉的这种表现荒诞轻佻的方式,这种喜欢就像是托马斯在一个大镜子前对着永远永远戴着黑色男式礼帽,保持自由和遗世独立的萨宾娜说“脱!”然后做ài开始一样,绝对不媚俗(确切地说是没有媚俗的时间),从这一点上来看,这也是我为什么喜欢让-克洛德卡里耶担当编剧的电影布拉格之恋的原因。这个从1968年就开始认识昆德拉的编剧,有他摆脱商业类型电影为了满足观众胃口而过度渲染情节不可避免地陷入媚俗的方式,他知道怎样通过合理地取舍使电影语言恰倒好处的表现小说中描写的场景,不动声色的用电影镜头诠释昆德拉大段大段地议论,以做到流畅自然表现昆德拉小说的精神,而菲利浦。考夫曼导演让丹尼尔戴刘易斯和朱丽叶特比诺什加盟该片则让挑刺影迷三缄其口。不是吗?纯真年代里刘易斯冰蓝色几乎透明的眼睛——狡黠、放荡、忧郁,再加上基耶洛夫斯基导演的蓝中比诺什身上不带一丝人世间烟火的气息,早已使想说“媚俗”的人望而却步。
当然,并不是每个人都这样认为。据说这部电影曾经引起恶评如潮。很多批评家对公开出现在小说里的叙述者的"缺失"感到遗憾,还探讨昆德拉小说的不可改编性。但是,我想没有人会喜欢在朝九晚五地工作了一个礼拜之后,嚼着口香糖或者吃着苞米花坐在商业电影的银幕前听一个苍老的声音,给他们解释有关“媚俗”亦或是“生命之轻”、“生命之重”的含义。在这一点上,有时候或许电影的镜头语言比口语更能准确表现作家真实的意图,甚至超越作者真实的意图。这也符合昆德拉在耶路撒冷领奖时,脱口而出的那句沉睡千年的犹太古语“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
是的,生活是合乎人的思维逻辑的吗?是有轨迹的吗?又或者是唯物论所说的“必然的”吗?不是的,有时他们恰恰是“偶然”的“荒诞”的。就像这样:“七年前,特蕾莎居住在城市医院里,偶然发现了一起疑难脑膜炎,请托马斯所在的科主任赶去急诊,但是,出于偶然,科主任犯了坐骨神经痛病,动弹不得,于是便派拖马斯代他到这家外省医院。城里有五家旅馆,托马斯又出于偶然在特雷莎打工的那家下榻。还是出于偶然,在乘火车回去前有一段时间,于是进了旅馆的酒吧。特蕾莎又偶然当班,偶然为托马斯所在的那桌客人提供服务。恰是这六次偶然把托马斯推到了特蕾莎的旁边。”第一次看到这段描述,我用“犹如电击”来形容我当时看到这句话的感受,虽然在此之前我已经看过不下上百本小说,但是像这种蛮不讲理一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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