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让他上两壶最好的花雕酒和半斤卤猪耳,坐下劝道,“以胡兄弟之才,参加春闱,中个举人进士不成问题,何苦做个小小参谋,未免太委屈了。”
胡青淡淡道:“还好吧。”
夏玉瑾问:“你是怎么认识我媳妇的?”
胡青想了想道:“家父是叶家的西席,我与将军自幼相识。”
夏玉瑾笑道:“哈,她说自己小时候不是一般的凶。”
胡青点头:“何止是凶,简直是个混蛋。从小就穿男装,蛮横霸道,招摇过市,见不顺眼人的就随意欺凌,什么坏事都有她一腿。叶老将军对她的行径恨得要死,三天两头动手打架,半个月吼一次要逐她出家门。”
夏玉瑾好奇问:“漠北人都不知道她是女人?”
胡青白了他一眼:“你觉得家里有个霸道儿子,还是有个霸道女儿名声好?”
都是丢脸,自然要选少得丢。
叶家抵不住叶昭的混账,又没脸承认她是女儿,只好对家里人下了封口令。
叶昭身材高挑,武功高强,说话做事都比男人更狠辣,说她是女儿,好比指着只老虎硬说是绵羊,根本没人相信。
久而久之,漠北人都以为叶家有三个儿子。
夏玉瑾想明白其间关键,问:“你既讨厌她,何苦要跟着她做事?”
“讨厌?或许吧。”胡青的思绪有些恍惚,他不自觉又想起六年前的晚上,再次陷入那场永远也不能醒来的噩梦。
熊熊烈火环绕在身边,腥臭的气息在鼻间漂浮。
漠北的雍关城破,叶家是首当其冲的屠杀目标,夫人妾室、丫鬟侍女、下人仆役无一幸免。房屋的冲天火光中,他被父亲藏在柴房的杂物筐内,上面铺了厚厚一层烂草,叮嘱他“好好活着”。他眼睁睁看着父亲尚未冲出大门,就被蛮金兵随手一刀砍下头颅,还当球踢着玩,笑着闹着,比较谁得球最圆,踢得最远。
鲜血顺着青石地面,徐徐流淌着,侵入柳条筐,浸湿了他的衣角,尚有暖暖的温度。
父亲的身躯静静躺着,苍老弯曲的脊背已永远睡下。
他再也不会在夜里用难听的声音,念四书五经催眠他入睡了。
耳边充斥着野兽的欢声笑语,女人被□发出的竭斯底里尖叫,男人愤怒的咆哮,那个疯狂大骂“操你妈”的声音,是素来懦弱的小马吧?那个哭泣求饶的声音,是在自己受伤时,好心送药给他的红袖姐姐吧?厨房刘大婶八岁的儿子小毛在空中飞过,落在地上滚了两下,被利刃贯穿,再也不动了,他再不用偷偷找自己学识字,做秀才梦了吧?
还有谁?还有谁能活着?
他慌乱得失去神智。
极度的颤栗后归于深深的寂静。
入夜后,蛮金兵在举着火把四处搜索,说是要找叶家的狗崽子。
细细的搜索下,没有落网之鱼。
“这里还有个小杂种!真会躲,找死你爷爷了。”
发现他的蛮金兵眉开眼笑,提着他的领子扯出柳条筐,然后愣愣地看着自己被拦腰砍成两段,连着手里的胡青,一起滑落地上。
满地血污中,胡青抬起头。
恍惚中,看见红莲般耀眼的火光中,站着威风凛凛的战神。
凌乱的长发在冰冷晚风中轻轻飘舞,她浑身被鲜血淋浴,琉璃色的双眼已杀至通红,右手持着滴血宝剑,左手朝他伸来。
他坐在地上,一时动弹不得。
“走,”她说,“跟我走。”
被坚定的声音鼓舞着,他终于站了起来,哆哆嗦嗦地跟着她,来到柴房后面的墙壁边,那里有条她用来在关禁闭时偷溜的小密道,出去后砍死两个蛮金兵,再通过两座民房,凭着叶昭地头蛇的本事,左转右转,两人竟躲过蛮金的封锁,逃去了城外的乌山树林中。
连夜奔波,他累得喘不过气来,双腿像坠着千百斤重物,再也挪不动了。
“休息会吧。”她停下步伐,站在山腰处,望向山脚,轻轻地说,“庸关城的火,越来越大了。”
风夹杂着热气,吹过树梢,奏出凄凉的丧歌。
绝望的惊叫声还在耳边回荡。
曾互相憎恨的两个人并肩而立,静静地看着,看熊熊烈火在黑夜的帘幕上画出大片大片灿烂晚霞,残忍地将家园吞噬。叶府的朋友、思静书院的同窗、桂香酒肆的好酒、西街的美人、月牙楼的古玩、万古轩的梅花……只有失去的时候,才会深深明白这一切的美好。
他梦想衣锦还乡,孝顺父亲。
可是,乡在哪里?父亲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