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落归像做错事的小孩似的,支支吾吾道,“上次逛超市,不小心给带回来了。”
周野和宋轶歌:“……”
瞧瞧人家的狗粮,这才是正宗的味道。
今晚周野和北斯暮买了一大袋火锅材料,宋轶歌和林落归乖乖打下手,几个人吃吃喝喝到夜深,聊了许多过去的事。
期间举杯相碰,林落归端起酒杯还没走到唇边就被北斯暮换了过去。
林落归看了看手里的杯子,拿到鼻间闻了闻,“白开水?”
“嗯。”北斯暮给了她一记意会的眼神,继续举杯。周野和宋轶歌挑眉互看一眼,啥也不敢说,跟着碰杯。
林落归:“……”
由此这一晚,林落归默默地捧着一杯清水,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吃香,心有不甘地往嘴里塞食物,故意使劲儿嚼给他们看。
“轶歌哥,我记得你的酒量比我还差吧。”林落归突然说。
宋轶歌稍稍挑眉,又抿了一口酒,“那又怎样?”
这得意的样儿……
林落归朝周野挤眉弄眼,“你也不管管?”
宋轶歌轻哼,“他有这个胆?”
周野口吐无奈,往宋轶歌那猫了一眼,又默不作声地别开视线,无声诉苦:还真没那个胆。
林落归无语,又看了看北斯暮,眨了眨可爱的大眼睛,笑得特别像只小狐狸。
北斯暮尤为受用地笑了一下,往她的碗里夹了块腐竹,“多吃一点。”
林落归眼角抽搐:“……”
得,人比人气死人。
晚饭后,周野和北斯暮负责收拾碗筷,林落归拉着宋轶歌在院子里散步消食。
宋轶歌说她的胆子还是和以前一样没用,看北斯暮犹如在看班主任,都没做错事就开始发抖了。
林落归不同意她的这种说辞,说发抖就夸张了,她只是没有太大的勇气和北斯暮对着干。
毕竟在喝酒这件事上,她理亏在先。
“轶歌,你和周野非要一直这样僵下去吗。”林落归漫不经心地问。
宋轶歌看着星空,摇头,“谁知道呢。反正现在是不可能。我们和你们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了?”林落归语气认真,“区别在哪?”
“我没你这么容易被忽悠。”宋轶歌不厚道地笑了一下。
林落归翻了个白眼,“谁知道我是不是心甘情愿被忽悠的呢。”神色忽而变得坚定起来,“既然早就认定了他,领证是早晚的事,如此还能提前使用北家夫人的身份,省得那些花花草草总是盯着北斯暮不放过。”
宋轶歌看了她一眼,张了张唇,却说不出一句话来。
这孩子虽然头脑简单,但有些道理却看得明白。那些她不计较的过往,用在北斯暮那里,倒也是值得的。
只是周野……到此时此刻,宋轶歌都未想明白自己为何给周野摆臭脸,明明她是一直盼着他回来的。
或许……或许是她的自尊心太强了罢。
当年追他的时候,宋轶歌毕竟已经破釜沉舟了一次,然最后换来的却是他的不告而别,并且是整整五年。
过了一会,林落归又感叹了一句,“反正也不吃亏。”
“你当然不吃亏,吃亏的是人家北斯暮。”宋轶歌的打击还是到嘴就来。
林落归已经无力反击,索性忽略,“他说军人只有一次结婚的机会。就算他想后悔也没机会了。”
宋轶歌挑眉,若有其事地点了点头,“那你确实赚了。”
林落归:“……”所以她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才出言强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