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考虑到后面还有其他人站在,我只有站在原地,放弃了自己敏捷的优势,我只有祈祷我新弄到的那个马甲能超水平发挥它的防御能力了。
掏出匕首,我发现自己手心已经满是汗水,这战斗还没开始,我的额头上的汗水已经和雨一样了。
不行,我可是代表狼族到这里来的,色狼见了黑狼还会害怕,这不是丢死人了吗?
匕首捅了出去,那黑狼丝毫没有因为我的名字里也有一个狼字而给我面子,迅速朝匕首旁边闪了过来,朝着我的手臂上就是那么一下,吓得我差点连匕首都丢到地上了。
不过虽然你小子的速度快,咱的速度也不是吹的。第一次攻击被黑狼闪过去反差点被它弄了个防守反击,这可不是咱的为人风格,我手快速一缩然后斜着朝黑狼的脖子划了过去,这下你小子总不能再躲过去了吧,除非你小子真的是狼神。
果然,在我的精心准备之下,黑狼同学还是因为低估它的对手沧水同志的实力,受到了它这一生中的第一次伤害,当然,平时被它爸爸妈妈打的那种不算。
黑狼受到攻击非但没有退下去,反倒冲得更猛了,难道真和传说中的那样狼都有嗜血的特性,连自己的鲜血也可以刺激到它?
可现在我已经没时间来想这些了,还是想想怎么躲避黑狼同学的猛扑吧,要是没见过,我真想象不到狼竟然能扑得这样高,它的整个身体已经在空中飞了起来,要是让它这样顺利飞过去的话,恐怕我这英俊的发型就要被它给糟蹋了。
既然你能飞,那我还不能跳么?
我赶紧高举起手中的匕首,朝着空中的黑狼跳了起来,匕首在我手中散发着寒光,准确地捅进了黑狼的脖子里面。
腥臭的狼血顺着匕首流了下来,我赶紧一甩将它的尸体朝着狼群中甩了过去,记得以前在小说里看过,狼会吃自己同类的尸体,要是真这样的话,那我们的处境会好很多。
果然,当我把黑狼的尸体丢到狼群中间的时候,狼群里出现了一阵骚乱,尸体周围的狼停止了对我们的攻击,反倒冲着自己同类的尸体冲了过去,几乎只是一瞬间时间,那只黑狼就连头都没剩了。
我看着这令人作呕的一幕,手上的动作却不敢放慢,这看不到边际的狼群少说也有100多头,要是按照这个速度打下去恐怕还不知道需要多长时间,我得想一个好点的办法才行,要不然的话,就算不被狼给吃了,我们恐怕也得成为在黑森林里累死的第一批人。
“大家将狼的尸体朝狼群中扔。”菲菲站在后面一边挥动着手中的魔法权杖,一边大声喊了起来。
其他的几个人听了菲菲的话也都按着她的话做了起来,一下子狼群中的骚乱不断,我们受到的冲击瞬间小了不少。
趁着这个机会,我们的攻击顺畅多了,虽然我的攻击不能和其他几个人相比,但一般来说三到四次攻击也能将黑狼做掉。
黑狼的生命值虽然不多,只有1000多点,但它们的攻击尤其是它们的撕咬能力实在是太强了,根本防都防不住。
没一会时间,我已经杀掉了3只狼,但身上的伤口也在不断地增加,虽然我的药水根本不用担心,但每一次攻击和躲闪都会牵扯到身上的伤口,一阵阵的疼痛让我在不觉中放慢了自己的攻击速度,再这样下去,恐怕不是一个好的兆头。
这不,我刚一不小心动作慢了一点点,手臂上就再次被黑狼的爪子留下了一个鲜血淋淋的伤口。
我的生命值比黑狼同学高不了什么,只有在不断的攻击中间寻找空隙补充生命值了,幸亏香囊里的药水实在是多得根本不用担心,不然的话我还真不敢这样放开手脚来打。
虽然我这里受到的伤害很大,但其他几个战士就要比我好多了,尤其是乔丹同志,虽然他的攻击实在是不敢恭维,但他那强壮的身体和皮厚肉粗的防御能力,狼群在他的身上不断地留下伤口,但对他的生命却远远不能造成什么伤害。
而阿虎更是爽,他一方面有战士的攻击,另一方面防御能力又比我要强得多,更重要的是他的生命值比我不知道高了多少,看那家伙虽然杀得满脸是血但脸上的兴奋之情谁都看得出来,看来男人都是这样,天生和狼一样喜欢鲜血,不同的是,在美女面前,我们当然会首先选择美女。
时间已经过去半个小时了,狼群还是看不到边际,我这才开始担忧起来,这狼群是不是没有数量限制,直到系统觉得能把我们这些可怜的玩家弄死才肯结束战斗?